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惊天奇事 尸体冰冻一年多,不立案、未尸检 经了解和确定,湖南省郴州市一中年女性于2012年5月16日上午10:18:34时,在郴州市市区内的街道上被郴州市北湖区人民路派出所民警强行请到人民路派出所,并将该妇女反铐在询问室椅子上长达12多小时。而在这段时间内,该室内95%以上的时间除该中年妇女外,再无其他人员。没有人给该妇女喝一滴水、吃一粒饭、上一次厕所!在晚上10:36:20时,派出所民警给该妇女解铐后,其中一民警对该妇女吼叫;起来,送你到西方极乐世界去!然后,该妇女被干警带上警车【上述,是由笔者观看由郴州市北湖区公安分局提供的人民路派出所的监控录像的情况】。而在上警车相距30多分钟后,也就是2012年5月16日晚上11点15分该妇女被随车干警送到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被该院的值班医生判定该妇女在途中已经死亡。 令人不解的是,死者的家属在律师的指导下,几次上告到郴州市北湖区人民检察院,而该检察院的一位副检察长和一名陈姓科长几次都拒绝立案。【笔者在此很是疑惑:死了人,不给立案,那要什么情况下才立案?】每当控告人要求他们出示《不立案通知书》时.该陈姓科长要么是用我们研究研究,要么是说要请示上级,要等候上级指示为由,一直拖延到现在,也未出示《不立案通知书》。对此,笔者电话采访了死者家属所聘请的律师,该律师无奈的长叹道:湖南省郴州市北湖区的的少部分检察院的官员太不依法办事了。尔后,笔者问死者家属:你们在投告无门的情况下,没想到请媒体帮忙和上访吗?家属腼腆的说:郴州市近年来爆露的事件太多了,还是给他们一点空间吧。多么好的郴州市市民啊。【人民检察院办案流程】里的第二节的第二条明确规定: 经过审查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具有刑事诉讼法第十一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予立案的,经科、处长或检察长批准后,应制作《不立案通知书》,将不立案的原因和理由通知控告人.令人百思不解的是:到底是什么原因导致检察官们不制作《不立案通知书》?又是什么原因使他们将该案一拖再拖? 2012年底,中纪委印发了《非法干预查处渎职侵权违法犯罪案件违纪行为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若干问题的解释》,要求各级检察机关要及时审查和处理涉嫌渎职侵权违法犯罪案件线索,绝不允许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非法干预渎职侵权违法犯罪案件查处工作,坚决抵制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的干扰。要求各级检察机关要与纪检机关共同研究,如何完善非法干预查处渎职侵权违法犯罪案件的情况通报、案件线索移送、案件协查等机制,细化对压案不查、有案不让查以及非法阻挠办案、打击报复办案人员的情况沟通和纪律处分、法律处罚规定。 中央政法委书记孟建柱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 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开创政法工作新局面》讲话中指出,要完善保障社会公平正义的执法司法制度,从源头上预防随意执法、粗放执法等问题的发生。要下大气力解决执法不严、裁判不公和诉讼难、执行难等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公平正义问题,努力让经济确有困难的群众打得起官司,让有理有据的当事人赢得了官司,让打赢官司且具备条件执行的当事人及时实现胜诉权益,使当事人感受到法律的尊严和公正。 由于检察院地拒绝立案,导致被冰冻的尸体至今还没进行尸检。古人说:人死为大,入土为安。笔者由衷希望郴州市北湖区的检察官们在习总书记的领导下,弘扬正气,公正执法,给已经为此筋疲力尽的死者家属们一个公正的交待,给死者一个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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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2013-5-25 10:07: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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