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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各位领导: 您好!我叫曲利风,男,26岁,家住河北省永年县名关镇曲屯村. 我要向领导反映,河北省永年县公安局主管局长党组副书记白雪强等办案人员无视河北省公安厅领导作的"法律账,经济账,感情账””三不欠”指示,拖着案件不办理,利用手中权力徇私枉法不作为, 给受害人曲利风罗织罪名逼受害人撤诉, 详情如下: (一) 永年县公安局不依法执行永年县政府作的永政复决字(2012)第12号决定,徇私枉法不作为没人管. 2012年2月12日,因扫雪纠纷,同村村民曲利超(男,31岁)和他哥曲利杰(男,36岁)将受害人曲利风打成两处轻伤,曲利风的哥哥曲艳丰(男,35岁)上前阻拦,他二人又将曲艳丰打伤.曲利风的轻伤是曲利杰造成的,曲利超给受害人曲艳丰和曲利风均造成轻微伤.事发后受害人曲利风和曲艳丰到永年县公安局名关镇派出所立了案. 目前此案中主犯曲利杰已伏法,关于从犯曲利超的问题, 曲利超造成曲利风上口唇挫伤, 曲利超还捡起被打折的木棒在曲利风身上捶打,曲艳丰前来阻拦,于是曲利超两兄弟又将曲艳丰拉倒在地,曲利超骑上去用砖在曲艳丰头上拍了三砖,并造成曲艳丰左耳廓挫伤.在受害人曲利风的一再追问下,永年县公安局才对曲利超作出永公(名)决字第436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在这份决定书里,永年县公安局徇私枉法不认定曲利超殴打主要受害人曲艳丰的事实,导致事实不清. 侵害人曲利超不服该处罚决定书,向永年县人民政府申请了行政复议.永年县政府法制办于2010年7月25日作出永政复决字(2012)第12号<<行政复议决定书>>,以事实不清为由作出决定:(1)撤销了永年县公安局的永公(名)决字第426号<<行政处罚决定书>>,(2)责令永年县公安局于60日内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但是至今已经260日,永年县公安局也没有对此案作出新的行政行为,令侵害人逍遥法外. (二)永年县公安局违反治安管理法第99条规定,拖案超期不办理 侵害人曲利超及其家人见违法没事, 2012年10月1日, 曲利超,曲利杰,冀线荣,李艳丽,曲庭发一家人又寻衅滋事, 故意破坏我的财物,当众用铁锤铁钎把我的房子拆了个大窟窿,我父亲曲成角见状上前阻拦, 曲利超,曲利杰,冀线荣,李艳丽四人带着两个半大孩子手持木棒,群殴了我父亲曲成角,给我父亲造成轻微伤.曲利风提交现场录像资料作为证据,永年县公安局不接收不认证,徇私枉法. 我们于2012年10月1日到永年县公安局名关镇派出所立了案,并一再索要书面答复处理结果,他们就是不给.按照治安管理法第99条规定, 治安案件处理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但是此案已经超过240日. 至今没有书面处理结果公开答复,违反了治安管理法第99条规定. (三)永年县公安局为逼受害人曲利风对上述两个案子撤诉, 不知从哪里拿出一份永公(名)决字(2011)第675号行政处罚决定书, 对受害人曲利风说:“如果你继续追究那两个案子,我就先拘留你10天”. 曲利风要求他们立即作出来,要对此提出行政诉讼,他们也不给做出,他们说以此来抵冲侵害人的违法责任. 关于这三个案子,我曾向永年县公安局纪检委,督查科,政委田纪刚,局长刘军海,永年县政法委,永年县委纪委信访科,永年县政府法制局反映过好多次,邯郸市里的相关部门也去了好多次,好多领导督办过此案. 我的要求就是让永年县公安局对着三个案子做一个公开公正的书面处理结果, 他们就是不给做. 河北省委政法委公安厅长张越书记讲话指出: 确保做到法律账、经济账、感情账“三不欠”。凡是拖着不办、解决问题不到位、反馈报告不及时的,严肃追究责任,并通报全省。如果让徇私枉法者过了关,就是出卖了人民群众的利益。谁和老百姓过不去,就砸谁的饭碗。我们老百姓对领导的指示坚决拥护, 可是领导的指示在基层没有得到落实. 在基层官场, 官官相护, 都怕得罪人, 嫌事多,经常以 "经济账和感情账”亏赖 ”法律账”, 有权力砸徇私枉法者饭碗的人推委不去砸, 徇私枉法者的饭碗该被砸没人去砸, 人民群众的利益就这样被出卖了.我的三个案子就是典型. 永年县公安局给受害人造成的心理伤害远比侵害人的严重,这里定藏司法腐败问题 诉求: 1. 请求领导对我反映的问题调查核实, 砸烂徇私枉法拖案不办的主要责任干部的饭碗. 2. 请求领导责令办案单位限期对这三个案子作出书面处理结果,给我书面答复,以示结案. 相关证据: (1) 永公(名)决字(2010)第436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及其卷宗 (2) 永政复决字(2012)第12号《行政复议决定书》及其卷宗 (3) 现场照片,录音和录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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