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律网
法律通行证: 用户名: 密码:  注册
律师加盟热线:400-8919-913   律信通 律信通  
律师
公众 咨询 贴吧
律信通 案件委托
频道 房产 婚姻 交通事故 保险 建设工程 劳动
留学
公司 合同 刑事辩护 医疗 知识产权 工商
新闻 宽频 文书 常识 案例
法规 专题 杂志 百科 论文
查找全国各地律师: A B C D E F G H I J K L M N O P Q R S T U V W X Y Z 点击各城市名拼音首字母查找律师 公众找律师,信赖律信通!律师做宣传,首选律信通!
贴吧首页 >> 交通事故
户名名: 密码: 忘记密码?
导航 本主题共有帖子数 5 篇,   [<<] [] [>>]  
[原创]一封求助信!  浏览:13098 回复:5  
游客
182.240.77.*
 
警察的儿子被人家开车压死了,不能去找人家协商处理,只能说:对不起您了!有没有伤着你的车轮呀?有没有伤着你的车呀?有没有吓着您呀?要不要带您到医院检查下呀?要不要赔偿你点精神损失费呀?我儿子就是该死,谁让他是警察的儿子呢!!

云南省曲靖市富源县:
    两岁半男童朱一被荀小康开车压死+荀小康自杀=政府赔偿荀小康家属66万元!
    两岁半男童朱一被荀小康开车压死+荀小康自杀+朱一父亲人民警察身份=朱一家属1万7千元的安埋费!
    天理何在?!
    政府怂恿犯罪:大家去犯罪,死了政府会出钱安抚你的家属!

