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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生活在安徽寿县农村,和女方经媒人介绍2011年1月认识并订婚,今年3月18号结婚,算是明媒正娶,婚后村妇女主任几次到家里要求我们办理结婚手续,女方拒绝,还要一个人外出打工,在没有得到男方同意的情况下把孩子打掉了,走后给她信息不回,电话不接,父母年迈,想早日抱孙子,母亲跪着求她把孩子留下,她都不同意,这样的女孩子就不像真心过日子的,但是她又不提出分手(按照农村的习俗谁先突出分手谁的彩礼就要归还彩礼),我现在想和她分手。男方给付女方彩礼共计61666(其中女方退还30000给男方置办家具电器等),金戒指一枚5000多,衣服等大概3000多(有票据),婚纱照4000左右(其中600有票据),按照农村的习俗,其间订婚,过苏子,结婚给女方的聘礼及几个节礼大概2万元(这些没有票据),女方外出打工时我给她6400元,母亲给她400元(这些没有票据),我想咨询下,如果我向法院起诉,法院支持男方,可以要回大概多少钱?男方胜诉的可能性大吗?诉讼费用由男方还是女方给付,我如果起诉的话可不可以把她父亲及其本人起诉到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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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2012-8-4 19:13: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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