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古奇冤,江南又一在,社会主义新中国的新鲜事,令人发指—— 强奸犯逍遥法外,控告人受害者夫妇却被双双拘留,甚而判定劳教…… 天理?良心?公平正义? 发生在熟人之间的强奸,亲戚道地?金钱支使? 法律无情啊!!受害者怎么会甘心?旁观者又于心何忍?!!! 真真实实的刑事案件,湖南省娄底市一惨境: ——血泪控诉 Tel:13875413956 敬请真切关注民权、民生: 李世良,男,45岁,汉族,系湖南省娄底市娄星区大埠桥办事处星明村农民。 我的妻子惨遭非人强暴污辱,我夫妇报案投诉到公安机关,民警言有外围调查,并且传唤了犯罪嫌疑人。由于亲戚道里的说情和企业办熟人的取保,派出所把本欲上送的犯罪嫌疑人给放了。 事发地派出所竟然摧残迫害、污损侮辱受害妇女,压案拖延……。受害者不停地控告并且上访反映, 在人民检察院、政法委、人民政府、及妇联、人大的纷纷督促下,三个多月后,才“不予立案”。更有督察查勘,以及刑警缉拿犯罪嫌疑人……。 受害妇女在公安的授意下找肇事者负责严重的阴部损害,又被恶毒殴打(民警有出警行凶现场)……。 公安机关拒不依法履行保护受害者生命健康权和控告人人身安全以及其他合法权益等行政法定职责,竟然因为我无辜受害者申诉控告和检举揭发以及质疑责备搞打击报复——非法拘禁、违法拘留,还判下劳教……, 甚至于公然接受不法分子请客和送红包礼(500元/人)。 受害妇女依市政法委指引“赖到公安局去,强烈要求依法查处案件”(政法书记也有批示),却遭公安殴打(有报110),竟亦被非法拘留……。 公安机关压案不作为,却侮辱、凶狠残暴镇压无辜受害者(岂有此理!)?胡乱作为! 惨无人道! 我冤啊! 市政法委完全了解我的冤情!! 西阳派出所王利仁所长13517388806、开发区政法部肖13973829079、法院谭庭长13973808520 等等都有找我了解情况及相关案件的情形、情节……。 “办事处每年给予特别困难的救济”?开发区出6000块钱表示同情和救济(“因为案子不是我们开发区做的,我们无能为力!”)。“市政府也答应了给弄一万把块钱”(但得承诺息访)?!且要挟息诉! 傅芝娥“通情达理”?(厚颜无耻、姑息养奸!);企业办、乡政府干部“都说情,讲好话”? 。“个案牵扯的人员太多,连娄底市政府都有官员干预、你们湖南省也不够重视!”?……。 严重妨碍司法公正!! 公安民警:“法律为统治阶级服务的!”;公安网络上也列我夫妇“侦缉对象!”;更有甚者,它们还开着警车(谎称市局领导)搅扰、侵犯……,公然损我声誉,且欺骗、威胁,处心积虑,为非作歹! 欺侮老百姓!! 居心何忍啊?!良心何安?!! 受害者诉诸人民法院,却“不属于受案范围”,或强行“驳回”行政民事诉状(非法、无理),也不理会省、市政法委以及各级人大的的督促,以及省高院的转办意函……。 更甚而拒绝行政、民事申诉……。 欺骗受害者,儿戏法律。 极不公平、更不公正!! 暗无天日!?? 司法之腐败,甚乎娄底地方的黑恶丑陋(保护伞) 天理怎昭?王法何在?! 北京上访,娄底市驻京办的人又蒙骗我并将我非法软禁,限制人身自由、通讯自由……。且没收我的身份证。无法无天:《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0条第(3)款“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非法搜查他人身体”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38条(非法拘禁罪),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15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扣押居民身份证”。 如此等等…… 法律威严何在?共产党的威信何在?人民共和国的尊严何在? 更何言妇女权益、人格尊严?! 我于2009年9月申诉反映到最高人民法院和全国人大常委会,湖南省高院驻京办的领导也明确肯定了:“行政起诉不为过期、民事申诉完全在理”,“将督办,并且逐案进行全省通报”。……。后来,我又一再上访,省、市政法委及省、市人大又都表示“督促”各申诉事项。……。 2010年6月3日,娄星区法院立案厅召我“了解情况”(就民事申诉);2010年7月5日,区法院行政庭又找我“谈话”,作了两个“询问笔录”。至今却不无任何反应或“书面答复”,严重地违背《信访条例》如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三十三条等规定。《信访条例》竟成一纸空文?! 鉴于娄底公安:“共产党的天下”?、“共产党有的是办法对付你;及诸司法腐败行径。我无辜受害者特此根据有关信访规定,再次向上级司法行政主管部门或上级人民政府以及各监督、监察机构申诉、反映。 或诉之于媒体……,评批揭露。 恳请:依法专案查究各案、维护社会主义公平正义!彰显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威严! 万福!! 切切是盼!! 受害者强列要求依法严惩强奸犯罪和行凶伤害及行政侵害。 2010年8月 “群众利益无小事,凡是关系到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实际困难的事情,都要竭尽全力去办!” 伟大、光荣、正确的中国共产党万岁!中华人民共和国万岁!人民万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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