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王月安,五峰县采花乡人,现年63岁,于2003年9月在新华保险公司为父亲购买了4份美满人生保险,保单号为“WH110321411000749”。新华保险公司通知我父亲于2003年10月到五峰县人民医院体检,由于体检报告显示有一些问题,新华保险公司出具了加费740元的通知,每年所缴保费为8292元。五峰县是一个财政收入只有1亿多元的省级贫困县,交通不便,道路崎岖,我们农民是靠山吃山,采摘茶叶维持生计。近两年,我因身体不适,到医院检查,肾结石痊愈以后,再次确诊为胆结石,坐骨神经痛导致不能干重活。我妻子的腰椎错位增生,现已不能做农活。母亲90高龄和父亲靠高龄补贴生活。 当初,新华保险公司宣传美满人生是高额回报,小钱换大钱,换个地方存钱,身体不好买保险更划算。自2003年9月始,我在新华保险公司缴纳了9期保费总计74628元,扣除两次返还的生存金8000元,实际缴纳66628元。其中9期加费为6660元,可父亲从未生病住院,仍在田间劳作。按照每年保额增加2000元,每满三年返还4000元的约定,我的保单已出现赤字。这样的结果很糟糕,令保险专业人士也无法解释。而当时,新华保险公司举例子说,保额分红等于是把母鸡下的蛋孵成小鸡,变成养鸡场,等额分红又是规避了客户的风险,是在帮客户赚钱。 2012年5月,我决定秋天住院手术治疗,苦于无钱治病。6月14日,我向新华保险公司宜昌中心支公司陈述相关实情,新华保险公司承认美满人生高龄险种有缺陷。6月19日,新华保险公司湖北分公司同意退还保费,但必须调查被保险人的生存情况。6月23日,我从五峰赶往宜昌出示了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并办理了签字手续。双方约定7月20日以前退还保费到账。一直敷衍塞责,一直说签报在流转,一个上市公司的所作所为不符合向社会的公开承诺。拖到8月30日,宜昌客户服务部转湖北分公司的意见回复说:“分公司认为中支人员与客户沟通不力,安排两个人来与客户再次沟通。”时至今日,不见新华保险公司派出一个人来沟通,宜昌客户服务部说已经尽力,武汉分公司营销口已签字,是武汉分公司客户服务部不予赔付,理由是误导证据不足,不服可以走法律程序。 业务员签单时没有经过培训,也没有代理证,专业人士说这份合同属于无效合同。业务员出示了相关证明材料,包括新华保险公司的《基本法》和宣传单等九种证据。五峰营销服务部表示无可奈何,宜昌中心支公司表示力不从心,湖北分公司仍然表示不予赔付,新华保险公司总部的门开在何方?你们用鸡生蛋、蛋生鸡的方式发财了,那我的母鸡呢? 新华保险公司是大公司拖得起,我是一个被病痛生生折磨的农民。这三个多月以来,我忍痛等着,我太相信新华保险公司了。纯朴的农民啊,只是想找回属于自己的钱来看病,世上哪来的这种坑人的越交越烦心的保险啊,中国是法治社会,难道就没有公理可言吗?被新华保险公司忽悠后,我寝食难安,总在恶梦中惊醒,冷汗直冒,感觉自己掉进了黑漆漆的深渊,摸不到救命稻草。 卖保险时牙齿上栽花,说没有修建办公楼是节约资金给客户分红让利,现在出现了问题,又要客户跑宜昌下武汉上北京,天理难容啊……幸好我的病是慢性病,否则早已看不到这美好的太平盛世了。100余天的诉求被一而再再而三的哄骗,我的侄儿已到宜昌找了三次,我去了一次,电话沟通无数次。我不要利息,不要精神损失费和诚信费以及交通费、生活费、住宿费、误工费等,只想恳求新华保险公司人文关怀,迅速核实情况,以个案处理,退还我的保费,让我安心治病。你们要我到武汉找分公司,路途遥远,我一个老头子,分不清东南西北,是要我的命啊。 又要交费了,再过月余,保单就失效了,新华保险就是这样采取一个拖字,让我一个老头子没有办法活啊!救救我吧,好心的人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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