    2011年5月13日18时30分左右,荀小康驾驶云DP9649中型篮箭牌轻型货车,途经富源县矿厂住宿区小桥旁路段时将朱一撞伤,事故发生后,朱一被及时送到富源县人民医院抢救,因病情严重,富源县人民医院要求转院到曲靖救治,然而富源县人民医院声称没有救护车,就这样拖了一个多小时的抢救时间,才由死者家属从富源县阳光医院找到救护车,当朱一送到曲靖市第一人民医院,经抢救一个多小时后于21时30分左右死亡。当晚,我家强忍着悲痛将孩子运回富源县人民医院停尸房停放。
    2011年05月14日上午11时许,我家到富源县交警大队协商处理,交警部门向我家讲解了处理程序等问题,并根据交通事故赔偿的相关法律法规计算后,告知荀小康应当赔偿我家各种费用共计人民币33万元余元,除我家无监护人在场看护的责任,应当赔偿人民币28万余元,荀小康表示只有5万元的支付能力,后经过5次协商都没有任何结果。
    2011年5月15日晚,我丈夫不想再面对丧子之事撤个没完没了,加上他有是警察,就做我们家属的思想工作,想尽快解决此事。于是我们家属才同意按照荀小康说的5万元人民币来解决此次交通事故,并且同意肇事车辆也归还荀小康用于今后的生计。
    2011年5月16日上午9时许,我家到富源县交警大队进行处理,肇事司机荀小康一人前来,就说:“钱一分都没有了,找到的几千元钱都被媳妇拿了跑掉了”。我家听到这一消息,心中都十分愤怒;想到事故发生后,荀小康及其家属不但不积极与我家协商解决,反而采取逃避、躲藏、耍赖等方式,且经过四天的多次协商得到如此答复,我家觉得荀小康是在逃避责任,没有任何诚意来解决他造成的交通事故;我家心中无法承受,就要求肇事司机荀小康带我们到他家里等其家属找钱。我们拦了两辆出租车,将荀小康从交警大队拉到车上,到了11时许,才到荀小康家的村子,在车上我家河出租车驾驶员讲了事情经过,出租车驾驶员不进村子,荀小康就带我母亲、我父亲、我老公公和我走了一公里左右的路才到了他家门口,荀小康家当时没人在家,荀小康就讲:“你们在楼下等我,我上楼去拿钥匙下来开门。”就上楼去,他上到一楼时,我母亲怕他跑了,才追了上去,离他还有七、八米远,荀小康到二楼楼顶就从楼上跳下来,我们就打110报警,没多长时间就死了。随后警察也赶到了,肇事司机荀小康的家属及亲人就将我们及警察全部困在村子里,辱骂、威胁我们,直到5月17日凌晨4时许,公安机关派了几百警力去踩把我们解救出来。
    荀小康自杀后,其家属不能正确面对此事,组织大量亲属四处散布谣言,歪曲事实,扭曲真相;到富源县公安局中安派出所门口大肆宣传“警察杀人了,警察的媳妇杀人了”等谣言;严重的影响了公安机关的形象,污蔑了朱一父亲的声誉,使我丈夫倍受打击。经曲靖市公安局、富源县公安局等相关部门调查,于2011年05月18日下午,在富源县中安镇人民政府,调查组人员向荀小康家属宣布了:“荀小康的死亡排除他杀,不予立案,与我家无关的认定。”
    荀小康自杀后,在村子里我们突然就遭到了多人的辱骂和围攻,第二天又有大量的人员到我丈夫的工作单位(中安派出所)门口大喊大闹:“警察杀人了,警察的媳妇杀人了”等。荀小康的家属花50元一人一天的钱,请了几十人到中安派出所门口大闹,并到处散布谣言。富源县公安局和中安派出所竟然无人敢管,任由谣言四起,诬陷、诽谤他人级公安机关的形象,扰乱社会秩序。这是不是事先就有组织、有预谋的活动?对于我们家属,他们的行为让我们感到莫名其妙。如今荀小康家属也不出面同我们解决,难道荀小康的死,就能让其逃避责任追究吗?
    该事故发生后,我丈夫一直沉浸在丧子之痛中,没有与荀小康及家属发生过激行为,整个处理过程都是由我们家属出面解决;相反我丈夫作为一名警察,还不断做我们的思想工作,让我们同情对方,高姿态解决此次交通事故。
    我是一名下岗职工,每月的生活开支仅靠我丈夫的工资收入,家中并不富裕,我们夫妻二人含辛茹苦的将孩子拉扯大,然而这场突入起来的交通事故却夺走了我家的希望;我家在丧失亲人后,不但交通事故未得到解决,同时又再次受到荀小康家属的伤害,我们深感上天无路,下地无门!
