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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6237101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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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jlawyer@126.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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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您要咨询的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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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租房争议 |
2008-8-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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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律师您好:
我是一名下岗工人,开了一个小店,一开始就告诉房东说要做好几年,房东也说不用此房,我于是接下了这房了,带有转让费,可一年到期后,房东要用房子,请问转让费我该怎么处理?我怎么才能减少损失?我真不运气。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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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人:田红军 联系方式:13623710111 如果我长时间没有回复您的问题,请您直接电话与我交流 136237101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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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费和房东无关。用房子按租房协议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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