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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人寻衅滋事致我家四口人受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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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李江涛、吴世占、曹涛等七人寻衅滋事 致我家四口被三口轻微伤害的情况反映 尊敬的领导: 我叫杜XX,男,48岁,栾川县三川镇祖师庙村大胡树组农民。 我泣血向您反映我的冤屈,期望您在百忙中关注我的冤情,为我、也是为民伸张正义惩治黑恶势力! 我家四口人,平时老实本分务农做生意连点大气都不敢出。可是,祸从天降! 2009年12月8日,当天我邻居李志国结婚,冷水派出所副所长李江涛等一干人去喝喜酒,18点左右,李江涛、吴世占大白天的公然在我家门口撒尿,我妻子女儿在院子里听到响声,出来质问:“多大人啦,尿到我家门口,不会去厕所?”就这样的话,李江涛、吴世占对我妻子破口大骂:“日你妈,我尿了你能咋着!”吴世占朝我妻子猛打一拳,叫着:你再能我打死你!作为派出所副所长的李江涛不但不制止,反而抱着我妻子。吴世占从地上捡起一个空酒瓶,朝我妻子头上猛砸,一下子酒瓶粉碎,我妻子血流如注,昏死过去。李江涛、吴世占见状准备溜走,我女儿到跟前拉着李江涛、吴世占不让走,李、吴又打我的女儿。我儿子见状,也不让李、吴走,李、吴又打我儿子,我儿子还手,用一个一尺多长的铁皮管朝吴世占身上打了几下,这时,李江涛的一伙人曹涛、李治国、李世界、李志朋、李欢歌等喝酒的人,一起把我儿子、我打倒在地。当时,邻居们看不下去,上去劝架,结果劝架的人也被打,金XX的门牙被打活落一颗。邻居们报了案,三川派出所人员赶到后,一看是同行打人,没有对这伙人采取任何措施就让走了,要我们先住院治疗以后再说。 我们一家四口人全部被打,我妻子住院治疗35天,诊断为头皮裂伤1.5公分,缝合三针,脑震荡,右耳内震荡伤,栾川县公安局鉴定为轻微伤。我住院治疗130天,法医鉴定为轻微伤,我儿子头面部损伤,住院两天,经鉴定为轻微伤。共花去医疗费数万元,事发以后直到今天已经十个多月了,这伙人在我家门口将我全家打成这样,就好像什么事也没有发生过,连一句道歉的话都没有,连一分钱都没有拿…… 尊敬的领导,就这样一件性质恶劣、手段残忍、后果严重、影响极坏的案件,我想我们会得到一个公正的处理结果,可是我错了…… 事发以后,我们家人一方面治疗,一面做了伤情鉴定栾川县公安局法医鉴定中心结论为我、妻子、儿子轻微伤。施暴者是栾川县公安局的派出所副所长李江涛为首的一帮人,在栾川县公安局的法医鉴定会公平吗?难道不应该回避吗?我们带着这样的疑问并根据我们的伤势不服鉴定结论,要求到上一级公安机关再次鉴定,2010年元月8日,我就提出了再次鉴定的申请,可直到今日,三川派出所都没有给我们落实鉴定机关,无法作出再次鉴定。 事发以后,我多次要求三川派出所作出处理,可都毫无结果,直到我得到洛阳市公安局领导的批示要求派出所处理以后,2010年8月23日,三川派出所对施暴者吴世占、李治国、曹涛、李世界、李志朋等五人做出了行政拘留和罚款的处罚,令人啼笑皆非的是,带头打人者李江涛没有任何处罚,却对我的儿子——一个受害者,也做出了拘留5日的治安处罚? 尊敬的领导,李江涛作为一个公安派出所的领导,喝完酒后大白天尿到我家门口,一个女人出来制止一下就大打出手,进而将我全家四口全部打伤,这,是一个国家公务员,一个人民警察、一个守“一方平安”的公安局的中层领导的所为吗?我寒心!我们家寒心!劝阻的邻居寒心!围观的群众寒心!知道此事的人寒心!尊敬的领导,当您了解的这样的事件,您也一定会更寒心!这,是不是有损我们公安光辉的形象啊!?他,给我们全家造成这样的伤害,却像没事人一样依旧逍遥自在的拿着百姓的供奉,“维护着一方平安”,难道他,就有这样的权利?我们百姓也有这样的权利吗? 尊敬的领导,2010年元月8日我就向三川派出所申请第二次伤情鉴定,可直到今天还没有做成,也不知道何时能够做成,三川派出所的这种做法符合法律的规定吗?有没有人为的因素呢? 尊敬的领导,2009年12月8日发生的这起事件,直到2010年8月23日,才对个别施暴者进行处罚,却同时对一个受害者也进行处罚,您认为这正常吗? 尊敬的领导,这伙人无事生非,寻衅滋事,无视起码的道德规范,造成这样严重的后果,符合不符合寻衅滋事罪的构成要件?为什么无人追究?如果不处理,会不会滋生无视法律、称霸一方、有着保护伞的黑恶势力? 尊敬的领导,我们被欺辱,只能依靠保护我们安全的机关为我们伸张正义。我们被维护我们安全的机关的人欺辱,我们也只能靠他们来为我们伸张正义。在栾川公安局,我们的事情得不到一个处理结果,我只好向您反映问题,期望您在百忙之中过问此事,为我们百姓鸣冤叫屈! 尊敬的领导,我期望能够成立一个由公安局、检察院、政法委、新闻媒体参加的联合调查组,深入调查我所反映的问题,给我一个明白的处理结果。 尊敬的领导,作为一个再普通不过的百姓,我渴望和谐!渴望安宁!我不想告状,不想上访,也不想向新闻媒体诉说!甚至也不想麻烦领导您!但,我想要一个说法,要一个处理结果,不然,这样的欺辱实在让我死不泯目啊! 2010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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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2010-11-17 22:23: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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