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05月16日09:20人民网原引《人民日报》的一篇文章,题目是“河南纪委书记:看到开封原市长被抓心里五味杂陈”,文章写道:河南纪委书记看到包括开封市原市长这些人被抓的时,心里面真是五味杂陈,痛惜他们将葬送自己的一切······。 据了解,在开封市这次反腐行动中,陆续落网的还有原开封市市长助理王喜峰。但据知情人士透露:向王喜峰行贿的嫌疑犯——现任河南省富强医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李现平,却在移交开封县公安局依法查处不久,受到开封市纪委某办案人员、开封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某办案人员的包庇,于2012年12月14日被取保候审,“放”了出来。 有充足的证据表明,李现平在担任河南省富强医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期间,向时任开封市市长助理王喜峰进行行贿,仅王喜峰自己承认从李现平处接受的受贿金额,就达200万元之多。 那么,为什么有重大嫌疑的“授贿者”。竟被轻易放过?而一个普通的商人能直接接触到“市长级”这样的高层人物?每次行贿还都是“慷慨”地动用股份制公司里的钱?这李现平与王喜峰、开封地方高层和河南省富强医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之间,到底存在着什么样的关系? 其实这背后隐藏着一个 “官、黑”勾结、行贿受贿、强占他人财产的骇人听闻的故事。 据知情人透露:2005年初,郑州商人刘富强通过朋友介绍认识了开封一位叫李现平的人。2005年4月,李现平对刘说:开封市郊区区委书记王喜峰是他从小一起长大的朋友,说其有意合伙共同开一个公司赚钱。2006年,三人成立了“河南省富强医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并约定:王喜峰出资20万元、李现平出资20万元,其余300多万由刘富强出资,公司股份按王30%、李30%、刘40%比例分配。后王喜峰为避嫌疑提出他的30%股份,以其表弟陈世魁的名字注册,并由陈代表他参与经营活动。此外,王还提出李现平30%股份暂不注册。这样,公司注册为:王的表弟陈世魁占30%股份;刘富强占70%股份,并担任法人代表。然而在公司注册过程中,王、李二人并未按事先约定的出资额出资,王喜峰一分钱没出,李现平仅拿6万元,后又按10万强行要走了,其余均由刘富强出了资。 由此可见“河南省富强医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几乎成了刘富强个人全资出资注册的公司。 后因河南省再掀反腐风暴,为了自保王喜峰再做决定,让其表弟陈世魁退出股份,因而在2011年6月公司重新进行股权分配,由刘富强占60%;李现平占40%,这次李现平按照要求出资了40%的股资约480万(此时公司总资本已发展为1200万)。本认为以后该应风平浪静了,然而接下来发生的事,令所有人意想不到 。随着周以忠引发的风波基本平息。王与李这对发小儿,开始向原本同一战壕的战友——刘富强发难了,他们的用意是想把刘排挤出去,独自霸占这家公司。 首先,李现平于2011年8月某日,突然带领一帮“打手“到厂里对刘进行威胁恐吓,以扬言弄死其儿子和妻子相威胁。从刘富强手中将470万元以欺诈的手段抢走。(此时刘富强才了解到李现平是开封当地一个很有名的”黑社会“分子。) 随后,在王喜峰的教唆、纵容下,李现平通过恐吓等手段,硬是从刘富强手里夺走了公司法人和董事长的职位。 以后,有了公司法人和董事长职位的李现平,更是有恃无恐,频频拿公司里的不属于他的钱,向他的主子——王喜峰行贿,直至王喜峰案发。 但现在让人弄不明白的是,本应与王喜峰一样,受到法律制裁的李现平,为何仍逍遥法外。 据了解,开封县检察院已经对李现平作出了不批准逮捕决定,开封县公安局还为其办理了取保候审手续。此后,李现平跟无事人一样,仍继续霸占着夺来的“富强公司”。 而整个事件最大受害人——刘富强却无人过问,不论是官员还是媒体。 从人民网“河南纪委书记看······”的文章讲,河南省的反腐力度,不可谓不大,从开封市市长到市长助理纷纷落马看,河南省的反腐干劲不可谓不强。但遗憾的是,我们仍能看见像李现平这样的漏网之鱼,仍在河南的土地上霸占着别人的东西,为非作歹;我们仍在李现平匪夷所思的“取保候审”中,看到了开封地方办案人员中,有让人深恶痛绝的“保护伞”的影子。 看来正如李克强总理说的那样:“反腐斗争是一个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如今,亿万百姓也在注视着这起反腐风暴。看看它是否像政府所说的那样,要能经得起群众的评议和监督······。李现平何去何从,草民们拭目以待! 事件知情人电话:15639008280。 郑州商人刘富强通过朋友介绍认识了开封一位叫李现平的人。2005年4月,李现平对刘说:开封市郊区区委书记王喜峰是他从小一起长大的朋友,说其有意合伙共同开一个公司赚钱。2006年,三人成立了“河南省富强医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并约定:王喜峰出资20万元、李现平出资20万元,其余300多万由刘富强出资,公司股份按王30%、李30%、刘40%比例分配。后王喜峰为避嫌疑提出他的30%股份,以其表弟陈世魁的名字注册,并由陈代表他参与经营活动。此外,王还提出李现平30%股份暂不注册。这样,公司注册为:王的表弟陈世魁占30%股份;刘富强占70%股份,并担任法人代表。然而在公司注册过程中,王、李二人并未按事先约定的出资额出资,王喜峰一分钱没出,李现平仅拿6万元,后又按10万强行要走了,其余均由刘富强出了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