    2011年5月23日,我家强忍悲痛向富源县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原定于7月11日开庭。然而富源县公安局的领导多次来找我家做工作,要求我家撤诉,说:“由富源县政府帮我家解决此事,并叫我家提出合理要求,帮我家处理。”我家方同意撤诉,并于2011年6月14日到富源县人民法院办理了撤诉手续。6月15日曲靖市工作组到富源县复查荀小康跳楼死亡一事,当日上午9点左右通知我母亲到富源县新恒邦酒店8楼做笔录,到下午6点左右方回来。我母亲回家后,就讲问话的人拍桌子、打板凳的吓唬她,说荀小康是她推了掉下楼摔死的,当晚8点左右我母亲精神病发作,被送到富源县人民医院抢救,现在时好时坏。多次找富源县公安局协商,答复我们说:“是曲靖市工作组正常履行手续造成的,不负责,要我们自己处理。”
    在多次找富源县公安局领导协商我家的交通事故后,不但没有答复我家,富源县公安局主要领导还当众辱骂我丈夫:“你不具备一个人民警察的素质,不配做一名人民警察,你公然带领家属到曲靖市去送上访材料。”我家实在无法解决此事了,警察的儿子死了不但讨不回公道,现在还连我母亲也被政府逼疯了,警察的权益都得不到保护,怎么保护老百姓的合法权益?
    由于荀小康的家属一直组织很多人到处闹事、上访、散布谣言,富源县政府及县公安局等部门,赔偿了荀小康的家属66万元。请问,是以什么法律依据及理由赔付的呢?请问国家还有法律法规吗?国家的钱就可以任由少数领导乱花吗?这就是在怂恿犯罪,告诉犯罪份子:“你们去犯罪,然后自杀,我们政府会用钱来安抚你的家属。”天理何在?难道中国现在的事情真的是: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不闹不解决吗?
    我现在不想当警嫂了,警察的儿子死了没人管!我要变成一个普通老百姓,替我儿子讨回公道!我一个弱女子死了儿子,没法活了!人家的儿子把别人家的儿子开车压死了之后自杀,还可以拿到66万元的赔偿;我的儿子被人家开车压死了,就因为我丈夫是警察,就只有1万7千元的安埋费。天说漏了我都要讨回公道!
    现在富源县公安局的领导明确表态:你们不要去上访什么的,也不要来找我们,也不要到法院去起诉,来的话就以扰乱单位秩序把你们关起来,把你丈夫的工作开除。天呀,上天无路,下地无门了!云南真是天高皇帝远,富源县更是名不见经传,领导一手遮天了,民不聊生了!
    社会疯了,政府逼疯了我!我不当警嫂了,我要为我儿子讨回公道:开车压死人的死了都赔偿66万元,那么被压死的要赔偿多少钱呢?再加上我母亲真的被政府逼疯了,政府的大官小爷,你们没儿没女,难道连父母也没有吗?
    警察不是人,难道警察家属也不是人吗?社会疯了:大街上抢人、杀人,没人管;只要一喊警察打人了,马上围个水泄不通。社会疯了!警察才是弱势群体!警察家属更是弱势群体!!现在我将不再是警嫂,我也是普通老百姓了,我要的是公道!警察要服从命令,听领导的话;警嫂难道也要服从命令,听领导的话吗?我只是一个女人,只是一个母亲,我要的是我儿子的公道!
    我家不是要多少钱!我家只要公道!政府牺牲了我家来满足社会的病态心理,又不给我家补偿,还把云南的新闻媒体买通了,怎么打电话到各媒体都不来,想封我家的口,让我家背黑锅!我家不干,我家要公道!我家真希望荀小康的死是我家杀死的,是我家逼死的,但我家没有呀!要背黑锅,又要牺牲我家的合法权益来满足政府稳定社会。要我家名利皆失!我家冤枉呀!只有靠有良知的人们来帮忙了!
荀小康的死不是我家逼的!荀小康在2010年初也发生了一次比较大的交通事故,亲戚朋友借钱帮他摆平了那次交通事故;又卖了之前的肇事车辆,才加钱买了这辆压死我儿子的新车,压死我儿子时,他的新车还没开半年。然而这次是压死人了,不但要赔钱,还要去坐牢,加之他之前借的钱都没还清,亲戚朋友没人愿意帮他了;再加上他结婚三年多,没有孩子,这事一出,媳妇就和他吵架跑了!这些才是他自杀的原因,是他的亲人让他绝望了!他是在自己家的二楼跳楼死的,是在回报他的家人!要不他在哪里不可以自杀!
    荀小康跳楼死后,是曲靖市公安局的来勘验现场、解剖尸体的,也是因为涉及到我丈夫也是警察,才由上级公安机关调查。结论是:排除他杀,不予立案!
有的说我家逼死人家的,请问一个孩子被压死了,要求赔偿五万元是逼吗?富源县不算落后,煤矿死一个有赔偿到180万的。更何况我家依照法律法规也要赔偿到30多万呀!所以我家不背逼死人的黑锅!
QQ:776551624;电话:13408754567。新闻媒体来采访我吧!有儿有女、有父母、有正义的人来帮我讨回公道吧!跪谢大家!!

