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律网
法律通行证: 用户名: 密码:  注册
律师加盟热线:400-8919-913   律信通 律信通  
律师
公众 咨询 贴吧
律信通 案件委托
频道 房产 婚姻 交通事故 保险 建设工程 劳动
留学
公司 合同 刑事辩护 医疗 知识产权 工商
新闻 宽频 文书 常识 案例
法规 专题 杂志 百科 论文
查找全国各地律师: A B C D E F G H I J K L M N O P Q R S T U V W X Y Z 点击各城市名拼音首字母查找律师 公众找律师,信赖律信通!律师做宣传,首选律信通!
 
专业的移民留学法律服务平台
  + 即刻致电0371-63691828加入专业的移民留学法律服务平台,快速提高知名度、提升案源! 设为首页 收藏本站
  首页 法规 法律常识 案例 文书 移民留学律师 在线咨询 移民留学贴吧  
  移民留学新闻 - 签证指南 - 留学预警 - 留学误区 - 出国必读  
    郑州特邀移民留学律师
欢迎加盟
 
    成为本频道当地特邀律师,您将尽享当地优质案件委托资源,提高知名度,提升案源!开拓您的法律事业![查看详细]
郑州专业移民留学律师 更多>>
欢迎您加入
欢迎您加入
欢迎您加入
欢迎您加入
本栏目热点内容  
· 出国必读
· 哪个国家投资移民费用最低
· 申请出国经验谈
· 2009年美国最佳100
· 瑞典医疗福利待遇知多少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
· 小心!别跨入“留学误区”
· 去美国留学要办哪些手续?
 
  当前位置:主页 > 移民留学资讯 > 浏览

枫叶卡新例月底生效;世界机场会有混乱场面

中国合同法律网 2010-10-27   来源:   编辑:
 

英国出生在加国定居的彼德斯要尽快取得加拿大永久居民卡(俗称枫叶卡),让他和家人可以前往澳洲和新西兰欢度圣诞,否则当他一家从澳洲和菲济旅游后,便不准登机返加,因为加国政府由2003年12月30日后起,规定所有加国永久居民须持有永久居民卡才会获准入境。

据星报通讯社讯,有移民律师预期新例一旦生效,全球多个主要机场将会出现混乱场面,因为许多未得知有关条例的加国永久居民,在机场被拒登机滞留外国而不知所措。

现职市场研究员的彼德斯自1976年便成为加国永久居民,一直持英国护照自由出入加境,从未申请加国公民身份。他在2003年9月从欧洲公干回加,从客人口中才得知该项新例,於是立即在10月初申请「枫叶卡」(MAPLE LEAF CARD),而距离12月17日的假期只余两周时间,但仍未收到任何通知。

加拿大公民及移民部(CITIZENSHIP AND IMMIGRATION CANADA简称CIC)发言人伊甸娜蒂(MARIA IADINARDI)表示,该部门自2002年6月起宣布该项新例以来,每月发65,000张永久居民卡,目前已发出770,000张。加国现在大约有150万名永久居民。

该部门过去一年透过主流和少数族裔媒体广泛宣传新例,亦已知会所有旅行社协助将信息传开。由於已覆检所有发证程序,所以不会再延期执行新例。任何人在今年9月30日前提交申请,都会在今年年底收到永久居民卡。

安省律师协会的移民部主席加逊(DAVID GARSON)表示,目前仍然有不少人身在国外,即使得知新例,亦已太迟,未能获准登机返回加国。

伊甸娜蒂指出,永久居民卡是要取代旧有的移民抵埠纸,成为永久居民的正式身份证明文件,持有者是仍未成为加国公民但获准以移民身份进入加国。她表示,该卡极难伪造,有助官员辨识拥有加国永久居民身份的人士,从而对付非法入境者的问题。

她表示,那些目前身在国外,未持有永久居民卡,但将会在今年12月31日或之后返国的加国移民,必须前往海外的加国签证办事处申请只用一次的特别签证,方便回国。

移民律师德卡殊(MARSHALL DRUKARSH)表示,情况并非那么简单,因为签证处可能在另一个城市或国家,又或要连同申请表递交在加国生活的证明文件,如雇主证明文件、银行单据、租约、医疗卡和所有须要证明是加国永久居民身份的文件。

律师卡逊指出,目前有些国家如美国和英国,其国民不用持有旅游签证便可进入加国国境,他们即使未持有永久居民卡,在过海关时遇到的阻拦或许不会太大,但他警告,假如是来自其他发展中国家如中国和印度的,则可能会面对相当严厉的情况;他最近数周收到不少人来电查询该项新例,要求他撰写信件,以便向航空公司和移民部官员解释情况,期望让他们在返回加国时不致面对太大困难,但他认为始终要视乎领事馆人员或当地的官员的处理态度。

伊甸娜蒂建议至今仍未申请永久居民卡的人士,至少在12月31日限期前到本区移民部办事处递交申请表,而审批进度可以透过该部门的网址(http://www.cic.gc.ca)查看。

 
上一条: ·社区生态:新移民群“攻”自救型就业机会
下一条: ·百万华人在加担当何种角色
中国法律网 版权所有 邮箱:service@5Law.cn 建议使用:1024x768分辨率,16位以上颜色 | 京ICP备2023040428号-1联系我们 有事点这里    [切换城市▲] 公司法
关闭
400-8919-913 工作日:9:00-18:00
周 六:9:00-12:00

法律咨询5分钟内回复
请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关闭

关注网站CEO微信,与CEO对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