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 告 书 控告人:四川省木里县列瓦乡列瓦村全体村民 被控告人:杨志华(四川省木里县列瓦乡列瓦村村支部书记),现年48岁,彝族,中共党员,住址:木里县列瓦乡列瓦村列瓦组。 控告请求: 1、依法追究被控告人杨志华涉嫌职务侵占罪的刑事责任; 2、依法责令被控告人退还非法侵占的列瓦村集体的全部款项; 3、依法追究被控告人杨志华嫌滥伐林木罪、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的刑事责任; 4、依法追究被控告人陈国华嫌滥伐林木罪的刑事责任; 5依法追究被控告人杨志华、陈国华违反《宪法》、《森林法》、《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的违法责任。 事实和理由: 被控告人杨志华是四川省木里县列瓦乡列瓦村村支部书记,2011年木里县政府整治小金河流域沙坝时,将大沙坝规划给列瓦村集体所有,后来村委会决定将开采沙石所得的利润拿来给全村村民缴纳医疗保险及能繁母猪保险、电费等。当时该开采沙石的经营人是杨志华,管理人是杨志刚、杨正权,但是当年所得利润并没有兑现给全村村民也没有为全村村民购买以上保险及交电费。从2012年被控告人杨志华带其侄子杨志刚(列瓦村支书)两人直接霸占列瓦村的集体所有财产大沙坝,强行自行开采沙石,将所得利润全部占为己有,并且拒绝给全村村民缴纳医疗保险及电费等。其行为属于侵占巨额财产,从2011年每车沙石可以卖280元到现在每车沙石可以卖600元到700元不等,每天平均大概可以买70车左右,一年最少要开采七个月,而所得的巨大利润重来没有分配给该村村民,也没有为村民缴纳过任何保险,全部被其私自侵占。村民找到杨志华讯问沙坝的开采及收入等相关情况时,杨拒绝说明,也不把经营情况和利润情况进行公布,更不把相关利润对村民进行分配和缴纳村民的相关保险,致使该村集体和控告人遭受了重大的经济损失。 被控告人杨志华在当村支部书记时于2004年将上下金堂两个队的变压器私自变卖给顾光发,将款项私自占为己有。该村村民(毛都哈、杨比史、杨阿几)于2006年就将此情况向有关部门控告,至今没有处理。 被控告人杨志华在不经过村委会会议及村民同意的情况下,私自将列瓦村老村部(列瓦乡粮站背后)拆除,将地基以2000元卖给马阿撒,房屋拆除的材料卖给陈文革,卖出的所得并没有入村上的账,私自占为己有。 被控告人杨志华在不经过村委会会议及村民同意的情况下,私自将现在列瓦村的新村部六间房屋租给小金河通乡公路建设工程小组使用,租金却没有入集体的账户,并且侵占,村民也没有分得任何租金,导致现在全村村委会的工作处于瘫痪状态,没有地方上班,这两年来村支委和村民委员会从来没有召开任何会议。 综上所述,被控告人杨志华在当村支部书记的这几年里该村没有任何账本,所有集体的财物情况完全不清,集体账户上没有任何财产,集体经营所得利润全部被侵占,他这种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村集体财物非法占为己有的行为已严重触犯了《刑法》第271条的规定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村民小组组长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行为如何定性问题的批复》,已构成职务侵占罪,因此,为了维护村集体及控告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特向贵局提出控告,请贵局依法予以立案侦查并移送检察院提起公诉。 被控告人杨志华于2011年7月左右在没有任何相关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私自将位于木里县列瓦乡列瓦村列瓦组和母猪平交接处的一片国有林地(该片林地位于水土流失滑坡地段)滥砍滥伐,毁林30亩地左右,砍伐林木接近上万株,将砍下的林木全部烧毁,将这片国有林地变成耕地,然后私自将该30亩地以15万元人民币卖给列瓦组移民户古国华、古贵明、古贵才三户人家。该三户人家在该林地上建房和种地,在该林地变为耕地后一年之内发生三次火灾。控告人杨志华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二十三条 “禁止毁林开垦和毁林采石、采砂、采土以及其他毁林行为。”