|
|
13623710111 |
|
thjlawyer@126.com |
|
|
 |
发布您要咨询的问题! |
|
|
|
主题:请帮忙看看 |
2008-5-15 |
|
案情概况:职工黄某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就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纠纷申诉致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委员会裁决黄某胜诉(但金额偏低、未支持赔偿金),用人单位认为不该支付,起诉致人民法院(如今,黄某领取仲裁裁决书已经有32天,未向法院提起诉讼)。现在黄某收到民事起诉书副本后,因增加补偿金额和支付赔偿金的问题向法院提起了反诉,法院裁定不予受理黄某的反诉,黄某对法院的裁定不服要提起上诉。请问各位律师:应将谁列为被上诉人?上诉请求事项应怎样写?
|
回复人:田红军 联系方式:13623710111 如果我长时间没有回复您的问题,请您直接电话与我交流 13623710111^-^ |
|
应将用人单位列为被上诉人,请求事项可以请求上级法院撤销裁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