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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卫滨法院收郑铁局局长罚款为“暂存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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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 文字2009年8月27日新乡市卫滨区法院(2009)卫滨法执字第288号执行通知郑州铁路局限于2009年9月8日前履行完毕。该执行卷中显示: 2010年7月2日记载:今收到张军邦交来“暂存款”人民币贰万元正,收款人:王波。 收罚款为“暂存款”,“执行员”明目张胆。从该收据显示“暂存”的字面意思不难理解,顾名思义:“暂存”就是交款人暂时将该款存放在执行员处的款项。这是强制执行还是在玩猫腻?! 2011-7-29 21:42 上传 下载附件 (181.6 KB) 新乡卫滨法院 罚款 郑州铁路局 涉嫌受贿 贪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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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2011-7-29 22:41: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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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7月7日时任院长洪涛说:“人家拿现金来交了、我们也不能不收,你如果认为这个不是局长张军邦的钱,那你可以举报他行贿、受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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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楼 2011-8-28 18:04: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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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7月7日时任院长洪涛说:“人家拿现金来交了、我们也不能不收,你如果认为这个不是局长张军邦的钱,那你可以举报他行贿、受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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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楼 2011-8-28 18:05: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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