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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劳动合同 |
2008-6-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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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2003年10月份与甲公司签订为期5年的劳动合同,合同履行地为当地.我的劳动合同将于今年10月份到期.合同到期后, 因甲公司的主要业务调整到异地,甲公司想让我签订的不是和甲公司的合同,而是和异地的、另一个具有法人资格乙公司的劳动合同(甲公司是乙公司具有法人资格的子公司).请问法律专家:如果我不想签订这样的劳动合同,甲公司是否应该给我赔偿金?如果应该给赔偿金,应该怎么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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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人:田红军 联系方式:13623710111 如果我长时间没有回复您的问题,请您直接电话与我交流 136237101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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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给赔偿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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