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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安徽省蚌埠市杨润红,我请求大家听了我的事情后。多给我建议! 我于2008年7月初怀孕。我怀孕期间很多事情不懂。听母亲说。我该产前检查了。所以我在母亲的陪同下于2008年9月20日去蚌埠现代女子医院做了B超检查。医生说胎儿有问题建议我去蚌埠医学院检查。医学院检查说胎儿下腹有肿快,可是月份太小了看不清楚。建议进一步检查。回家的时候我心理非常害怕。因为我年龄也不小了,这个孩子对我很重要。于是我在2008年9月27日选择了省级甲等蚌埠市第3人民医院进一步B超检查因为那里看病的人很多,我们蚌埠很多市领导都在那里看病。当时我把现代女子和医学院的检查报告给三院B超室医生看了。检查后三院B超医生给我开了2瓶钙片,让我不要听其他医院的,说他们这里才是专业医院。才3个月身孕能看出来什么?检查当天还给我办了母子保健手册。还让我按孕期继续到三院B超检查。2008年10月14日我又在三院做了B超检查。检查时再一次问医生,确定胎儿正常吗?医生很认真的给我检查说:没问题,一切正常。三院医生的话坚定了我内心的恐惧。给了我定心丸。随后我又多次在该院B超检查,每次都说胎儿是没问题的!结果到2009年3月31日我在该院剖腹产,生下一个严重畸形的婴儿。肛门尿道都没有。膀胱外翻。骨盆严重裂开。右下肢畸形。可笑的是他们依然在出生证明上写健康良好。我找他们要母子保健手册。医生扣着不给 反问我要母子保健手册干什么的。?我起诉到蚌埠蚌山区人民法院。法院说和医院没有因果关系!B超禁止非法鉴别胎儿性别,我的孩子起码的人体器官都没有。难道一个三级甲等医院看不出来吗!这是没有关系吗!法院也拒绝为我们去调查。不追究责任。我不懂法律但是我相信,三院的所做所为一定违反法律规定。孩子是祖国的花朵。和未来。蚌山法院的做法也是不公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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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2011-1-31 12:59: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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