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路上辛酸泪 我们所反映的情况是这样的: 一、关于咸阳市曦鹏房地产开发公司骗收群众购房款的事。 2007、2008年,我们70户居民先后预购了咸阳市曦鹏房地产开发公司在杨陵区开发的“都市印象”小区的1#、2#楼盘。按照《购房合同》,连同首付我们有的预交了60%以上房款,有的在2008年1#楼主体竣工后交清了总房款。按照《购房合同》,开发商应该在2008年底将新房交给我们,但是,由于开发商和建筑商之间的经济纠纷,建筑商撤走,1#楼主体建成后,后续工程搁浅,2#楼至今年没有动工,导致该楼盘成了“烂尾楼”。我们多次找开发商理论,开发商不理我们,我们购房户近1000万元购房款也不知去向。我们已经苦苦等待了两年多,至今没有个结果。 二、关于杨凌区政府不作为,敷衍塞责,致使该事件始终得不到彻底解决,开发商公然逍遥法外。 从2009年至今,我们组织购房户代表先后100余次奔波于杨陵区城建局、区政府、杨凌示范区管委会、省政府、省人大常委会等部门,请求各级领导出面协调此事,但均无结果。至今,公司法人吴庆福开着宝马、带着情人到处风光。 我们之所以去找区政府,是因为: 1、“都市印象”楼盘的开发项目是杨陵区政府2008年重点招商引资项目,咸阳市曦鹏房地产开发公司是区政府招来的,我们是相信区政府才放心的在该楼盘购房。 2、作为一级政府,招商引资固然是好的,但是我们后来请律师事务所调查才知道,咸阳市曦鹏房地产开发公司纯系一家皮包公司,该公司涉嫌私刻原中国农业银行咸阳西兰路支行(中国农业银行咸阳人民路支行)公章,区政府、区城建局在没有完全核实的情况下,给该公司1号楼盘颁发了“五证”,致使我们蒙受巨额损失。 3、区政府作为我们的父母官,在我们最无助的时候,我们首先想到的是政府!我们100余次去找杨陵区、杨凌示范区领导,虽然一度也得到重视,还成立了协调领导小组,先后由3、4位副区长负责解决,但均无结果。其原因在于杨陵区政府欺上瞒下,哄骗购房户。当杨凌示范区政府督促区政府,购房户反复追问时,区政府就当众承诺:大家的利益我们一定保障,并由常务副区长、区法院院长、区城建局局长全权负责解决问题,给购房户答应,他们以最短的时间解决大家的问题。但时过3年,所谓的“最短的时间”, 所谓的“拿出方案”等等只不过是他们欺骗上级、愚弄百姓的把戏罢了。我们不明白这件事究竟内部有着怎样的复杂情况,致使他们不愿意解决。 4、我们已经上访到杨凌示范区管委会、省政府、省人大常委会等部门,省长已给示范区作了批示,示范区管委会主任梁桂同志批示政法委副书记郑启智专门处理此事。郑副书记克服重重困难,多次召集杨凌区政府、法院、城建局的主要领导协调处理此事。区政府当面答应7月上旬前拿出方案,联系新的房地产公司,马上解决此事。背后以各种理由推诿、拖延此事。7月中旬群众多次去找政府,奇怪的是区政府主要领导均避而不见!购房群众欲哭无泪,失望而归。我们腿跑断、嘴磨烂,已到了力尽汗干的地步,眼看着我们的血汗钱付之东流。法理何在?! 三、关于杨凌区人民法院工作不力和杨凌区公安局不立案的困惑。 我们在2009年8月,将我们的遭遇以民事起诉状的形式递交区法院,法院接收了诉状,但未立案,只是口头答应保障我们利益。近两年了,我们的问题仍未解决,利益也未见保障。在此期间,我们还多次**院,一再要求立案,但法院仍只是口头答应保障我们利益。今年6月中旬,在示范区的督促下,区法院只给1#楼的购房户各一份《民事调解书》,购房户还向法院递交了《强制执行申请书》。 2#楼法院竟不予理睬。法院也没有彻查开发商资金流向,我们觉得法院不是真正的解决问题。这究竟是为什么? 在向法院起诉的同时,我们还向杨凌区公安局以书面形式报了案,公安局一直未予立案,也未破案。我们始终不明白公安局究竟为什么不立案? 我们强烈要求政府和开发商尽快协调,尽最大努力维护我们的利益: 1、 尽快给我们建好房,明确给我们的交房时间。 2、 依法追究甲方(开发商)和杨凌区政府的过错,赔偿给我 们造成的损失。 万分感谢您的审阅。我们恭候佳音! 陕西省杨陵区“都市印象”小区准业主代表敬呈 2011年7月28日 发信人:购房人代表: 谭小林 电话:13992049183 杨耀辉 电话:13571037730 张世忠 电话:15129233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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