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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公司该如何处理? |
2008-8-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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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个11岁小孩,倒垃圾时(垃圾箱放在人行道上),被我放在同侧人行道上的还没有来得及安装的窗户护栏砸伤(我忘了放置警示物),经医院诊断为右肱骨骨端骨折,需吊带治疗一个月。受害人一个月内不能上学,需请家教,夜里常做恶梦,白天走路时总是经抓父母的手。据此,受害人要求我,赔付所有医疗费(已发生和将要发生的),营养费1000元/月,护理费1000元/月,精神损失费5000元,交通费100元,补课费1000元/月。请问:我该负全责吗?赔付该如何计算?对方有无责任,该承担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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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人:田红军 联系方式:13623710111 如果我长时间没有回复您的问题,请您直接电话与我交流 136237101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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