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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有枪 中国法制人人平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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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中国百姓有枪 中国法制就彻底完善..否责中国法制人人平等一纸空文 一张废纸 ● 你有枪 你才能保护你人权 尊严 谁敢 随便欺压 欺诈 不分房 ● 感谢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体制 “治民不治官”有制度不执行 ● 法院做恶官的走狗 法院做欺压民众的狼 ● 电脑键盘自动灭菌消毒多用架的爱国当代发明家在上海拆迁不安置:遭到摧残 ● 上海市杨浦法院 对抗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 ● 人才争夺战 在全球范围内越战越激烈, 这座国际化大都市的上海拆迁:摧残 一个爱国当代发明家 世界名人 绝灭人性 ● 这座国际化大都市上海司法蛮横的官僚化,是镇压爱国人士 制造坏人增长的地方, 危害社会 破坏社会和谐稳定 ● 拿老百姓 纳税钱不做好事 狗日的... ● 大量法律法规实施 新:法官行为规范 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 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治民不治官” 对抗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 贯彻执行 有制度不执行 不要脸中国 恶官 患“想钱分裂症”样样缺德坏事 都能做!杀人不见血!多少百姓被害! ● 恶官不依法办案 网络曝光 被一群欺压 百姓的披着羊皮媒体的狼畜生 封杀删除! 腐败令人民绝望!令人喷血 !令人恐惧! ● 中国就是黑暗,没有民主自由,没有人权。这就是中国的特色 感谢! ● 给中国 法律一片尊言吧!还中国法律一片净土吧! ● 何时 何地 把 法袍 还 给中国人民? ● 我爸不是李刚 所以 拆迁不安置 被捆绑逼吃毒药 摧残 ● 信访不信法,信权不信法, 司法蛮横的官僚化,这也是导致上访“摁下葫芦起来瓢”的要因之一 ● ● 国务院发文:警惕一种可怕的社会现象 恶官“患”绝灭人性“权力分裂症”“土匪化拆迁”大义灭亲 制造 坏人在增长 危害社会 破坏社会和谐稳定 ★ 上海拆迁:摧残 一个爱国当代发明家 [11] 来源:中国百姓权益网民生热线栏目 中国民告官 网站作者:13020163877 13701103307 [字体:[大中小] ★ 庞学飞,男,汉族,生于1958年,上海发明协会会员。先后发明和研制多项专利技术,新华社、人民日报、上海科技报、新民晚报均有报道,曾荣获第届上海优秀发明奖,并先后入录中华知名爱国人士和《国家科技成果研制功臣名录》和《世界名人录》。然而,本已顺利发展的人生轨迹,就在6年前的一天开始彻底改变了。 ● 拆迁 不安置 ● 反映问题未果,莫名其妙被抓 2006年4月,庞学飞开始多次向政府反映自己的遭遇,由于此类问题过多,政府接待人员反映麻痹,一再采取踢皮球的办法搪塞。2006年7月,庞学飞向公局寄了一份人民日报刊登的有关拆的法规性文件,结果惹恼了某些官员。2007年2月19日(农历大年初一),庞学飞以“散布恐怖信息”罪被抓进杨浦区看守所。 在看守所里,办案人员先后两次采取哄骗、承诺等卑劣手段让当事人在文件上签字(但不让当事人看材料),声称很快就将其释放。但他们却采取不批捕、不起诉、不释放等非法手段,超期羁押120余天,直到2007年6月11日。期间,庞学飞受尽了各种各样的非人折磨。 ● 走出看守所 押进精神病院 安置 摧残 迫害 2007年6月11日上午11时,庞学飞心情格外激动,被非法关押了3个多月,他终于盼来了无罪释放的日子。可是他万万那样想到,自己从虎口跳进了更加恐怖的万丈深渊---公以无罪释放的名义强行将庞学飞送进了上海市殷高路2号-(捆绑 逼吃 毒药 摧残 折磨 迫害!)--上海安康精神病院。 庞学飞家族没有精神病史,个人也没有精神病。在没有经过医疗鉴定,没有经过家人同意,甚至没有经过任何医生诊断的情况下,被投进了精神病院,同精神病人同吃、同住、同样治疗、同样对待,体罚、毒打、挨饿。从此,庞学飞开始了长达526天的非人生活。就这样,庞学飞成了一个真正的“精神病人”。由于庞学飞本身没有病,而每天接受精神病人的药物治疗,致使庞学飞身体很快出了问题。眼睛坏了、肠胃坏了、肝脏坏了,家没了、房子没了、尊严也没了。 2007年6月11日上午11时,庞学飞心情格外激动,被非法关押了3个多月,他终于盼来了无罪释放的日子。可是他万万那样2008年11月26日,在庞学飞的强烈要求下,在医院工作人员都知道庞学飞没病的情况下,公机关要求庞学飞缴纳2453.10元的伙食费,终于将他放了出来。 ● 法院“无恶不作”说 司法为官服务 不是为民服务的! ★ 2010年8月24日下午2点30分我去了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通风报信给违法者,★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拿不出庞学飞精神病任何证明、证据理由丧尽天良,编造 庞学飞有精神病。★ 1年多了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至今 不立案、不裁定回复,上海杨浦区人民法院“以权压法”得“权力分裂症”“无恶不作”说 “民告官”上有政策 下有对策... 威胁维权人...★ 2011年1月5日下午1点30分我去了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法院拿不出来公安机关资料 蛮横不理我的对待.侵犯我合法维权权益.... . ★ 我国刑法有非法拘禁罪, 把一个正常人强制送精神病院达38天,实质上就是非法拘禁,而且比一般的非法拘禁有更严重的精神伤害,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说 中国法律“治民不治官” 人民法院不是老百姓伸冤的地方, ★ 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有案、不立、不裁定回复 包庇犯罪分子 不追究犯罪分子刑事责任 公理何在? ★ 我爸不是李刚 崭头 砍头寻清官明察回音...讨个公道 要个说法...让人民生活得更有有损人格尊严 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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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2011-1-6 19:17: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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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的当官的都是官官相护,有几个是为老百姓着想的,想想还是美国好啊,至少没有那么多的贪污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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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楼 2011-7-28 8:27: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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