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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人身损害,登封市大冶镇土地所所长和他老婆打女职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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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月十一号下午,登封市大冶镇水厂的一位女职工和他的一位同事发生口角到厮打,女职工因个子比较小,处于人的本能,正当防卫,把同事的脖子和胳膊抓伤了,而女职工被他的同事打的到处都是伤,他的同事就打电话个她老公说快带人过来,有人快把你的老婆打死了,因她的老公是登封市大冶镇土地所所长,在几分钟时她老公就到了,看到那个女职工,先是骂,再是边骂边扇了那个女职工两个耳光,女职工被同事拉进屋后,土地所所长就一脚把门踹开,对那个女职工就是拳打脚踢,把那个女职工打晕后他们就走了,女职工的家人赶到后看到情况的严重性就报案了,女职工出院后把法医鉴定和伤情结果都送给了派出所,到二十八号为止,派出所没有调查取证,没有任何回应,而那个土地所所长很猖狂的到大冶水厂找其他职工的麻烦和威胁,说他只推了女职工一下,并没有打,希望不要乱说话,这样的党政干部还有没有法,现在不知道是不是那个部门都在害怕他,还是怎么着,法在哪里?正义在那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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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2011-7-29 22:22: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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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不是那个土地所所长的爸爸是李刚呀,要么他怎么那么厉害,作为一个在职干部竟敢打人,首先打人就犯法,受害人已经报案,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人身安全,为什么派出所不取证不调查,难到要老百姓付出血的代价和生命你们才管,当官的就那么厉害,法律也制裁不了她他,难到真的是老百姓告官比登天还难,难道真的是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吗?难道真的是老百姓亏死不告状,冤死不喊冤吗,那为什么要说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呢,请懂法律的人士给以指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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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楼 2011-8-6 13:18: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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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楼 2012-4-27 11:05: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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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楼 2012-4-27 11:05: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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