的规定和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九条之规定。该行为属于严重的违法行为,其数量较多已经涉嫌构成《刑法》三百四十五条规定的滥伐林木罪,应该追究其相关刑事责任。被控告人杨志华的行为还违反了土地管理法规,以牟利为目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涉嫌构成第二百二十八条 【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据上述,被控告人杨志华的违法犯罪行为即违反了相关法律的规定,也违背了国家退耕还林的政策,给国家造成了巨大的损失,也给自然环境造成严重破坏,也在木里县列瓦乡列瓦村造成了恶劣的影响,理应受到法律的严惩。 被控告人陈国华因看到被控告人杨志华滥砍林木,退林还耕私自变卖国有土地获得巨大利润,并没有相关部门来调查后,于2011年9月份在没有任何相关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私自将位于木里县列瓦乡列瓦村呷咪坪组大约20亩的一片林地(该片林地位于水土流失滑坡地段)滥砍滥伐后将该林地上的林木全部烧毁,将该林地变为耕地,然后在该林地上建房。被控告人陈国华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二十三条 “禁止毁林开垦和毁林采石、采砂、采土以及其他毁林行为。”的规定和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九条之规定。该行为属于严重的违法行为,其数量较多已经涉嫌构成《刑法》三百四十五条规定的滥伐林木罪,应该追究其相关刑事责任。据上述,被控告人陈国华的违法犯罪行为即违反了相关法律的规定,也违背了国家退耕还林的政策,给国家造成了巨大的损失,也给自然环境造成严重破坏,也在木里县列瓦乡列瓦村造成了恶劣的影响,理应受到法律的严惩。 在当地村民的举报下,2013年1月31日木里县林业公安分局已经到列瓦乡列瓦组实地调查了被杨志华毁坏的林地,以及在毁坏的林地上建好的房屋,对这些进行了丈量和照相,对于被控告人陈志华毁坏的林地还没有实地调查。后村民讯问木里县林业公安分局的何姓副局长时被告知已经对被控告人杨志华进行了6000元罚款的处理,当村民索要书面处理结果时被相关部门推脱要求村民去乡政府讯问,村民去乡政府后又被乡政府推到林业公安分局,到目前为止该事件的具体处理情况村民们完全不清楚,村民们认为被控告人杨志华、陈国华的违法犯罪行为应该受到严惩,以维护国家利益。该两个被控告人的行为在当地已造成恶劣影响,如果不受到法律的严惩,必使其他村民效仿,后果将不堪设想。 综上所述,被控告人杨志华、陈国华的行为已经严重触犯了《刑法》的相关规定,且更是违法了《宪法》、《森林法》、相关土地管理法规等法律的规定。因此,为了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根据我国法律的有关规定,特向有关部门提出控告,请相关部门依法合法合理的做出处理决定,对于涉嫌犯罪的行为给予以立案侦查并移送检察院提起公诉。 控告人:杨加甲(四川省木里县列瓦乡列瓦村村民)15883469011 苦史地(四川省木里县列瓦乡列瓦村村民)18283499877 毛伍支(四川省木里县列瓦乡列瓦村村民)13550426950 王阿呷(四川省木里县列瓦乡列瓦村村民) 杨比史(四川省木里县列瓦乡列瓦村村民) 苏 林(四川省木里县列瓦乡列瓦村村民)15183456930 杨阿几(四川省木里县列瓦乡列瓦村村民) 苏 兵(四川省木里县列瓦乡列瓦村村民)18783437552 杨阿撒(四川省木里县列瓦乡列瓦村村民)13981550435 马伍打(四川省木里县列瓦乡列瓦村村民 中国共产党员)13881591261 杨正权(四川省木里县列瓦乡列瓦村村民 中国共产党员)15244968898 马日卡(四川省木里县列瓦乡列瓦村村民 中国共产党员)15984999401 杨史卡(四川省木里县列瓦乡列瓦村村民 中国共产党员)13881459646 邱拉伙(四川省木里县列瓦乡列瓦村村民 中国共产党员)13734985201 毛都哈(四川省木里县列瓦乡列瓦村村民 中国共产党员)15828757830 马阿比(四川省木里县列瓦乡列瓦村村民 中国共产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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