    

    1楼 2011-8-8 18:39:32
游客
125.41.3.*
 
一群坑爹坑娘不得好死的败类!总有一天你们会有报应的!等着吧!     
    2楼 2011-8-18 15:09:00
游客
111.124.118.*
 
你没有去起诉吗 可以通过法律程序解决 QQ2539787271     
    3楼 2012-12-18 20:48:15
游客
180.113.76.*
 
这个社会太黑暗     
    4楼 2012-12-19 4:18:39
游客
180.113.76.*
 
《为女儿的冤死讨一个公正的说法》

我女儿俞晓燕(22岁)在《无锡商业职业技术学院》在读大三学生,在2012年10月15日16点55分在学校西大门的西环路和其他同学一起回学校过马路时遭遇车祸身亡。我悲痛万分,不知所措。恳请懂交通法律的资深律师指点一下。
具体情况如下:位于无锡滨湖区《无锡商业职业技术学院》西大门的西环路呈南北走向,南往环太湖公路方向,北往钱胡路方向,道路中央有绿化隔离带,同方向设有三车道,右侧设有非机动车道,事发路段中心绿化带中间有一宽度1.5米的豁口,豁口对面的东侧便是学校的西大门,但这路段没有画分人行道也没有信号灯,附近也没有人行道可以提供行人通行,这是唯一的一条默认的人行通道,事发地南侧设有注意儿童警告标志。这条马路限速是80码。我女儿和一群5到6个同学从豁口由西向东过马路回学校,当时据其他同学说,我女儿走在最前面,从豁口出来站在第一条车道上等一辆卡车由南向北从中间的车道过去后,远远看到一辆轿车在200米以外,我女儿就开始从第一条车道走向中间的车道,其他同学跟在后面,当我女儿走到最路边的第三条车道的时候,一霎那间那辆轿车就飞快地把我女儿撞飞了起来,头部重重地摔在前挡风玻璃上,右腿部粉碎性骨折,造成颅脑脑干严重损伤,在无锡101医院抢救了12天用去医疗费26万未能挽救我女儿的生命。根据调取学校门口的监控录像,司法鉴定结果车速当时是81到83码,是超速行驶,而且肇事者在事发时未采取任何刹车避让措施把人撞飞出去20多米。
2012年11月22日《无锡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滨湖大队》出了《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锡公(交巡)滨公交认字【2012】第00127号
交通事故时间:2012年10月15日16时55分 天气:晴
交通事故地点:无锡市滨湖区西环路无锡商业职业技术学院前路段
当事人、车辆、道路和交通环境等基本情况:
1、 当事人、车辆情况:
孙洁,女,汉族,1984年11月29日出生,户籍地:江苏省无锡市惠山区阳山镇普照村虎降头5号,身份证号:3202283198411295521,驾驶资历:2009年04月02日初次领证,档案编号:320201076319,准驾车型:C1,事发时驾驶号牌号码为苏B1M337的小型轿车,车辆核载:5人,实载1人,车辆检验有效期至2013年9月,车辆所有人:孙洁,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险单号:AWUXBWXCTP12X028591J,承保单位: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有限公司。
俞晓燕,女,汉族,1991年7月4日出生,户籍地:江苏海门市正余镇,身份证号:320684199107046929,事发时步行。
2、 道路和交通环境:
交通事故位于无锡市滨湖区西环路无锡商业职业技术学院前路段,西环路呈南北走向,南往环太湖公路方向,北往钱胡路方向,道路中心设有绿化隔离带,同方向设有三条机动车道,右侧设有非机动车道,事发路段中心绿化隔离带有一宽度为1.50米的豁口。沥青路面,路面完好,路表干燥,视线良好。事发路段限速80公里/小时。事发地南侧设有注意儿童警告标志。道路东侧为无锡商业技术学院。
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经过:
2012年10月15日16时55许,孙洁驾驶灯光不合格(刹车灯不亮)的牌照号码为苏B1M337的小型汽车,在设有限速80公里/小时的西环路由南往北超速【经鉴定:行驶速度约为(81~83)公里/小时】行驶至无锡商业职业技术学院前路段时,遇行人俞晓燕由西往东横过机动车道,结果小型轿车左前侧与行人俞晓燕右侧发生碰撞,至车辆损坏,俞晓燕受伤,经送医院抢救无效于10月27日死亡。
道路交通事故证据及事故形成原因分析:
道路交通事故证据:1、受案登记表:证明事故发生时间、地点。2、现场勘查笔录、现场图、现场照片:固定、记录了交通事故现场情况。3、当事人驾驶资格及车辆情况的核查。4、无锡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司法鉴定所司法鉴定意见书锡中西医司【2012】病鉴字第141号:证实俞晓燕系外伤性颅脑损伤死亡。5、无锡高吉司法鉴定痕迹鉴定锡高【2012】痕鉴字第622号,证实苏B1M337号小型轿车左侧与行人俞晓燕右侧碰撞可以形成。6、南车戚墅堰机动车车辆工艺研究所有限公司司法鉴定所痕迹鉴定戚鉴所【2012】鉴定字第442号:录像中苏B1M337号轿车行驶速度约为(81~83)km/h。7、无锡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事故车辆检验鉴定书锡公车鉴字【2012】第0812号:证实了事故车辆的技术情况。8、当事人询问材料及证人证言。9、监控视频资料。
事故形成原因的分析:孙洁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超过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遇情未及时采取措施,确保安全行驶;行人俞晓燕横过机动车道,在车辆临近时横穿,未确认安全后通过,双方的违法行为均是造成该事故的直接原因。
当事人导致交通事故的过错及责任或者意外原因:
孙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四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俞晓燕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一条及《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孙洁、俞晓燕负事故同等责任。
交通警察:孙伟 郑栋                                   二0一二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请问一下懂交通法的资深律师:像这样的事故责任应该怎么划分?肇事者一方应该全责吗?还是肇事者负主要责任?还是同等责任?肇事者孙洁是无锡市南洋中学的教师,每天开车从我女儿学校的西环路上下班的必经之路,对路况应该是了如指掌,身为人民的教师学校门口看到行人过马路也不减速度,还超速行驶,遇到情况也不刹车避让,这车祸完全可以避免的,也至于会要了我女儿的年轻生命。身为教师人员毫无人性道德,是真正的杀人狂妄的女魔!在我女儿抢救的过程中不肯拿钱出来救人,导致我女儿抢救资金不足医院欠费6万多。真是丧尽天良!还好我女儿学校的老师有良知,当时学校就拿出五万抢救费用,同样是人民的教师真是天壤之别。据我了解下来肇事者孙洁上面高层有关系,亲戚是省教育厅的高官,据说她亲戚已经通过南京交警总队对无锡交警大队通过关系。现在滨湖交警大队责任认定是同等责任,我赶过去跟滨湖大队的办案警官孙伟理论,他说事故责任的认定不是一个人说了算的,是要通案的,召集几个有经验的民警发表自己个人的看法,然后是通过投票决定的,定案少数服从多数的。孙伟警官还帮着肇事者一方说话,说这样认定的同等责任对方也不服,对方要求是次要责任,他说肇事者也要去申请复议。天知道好像这定的同等责任我还赚了大便宜了!天理何在啊!我一直在上海上班,女儿从小在爷爷奶奶身边长大,漂亮、文静、乖巧,懂事孝顺,学习成绩优秀,临近要毕业实习工作了,遭遇突如其来的横祸,全家人痛苦万分,特别是爷爷奶奶整天哭的像泪人,白发人送黑发人是一辈子的伤痛,失去亲人的感受只有自己能够体会,我每天沉浸在痛苦中难以自拔,在医院抢救12天等待女儿的恢复是如同地狱的煎熬,每天跪在重症监护室门外为女儿祈祷医生还是没有救回我女儿的生命,这些日子以来我已经晚上不能够入睡,精神几乎面临崩溃了,女儿离去的事实到现在也相信,每天翻看着女儿的照片,泪如雨下,现在再也听不到我的宝贝女儿再喊一声老爸了,接下来的日子不知道怎么维持下去。现在滨湖大队认定的同等责任,我全家人更不能够接受,是一条年轻的生命啊!我也咨询过很多懂交通事故经验的朋友,都认为无锡滨湖大队这样的认定是不公正,最起码是肇事者负主要责任以上,这明显是偏护肇事者一方。我现在已经申请滨湖交警支队复议,提交复议上去已经20多天了还没有消息,现在还在等待中,有人说复议很难推翻的,我也知道这社会自古以来都是官官相护的,如果申请复议也维持原判的话我该怎么办?难道我们中国的老百姓就没有讲法的地方吗?我怎么可以为死去的女儿讨回公道?希望有好心人能够帮助为感!本人手机号码是:13012870258   QQ:371806752
俞剑彬
2012年12月18日夜于无锡火车站
    

