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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杞县离休干部一次性抚恤金发放为何不按国家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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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十一月国家下发的民法【2011】192号文件是民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下发的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发放有关问题的通知:以及河南省财政厅、开封市财政局联合下发了,文件明确规定自2011年8月1日起,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发放标准调整为:烈士和因公牺牲的,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加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病故的,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加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要求各级政府按照文件认真遵照执行。但是开封杞县到现在也没有执行,听说前一段记者来了执行几个,记者一走就有不行了,开封杞县是一个革命老区,这些离休老干部都是在战场上流过血受过伤的,为新中国的解放国家立下了悍马功劳的。国家是不会忘了他们的但文件到了地方就是不执行。曾经问过财政局有关人员说县政府不让按文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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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2013-5-21 13:48: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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