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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江苏省无锡市委的公开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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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惠山区玉祁镇民主村原支部书记糜福康,被数百群众联名举报贪腐犯罪,长期得不到根本处理。我们要求政法机关全面追责,将反腐败进行彻底! 村民举报糜福康涉多项罪行,公安检察机关仅仅追究一项“商业贿赂(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10.8万元)”,2011年8月26日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糜福康于2000年12月到2001年3月间,数次未经村委会村支部讨论,私自侵占集体资产(村集体养老金)累积150万元,糜福康本人在公安侦查中已经供认不讳,相关证据已经全面完备。但是公安检察机关却在互相推诿。 惠山公安分局方面:2009年9月7日对糜福康以“涉嫌挪用资金罪”刑事拘留,2009年10月14日转监视居住,2010年4月14日转取保候审,2011年4月12日取保候审到期,糜福康住院,2011年4月20日前后离开视线,2011年5月6日被发现。 惠山公安分局称:关于糜福康150万元涉罪,2009年10月7日,以涉嫌挪用资金罪提请惠山区检察院批捕,2009年10月14日检察院退回补充侦查。2010年1月4日再次提请批捕,检察机关不予批捕。口头告知2011年4月撤案。 检察机关称:2009年10月7日收到惠山公安分局提请批捕的材料,2009年10月14日退回补充侦查(具体五条意见)。此后到2011年9月1日前,检察院没有收到公安机关提交过关于糜福康150万元问题的补充侦查的结果,更没有所谓2010年1月4日的第二次提请逮捕。到目前仍然没有任何新的进展。 糜福康是村支书,以“非国家工作人员”,事实 “侵占集体资产”的行为。公安机关为什么却以“国家工作人员”的挪用资金罪提请逮捕呢?检察院具体补充侦查的意见,公安机关为什么不进行有效补充侦查呢?为什么没有进行第二次提请逮捕? 此事到2013年2月1日,无锡市委领导多次批示给有关部门,却仍然没有引起有关部门重视,案件处理毫无进展。是什么原因在阻碍腐败的揭露与惩处呢? 举报人:陶女士电话:186 0158 5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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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2013-5-27 9:13: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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