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 — 权力的象征 洛阳市老城区邙山镇镇长袁永红七所 洛阳市老城区邙山镇苗南村村支书夏谦山房产十一所 2010年10月有网友在洛阳信息港发帖反映洛阳市老城区邙山镇镇长袁永红和洛阳市老城区邙山镇苗南村支书夏谦山有多处房产问题。对此老城区于2010年10月25日以《老城区政府关于“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重现”网帖的情况说明》进行说明。说明一出引起众多网民关注并有部分网友跟帖留言。 留言之中针对袁永红、 夏谦山住房问题可以说是详之又详坐标精确。 而老城区自发帖说明以来闭目塞聪置若罔闻至今没有任何回复。对此不能不让百姓联想“ 官官相护,拔茅连茹”之嫌。 他们企图以权力之手进行网络屏蔽以遮万众之目。实为杯水车薪, 荒谬之举。他们忘却了“ 野火烧不尽, 春风吹又生” 道理。以为“ 遮羞捂盖”就能解决一切 。 下附网友所评: 1: 为何他的宅基那么好批?2000年区划前夏谦山的女儿夏丹峰(夏谦山的养女)还是上学的未成年少年。试问夏支书是如何为其未成年的养女批的宅基地,又是如何让一个学生的养女另立生活的?能够自圆其说吗?然而苗南村又有多少已婚男女没有宅基地没有住房! 这不正是“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的鲜明写照吗? 对此老城区政府不知是如何解释? 2: 夏的二儿子夏岩峰赔偿金20.3万元的继承权与支配权应该是夏岩峰的妻子而在富强小区购置住房也应该是夏岩峰的妻子。为何办理成了夏的老伴张葡萄? 3: 道北“桃源人家”(苗南村地皮开发)查了吗?裕苗小区”(苗南村地皮开发)查了吗? 4: 老城区委区政府就“夏谦山苗南地诸小区送4套房”中“诸小区”的理解真是“太到位了”愚弄百姓! 5: 房产以家庭为单位请老城区政府以事实为依据拿出邙山镇副镇长袁永红家庭所有房产证明。 6: 就老城区委区政府所查夏谦山在苗南有两套加上富强小区一套一共三套住房。而实际情况是这样吗?而夏谦山在苗南钧瓷旁边的一套三层小楼和第六组打麦场的两套住房调查了吗? 7: 洛阳市老城区邙山镇副镇长袁永红在苗南村第四组原村长王同栓的前一排第一户的住宅一套老城区政府是不愿查还是没有能力查?(此房为原苗南村第三组组长徐随芳为其施工)由此查法数村所举住房可见一斑。 8: 老城区政府不调查不取证,直接包庇袁永红镇长,实为可恶至极,现将近期调查事实公诸于众:邙山镇袁永红在我村4组的宅基地位于王同栓北边即第十排第一号,有我村徐遂芳所建,三层,先由其父母居住,袁永红在我村7组的宅基地位于祥和大院建成后一直租给别人,葛家岭村的一所宅基地在村西南,据该村群众讲属于村里10多年前卖的商品房地,袁永红建的二层房目前由其岳父母居住,史家沟村的宅基地,位于定鼎北路东侧第一排,据史家沟村的干部说, 村书记出事后,袁永红怕出事,欲盖弥彰,他下到村当书记,捂盖子,史家屯村委会后面的楼房三层由其自己居住,大路口村的宅基地,是在修建道北二路时,与村干部勾结非法批复建造的,另外,邙山镇锻造厂门前的的门面房4间也归他所有。中电阳光新城的房子,是袁永红利用职权让开发商送的,袁永红拥有的7套房子邙山镇人人皆知,老城区政府说他只有一所房子,可能使得到了袁的好处。最近,袁永红又花了20多万买了私家车,是不是大贪污犯...除了大傻瓜才会注明自己的名字, 若像惩处其他贪官一样,先调离在调查,能查不出来吗?????夏谦山也是如此......先撤职在调查,已解我们心中之愤... 9:坐标锁定太精准了吧!这么精准的坐标难道还有假? 10: 袁永红、夏谦山利用职权侵占土地,大建私宅的事实,经洛阳老城区政府的捂盖子,所谓经调查不实,激起了群众进一步怨愤,把他们一处处的左邻右舍都说的一清二楚,区里不知又怎样向群众们撒谎? 11: 老城区政府哑巴了哑巴了! 12:邙山的书记乡长敢公开发表言论吗 13:啥也别说了,老城区政府和苗南村委会啥关系?儿子出事你去告他老子,行吗? 14:夏谦山的后台是老城区翟应征书记!夏谦山和翟应征他妈是同学! 15:老城区怕拔出萝卜带出泥! 下附《老城区政府关于“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重现”网帖的情况说明》: “ 近日,网友“注册信息”在洛阳信息港—洛阳城事中以 “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重现”为题发帖反映老城区邙山镇袁永红、夏谦山有多处房产问题,老城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立即责成相关单位进行调查。经查,该网帖反映的情况不属实。 一、袁永红住房问题 网帖中反映“邙山镇副镇长袁永红在下列村中有7套住房,葛家岭一套、史家沟一套、苗南村二套、史家屯一套、大路口一套、中电阳光新城一套”,有住房问题。 ??经查,袁永红原任邙山镇委员会委员、镇人民政府副镇长,现任老城区邙山牡丹花卉产业化开发管理办公室主任。袁永红在史家屯有一套住房,在其他村和中电阳光新城均未发现有房产。 网帖中反映袁永红有7套住房情况,不属实。 二、夏谦山住房问题 网帖中反映“苗南村支部书记夏谦山有7套住房,苗南地诸小区送4套房”,有住房问题。 经查, 1983年,夏谦山提出申请在苗南村审批到一处宅基地,当时盖了一层,1986年在此基础上又加盖一层,宅基地归属夏谦山本人;2000年区划前,当时苗南村归属郊区,夏谦山的女儿夏丹峰在本村批一处宅基地,并已另立户生活,其宅基地办成了夏谦山的老伴张葡萄;2008年夏的二儿子夏岩峰在创建工作中因触电身亡,留下其爱人和1岁的女儿,夏谦山拿出二儿子的赔偿金20.3万元在富强小区购置住房一套,办理房产时,产权人办理成了老伴张葡萄。其余未查到房产。帖子中提到苗南地诸小区送夏谦山四套房,经查苗南村没有地诸小区。网帖中反映夏谦山有11套住房情况,不属实。” 下附《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重现》原帖: “ 在洛阳市政府计划改造的城中村中。洛阳市老城区邙山镇副镇长袁永红在下列村中有七套住房,葛家岭一套、史家沟一套、苗南村二套、史家屯一套、大路口一套、中电阳光新城一套,共达数千平方米;2010年9月28日,以袁永红为总指挥,帅百十号执法人员,在苗南村支部书记夏谦山的引导下,(夏在苗南村有七套建房,另加占苗南地诸小区送的四套房,共十一套)对苗南村已经停建的部分群众和重病中(患白血病)的副书记建房的执法,引起村民和全体党员的不满,场面十分混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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