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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信 你好,我和爱人到渭南妇幼保健站保胎,由于我爱人羊水破了,(孩子病历上是:28+5周)医生给我说了二个方案:1顺其自然,既能生到什么程度就生到什么程度。2。引产。开始我们选择了顺其自然,后然医生因为孩子过小(注:孩子病历上是:28+5周)说了很多如胎死腹中,子宫破裂,及早产儿身体可能发生很多种残疾,以及早产儿生下来会产生很大的救治费用,建议不要小孩了。考虑到家庭经济不好,于是我忍痛给爱人做了工作,同意了医院致死性引产方案。结果当晚引产生下了个2。3斤的男孩,当助产师抱给我看时居然是活的,然后问我咋办? 看到一个活着的孩子我能怎么办,做为父亲我毅然决然的付了几乎全部的家当9000元(一针7175元抢救药+2000元住院压金),可是后面面对更多更高的医疗费用我已无力支付,但我后然想这跟院方的失误有一定关系,要求院方给予支持给孩子救治,院方认为孩子是我的跟他们没关系。并认为孩子没死是意外(产前没打致死针)。 现在我2000元快用完了。院方通知交费,而我又真的没办法了。 请问这种情况下我是否可以求助法律的帮助。是否跟医院没有关系。如果有关系我可以什么样的结果。 求助!求有正义感的律师帮帮我。电话:15991306078 求助人:宋小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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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2010-12-22 20:38: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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