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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收钱不开单,这事归谁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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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零八年开一信息服务站,安装五台电脑,是经过网通公司,文化局,工商所,派出所,默认的。后来挣得钱不够费用,又增加六台电脑,当时也考虑是否合法,但是以上部门都没提出异议,交了钱就可以,但从不开票,所以,一直干到现在,派出所换届,突然把机器拉走,说要拘留罚款。理由,没有消防许可证。我原来在这里干理发十六年啦,服务站是后来干的,从没任何单位找过办消防许可证的,我们根本不知道这一项。新一届派出所人员也没通知过我们,就突然袭击。没办法,送礼一千元的烟,罚款四千五百元,姓杨的所长说伍佰元是给周所长的好处费,因为姓周的是正所长,案子是杨所办的。在询问室交的钱,在场人员由本人,本村支部书记,杨所长。在伯乐集镇上有两家规模大的真正黑网吧却在正常营业,据说所长收了不少黑钱。想起来啦,杨所长说啦:想干也行,逢年过节给他们走动走动,俺没认可。希望政府主持公道,给俺一个说法。疑问:网通公司每年收网线费2500元{开的是八兆实际应缴960元无票据}文化局每年1000元无票据。工商所500元。如果不合法他们怎么不告诫我们,而是给钱就行呢?再说原来派出所的人员都来过,也没说过罚过款,也没送过礼,他们真正保一方平安。不知这新上任的。。。。。。相信政府能给一个合理说法。我是成武县伯乐镇邢楼村的村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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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2012-9-8 11:16: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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