    5楼 2012-12-19 4:23:01
本主题共有帖子数 5 篇,   [<<] [1] [>>]
精华帖子 | 撤销精华 | 置顶帖子 | 撤销置顶 | 锁定帖子 | 撤销锁定 | 加入收藏夹
快速回复  
粗体斜体下划线左对齐居中右对齐超级连接email连接插入图片flash动画插入代码引用内容
内  容: *
图  片:
验证码: *
122.114.192.228  登录 | 注册 | 忘记密码
 
 交通事故律师
黄高伟律师
黄高伟律师
 最新交通事故问答
我要咨询
 
  ·请输入咨询标题
  ·交通事故咨询
  ·倒车事故
  ·精神损失费
  ·刹车距离多少算超速?
 最新交通事故帖子
  ·电动三轮车与摩托车碰撞纠纷
  ·电动三轮车与摩托车碰撞纠纷
  ·电动三轮车与摩托车碰撞纠纷
  ·司机正常行驶,老人碰瓷被撞死
  ·交通事故赔偿事宜
  ·交通事故:骑电动车撞到停在拐
  ·违章纠纷
  ·违章纠纷
  ·非现场交通违章
  ·[原创]交通事故-肇事逃逸
 
Power by http://www.5law.cn/post   Bbs-Bar V3.1 BEAT 投诉电话:0371-63691829 非法贴子投诉即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