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栾川县公安局民警渎职 致使 “故意伤案”外逃达一年有余而无人过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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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赵建锋,住栾川县潭头镇何村。 2010年元月30日下午6时许,我在邻居家帮忙办事。此刻,王海水之妻董会娟给我打电话说,海水叫我去他家商量事情,当时我与海水因一时立场不同而发生口角,当时王海水就手持镰刀向我的头部猛砍,致使我面部多处受伤,面部骨折,在实施正当防卫之时,我的手指头也被镰刀砍中,当时鲜血直流,直到不省人事。 待醒来已在潭头卫生院的病床上。在医院,我共缝合50余针,要不是在场的乡亲们抢救及时,我哪会有机会站在警察同志的面前?在治疗期间,我再三要求潭头派出所的民警说王海水要跑!可派出所的民警们无人重视,结果果然跑到了广东。 如今,县检察院的批捕文书已下达至潭头派出所,,可犯罪嫌疑人王海水也不知从那里得到的信息而逃之夭夭。至今已一年有余,无人再过问此事。目前,此事在当地影响非常恶劣,甚至有的人说,“现在什么是法?有钱,有权就是法!你只是个老百姓,所以你只有被欺负的份!这下看到了吧?”在当地群众对此事议论纷纷,严重影响了政府的形象......... 可事情如今已过去一年多了,有谁过问过此事?,于是百姓对此的议论更加激烈!为了维护党和政府的庄严形象及法律的公正,再次强烈要求栾川公安局在“全国追逃”的大形势下,迅速将逃至广东的王海水抓捕归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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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2011-11-29 9:26: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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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网友反映的问题,我局已高度重视。从今年5月份开始,我局就派出多个追逃组奔赴全国开展追捕逃犯工作,已有一大批外逃人员被抓捕归案。目前我局民警正在全力追捕剩余逃犯,我局的目标是将外逃人员全部抓获归案。如有线索,欢迎及时举报。感谢大家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栾川县公安局 2011年11月30日 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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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楼 2011-11-30 12:07: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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