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13837129651 |
|
jbdwpls@163.com |
|
|
 |
发布您要咨询的问题! |
|
|
|
主题:离婚纠纷 |
2009-2-23 |
|
我们是再婚家庭,婚前我家有一套房子,是爸爸学校的福利房,我爸爸和我妈妈离婚的时候,我家的房子是判给我爸爸的,但当时只有百分之三十的产权是我爸爸的,后来我爸爸带着我和一个女的经人介绍结婚,女方现在不想跟我父亲过了,想分到我爸爸那套房子的百分之七十的一半,您说她是应该得到的?可怎样才能让我爸爸的利益最大化
|
回复人:王璞 联系方式:13837129651 如果我长时间没有回复您的问题,请您直接电话与我交流 13837129651^-^ |
|
房子是你爸爸的婚前财产,不是你爸爸和女方的夫妻共同财产,女方离婚时无权分割。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