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禹州市韩城街道办事处焦寨村重大经济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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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是河南省禹州市韩城街道办事处焦寨村1——8组村民 我们村支书兼村主任连国祥利用村民赋予的权力,非法擅自在未召开村民代表或村民会议的情况下,于2005年采取了与禹州市城西区管理委员会签订了78.82亩的土地租赁协议,进行了“以租代征”的非法行为。该协议的占地方式是以基础设施占地,但是后来,该被租赁地由连国祥及城西区管理委员会主要领导非法改变了土地的用途,非法进行了各占一半的非法占地进行房产开发,建房223套计669间,非法进行出售商品房,从中牟取个人私利。其事实行为,已从根本上触犯了《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十四条 涉及村民利益的下列事项,经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方可办理:(五)村集体经济项目的立项、承包方案;(八)以借贷、租赁或者其他方式处分村集体财产;《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等之相关法律规章。非法改变了原土地的性质,况且未得到建筑的许可,属于非法建筑。应根据《土地管理法》第第七十六条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非法占用土地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综此事实及相关法律法规,连国祥的行为已构成了犯罪。但是地方政府相关主管领导的非法袒护包庇的情形下,致使此事至今无法得到依法落实。无奈之中,特借此网络的平台,向社会呼吁!希望能依法及时的得到解决此事。 后附协议。 村民推荐代表人:王海楼、王天义、蒋总正、唐国政、王红军、杜国顺、朱留明 联系电话:13718445714 2013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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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2013-5-28 8:51: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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