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民警刑讯逼供致人重残 其违法行为谁追究? 2010年4月23日清晨,我外甥黄世明(现在押)因涉嫌盗窃被湖南省岳阳市公安局云溪区公安分局云溪派出所抓捕,当天上午审讯时该所副所长梁骥(警号075856)等四名公安民警将当事人黄世明长裤脱掉,双膝跪在窗户下,两手铐吊在防盗窗上,先用警棍电火触烧腿部,再用木杠压在双腿上踩地杠,先在木杠上一头站一个人滚动踩压,后来一头站两个人踩,将木杠踩断两根,又到街上买两根大木杠继续用刑,黄世明被折磨得呼天喊地,见喊声大了民警用抹布堵住当事人的嘴巴,几次昏死过去后,他们又用冷水浇醒,酷型拷打,直到深夜才抬进看守所。八个月不准亲属探视,关押一年时间不给予治疗。经其家属五个多月的上访和强烈要求下,于2011年4月19日才押送到武汉市同济医科大学法医系进行检查鉴定,其结果为“双腓血管及神经损坏,肌肉萎缩至重残”。 时至今天,无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其承担任何责任,也没有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对此,呼吁天下父母官、广大民众、网友和新闻媒体关心,帮助弱势的山村农民救治我外甥黄世明,严惩知法犯法者。洞庭湖水可载舟难洗警官满面羞 当事人黄世明舅父:王宇南 拜 谢! 联 系 电 话: 137620528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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