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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情况反映  浏览:11702 回复:2  
machaoniub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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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 况 反 映

尊敬的领导:
我们是虞城县芒种桥乡崔小寨村民组的全体村民,我们怀着极其愤恨而又忐忑的心情,向您反映我们的村支书崔若军以权谋私,贪污受贿,非法侵占,横行乡里欺压百姓无恶不作的情况,恳请领导在百忙中,认真对待并过问此事,对不法分子崔若军认真查处,对他的犯罪行为依法严惩,我们全体村民深表感谢!崔若军具体违法事实如下:
一、贪污、侵占上级拨付的办公费的情况
我们村实有可耕地2000余亩,根据规定每亩可耕地上级拨10元/年的办公经费,这样每年上级拨给我们村的办公经费就是20000余元,崔若军是2004年5月份任村支书的,至今已有8年了,其上级拨的办公经费共有160000元,他上任后,没有村会计和村民组长,自此村里也没有办过一件有利于村民和需花大钱的事,他从来也没有公布过账,这一巨款全被他贪污占为己有,群众看在眼里,恨在心里,都摄于他的淫威敢怒不敢言。
二、村林场承包金和土地粮补款被他占有的事实
我们村有一占地50多亩的林场,崔若军上任后在没有召开群众大会和村民代表会的情况下,他私自于2004年以每亩150元/年的价格承包给了他的亲信,至今已有8年的时间,此笔款已有60000元被他占为己有。现他又以个人名义将此林场地以每亩150元/年的价格承包给他人,自己再次务利约7500元年。我们村的林场地根据规定,每亩每年上级补助粮补约87元/亩,至今已有8年时间,此笔款共有34800元,被崔若军占为己有。
三、崔若军私自违法倒卖和占用土地及私卖集体树木的事实
崔若军在任村支书后,在没有经过群众同意的情况下,私自占用集体土地约有1亩建设自己的住宅房,而其他村民因没有宅基地建不了房孩子结不了婚,找他多次都不给地。但他却私自在大田(可耕地)内私自卖土地,让买地人私自建造住宅房,就此项款约有十几万元,被他占为己有。我们村的林场内和村委会院内的树木近百棵,在崔若军上任后,被他已陆续卖掉,其收入应是45000元,已被他占有。
四、关于崔若军横行乡里、欺压百姓的事实
——我村一孤寡老人崔若良,三级残废,生活非常困难,上届支书为照顾他,申请为他于2003年办了低保,在崔若军上任后不久,不知何故,上级停发了崔若良得低保费,经了解是崔若军所为,造成崔若良停发低保费的。
——同时另有一孤寡老人崔若山,身患疾病,生活困难,上届支书也为他申发了低保,上届支书下台时,崔若山的低保正本没有下来,后来经过了解,在崔若军上任后不久,崔若山的低保证本就下来了,但崔若军却不及时发给崔若山,此低保本在时隔6个多月后才在崔若军那找到,但在此低保本上已被领取了几个月的低保费。
——2010年10月,我们村民49户村民为解决生活用水问题,自发组织从邻村引自来水,因埋管道之事,崔若军以事先没有给他商量为由,他到现场不由分说,抓住施工负责人崔道磊就打,将施工材料砸坏,将崔道磊打伤并杨言崔小寨是我的天下,我说弄死你就弄死你等恶语,可见他狂妄到什么地步了。
——我们村村民谁家有个婚、丧、嫁、娶及计划生育的事,办户口等事,找他办手续时,他都会借此机会向村民索贿。如罗洪洋之妻因计划外怀孕,找崔若军商量时,被崔若军索取3000元。
——我村村民王新华因户口问题被崔若军索取900元。
——我村村民崔若运之子,因年龄登记有误,需村出证明予以更正,此次崔若军索贿不成,非但不给出证明而被崔若军痛打一顿。
——我村村民王庆林之女儿,出嫁后因户口迁移问题被崔若军索取800元。
——我村村民罗志新之父住院因农村合作医疗报销,不仅被崔若军索取2000元,同时所应已报销的款已他领取占有。
——2009年夏天,崔若军以拉砖人碾压乡村路为名,强行向肖孩等多名拉砖人、拉水泥人索要过路费约10000元。
关于崔若军违法和横行乡里欺压百姓的实例太多,真是罄竹难书,枚不胜举,在这里无法用此扁幅表述完,今仅列举以上事实,足以说明崔若军已构成违法犯罪,对于崔若军的不法事实,我们多次已向乡、县政府机构反映,由于乡、县政府机构个别人的袒护,此事至今未能得到妥善处理,崔若军至今仍逍遥法外,现为保护我们的权益,特再次修书向上级领导反映,请领导在百忙中给予以关注,认真查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我们期盼着领导能尽快的给我们满意的答复!!!
      
反映人:崔小寨村民代表
2011年7月1日
联系电话:13271015826     15937086659
    

    1楼 2011-7-1 16:4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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