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医疗保险卡俗称医保卡,持卡人可在指定的医保定点药店使用医保卡划卡购药,所取药品则必须是由国家设定的《医保目录》中规定的药品,除此外,医疗保险卡不可购买与健康相关的食品(保健品)或其它物品或药品。可近日调研员在对焦作市沁阳市部分医疗保险定点药店内进行暗访时发现,救命的医保卡在这里却变成了消费的万能卡。 近日,本网热线部不断接到群众举报,称在沁阳市内的保和堂连锁药店,药店内可随意刷取除药品外的保健品、日用品及医疗器械等。群众希望新闻媒体给予关注,予以监督,让国家医疗保障政策真正的落到实处。 药品、商品一店卖 2011年11月3日,调研员一行来到位于沁阳市怀府中路的河南保和堂药业有限公司沁阳市第五分店,店内销售的货物品种丰盛程度令调研员惊讶,除去各种药品保健品外,在柜台的北侧还单独设立了一个“百货区”,日用品、保健品、医疗器械等物品一应俱全。 (图一沁阳市怀府中路的保和堂药业有限公司) “药店怎么还卖牙膏牙刷保健品啊”?调研员在门外询问了一位前来买药的老年人。 “你没注意啊,我们这的药店卖的啥都有,里面带个小超市,你想买什么都行,不用多跑腿,多方便。”老年人说。 随行的老伴答复老头:“哎呀,我还以为药店只卖药,没想到还卖别的。” 调研员在药店的“百货区”逛了一下,发现店内百货品种齐全,“您需要什么?”服务员热情地询问。 “随便看看。这里的东西能刷卡吗?”调研员问。 “可以的,店里的东西都能刷。”服务员直爽的答道。 药店可以随意开出处方药 “头孢氨卡胶囊” 适用于敏感菌所致的急性扁桃体炎、咽峡炎、中耳炎、鼻窦炎、支气管炎、肺炎等呼吸道感染、尿路感染及皮肤软组织感染等属抗生素类处方药。 处方药必须凭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处方才可调配、购买和使用的药品。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前段时间公布的《关于加强零售药店抗菌药物销售监管促进合理用药的通知》中明确规定,届时这些药品在全国范围内所有零售药店必须凭执业医师处方才能销售,否则将严肃查处。 (图二 沁阳市保和堂药业有限公司第六分店) 医保卡轻松购买非指定药品 “21金维他”适用于预防和治疗因维生素与矿物质缺乏所引起的各种疾病,按照《医保目录》此药品不属于划卡范围之内,调研员在购买药品时看到一位顾客在购买了21金维他后,出示沁阳市医疗保险卡时,结算员只看了一眼,便将该药的代码输入到机器之内,调研员轻松地用医疗保险卡购得了非指定药品。 如果说“21金维他”不属于医保范围之内,服务员不知情也有情可原,可调研员与之同步购买,一种名为“中华”的牙膏却明显不属医保范围之内,而收银员依旧轻松划卡,明眼人一看就知道不在医保范围之内的药品,该店的工作人员竟然不知情?买非《医保目录》所规定的药品可以划卡,这是个别现象还是普遍现象?调研员决定换一家药店接着调查。 (图三 沁阳市保和堂药业有限公司第五分店) 违规操作不是个别现象 离开保和堂大药房第五连锁分部,调研员来到与之相隔不远的保和堂大药房第六连锁分部,同样,调研员用沁阳市医疗保险卡购得了不属于《医保目录》范围之内的中华牙膏。调研员对几家药店暗访,发现用医保卡购买非医保药品绝不是个别现象。 (图四 沁阳市保和堂药给调研员开具的账单) 随后,调研员又走访了位于覃怀中路与建设南路交叉口南侧附近的保和堂第四药店,怀府东路沁阳市房产局对面的保和堂连锁东关店,发现均存在上述类似的违规经营做法。表面上看这是为老百姓行个“方便”,而刷医保卡购物,实为让老百姓“刷掉今后健康保障”!“救命钱”应用在刀刃上! 调研员在走访中发现不少市民用医保卡除选购药品外,或多或少都买一些保健品和生活用品,调研员随机采访的几位持卡消费顾客直言不讳地表示:“药店里都摆放的有这些保健品和食品,生活用品,不刷白不刷。” 一位前来买药的大爷告诉调研员:“我们市里可以医保刷卡的只有保和堂大药房,既然我们市所有的医保药店里摆放的都有这些日常用品和食品,而且药店老板也让用医保卡随意刷,那不就是明摆着吗?不刷白不刷。” 违规应使用从严处罚 针对许多药店存在违规划卡一事,调研员在沁阳市街头随机采访了几位市民,市民都希望政府尽快出台措施,从严治理违规乱划卡等现象。 一位姓李的居民则称:如果药店违规划卡,可以对药店进行关停处罚。 据了解,对于医保定点药店的规范经营,主要审批部门医保中心建有一系列相应的制度进行约束。如在确定药店经营资格上,申请人在获得卫生、药监部门批准后,将材料网到经办机构,符合要求的才能给予认定;作为定点药店,其从业人员还需经培训合格后才能上岗;在监管上,医保中心要采用定期不定期的巡查;而在营业之前,相关零售单位都会与医保中心签订协议,明确责任,并按照相关条款规范经营,如果有违规行为,最重的将会被取消定点资格等处罚。此外,每一个年度,医保中心还会根据制定的定点药店医疗服务质量进行考核,不合格者将会依则进行处罚。那么,面对头上的紧箍咒,定点医保药店为何还能腾出手来打些擦边球?一方面是由于经营者为追求利润、招揽顾客视医保政策和服务协议于不顾。另一方面是由于持卡人消费观念不正确,虽然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的钱属于个人,可以接转、计息、继承,但医疗保险费应该作治病用途,无病的时候乱消费,致使生病时无钱看病,是违背医疗保险初衷的。再者,主管部门监管不严、监督不力也是此现象屡禁不止的重要原因。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医保卡属于国家设定用于医疗消费的专用个人账户,持医保卡消费的顾客按规定不能用于支付非药品性商品支出,只能购买国家《医保目录》中规定的药品,即包装盒上印有“国准字”字样的药品。但为了扩大销售额,许多药店对相关规定置若罔闻,致使医保卡“专款专用”性质受到严重威胁,如果这种行为长此下去,必定会对河南省的医疗保障制度造成不良影响。针对此事,本网继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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