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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当防卫遭逮捕 寻衅滋事仍逍遥 ——法律到底保护谁 我叫孙翔达,新化县梅苑开发区白沙村四组人,系孙二保的儿子。我父亲孙二保,男,61岁,系白沙村四组人。2010年11月4日因正当防卫被县检察院批准逮捕,现关押在新化县看守所。 2010年11月3日晚上12点钟,孙兵等人在我批发部店里打牌,向我借1000元钱,因我身上没有钱借给他,孙兵立即发脾气,将我店的凳子踢翻就走了。之后,我店子关门,留我父亲看店,约十分钟后,孙兵指使手下吴明等3、4人,踢烂我的卷闸门,将店里的3张桌子、凳子及批发部货柜砸烂,并威胁我父亲说明天你会知道后果的。事发后,我父亲问我情况:他们砸店的原因是什么?是不是我得罪了他们?是不是因为没借钱?我便马上打电话给孙兵,质问他为什么派人砸我的店子,孙兵不承认,我说我父亲看见你的手下吴明在场,孙兵恼火了,晚上12时30分左右,孙兵气冲冲地带了二三十人赶到我店里,让我父亲出来认人,我父亲见他们身上有5、6人随身带刀,被这架势吓住了,不敢认人。孙兵威胁我,要我向他们有个交待,我为了息事宁人,答应明天给他们一个交待。 11月4日中午1时左右,孙兵、吴明、周三毛等纠集二三十人到我店门口打电话,问我什么意思,要我到店里来给他们一个交待。我来后,我一再解释,都是熟人,东西砸烂也修好了,算了,不要把事情搞大了。孙兵等人不服,一伙人不听解释劝说,冲进店里,将我店的东西全部砸烂。我母亲见他们无故砸烂东西,便骂了他们“没良心”,孙兵大喊:“你们把东西全部给我砸烂了。”我丈母娘实在忍无可忍的情况下,顺手用酒瓶砸了“棍棍在”一下,他们便拿出随身携带的刀子,将我下额划了一刀,我连忙跑去报警,他们便在我离开去报警时,将父亲手、背等部位连捅四刀,危险时刻,我父亲随机从地上捡起一把刀(此刀为孙兵等人携带掉下的),向孙兵的手下两个人还击,造成二人受伤。见我报警,孙兵等人连忙逃之夭夭。我们一家小本经营,一向遵纪守法,邻居反应较好。孙兵系当地一霸,周围的人都怕他几分,他纠集恶势力,将我家东西砸烂,属于典型的寻衅滋事,我父亲在被连捅四刀的情况下,进行还击,明显属于正当防卫。慑于孙兵的淫威,周围群众没有一人敢出来作证,如今寻衅滋事凶手孙兵等人逍遥法外,我父亲身上多处负伤则被检察院批准逮捕,关押在看守所,失去了人身自由。试问:中国的法律到底保护谁?政法机关到底维护谁的利益?难道真的印证了:好人怕恶人,恶人怕不要命的人。苍天在上,谁来还我父亲清白和自由? 孙翊达 二O一O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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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2011-1-6 19:43: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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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楼 2011-1-6 19:58: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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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楼 2011-5-5 11:14: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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