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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MG]http://[/IMG]尊敬的湖北省相关领导: 湖北省十堰市竹山县龙背湾水电站柳林乡拆迁移民安置------农民很受伤 我们是湖北省十堰市竹山县柳林乡洪坪村的村民。龙背湾水电站已经开工了,拆迁占地随之而来,拆迁工作由柳林乡及洪坪村领导组织实施,拆迁领导小组一直不公开“湖北省十堰市龙背湾水电站移民安置规划大纲”,拿的拆迁标准还是2007年潘口水电站的标准,现在是2011年了,这几年物价,人工费上涨如此历害,那可怜的一点拆迁款我们根本没办法再盖上新房,更为严重的是拆迁款一分没发,强赶农民搬离,我们搬到什么地方去,怎么搬?谁可以告诉我们?今天我们通过网络平台来呻吟,怒放我们心中的怨恨和无赖,希望能通过网络平台能引起有关部分的关注,为我们伸张正义。 为什么占地(水田)补偿款﹑安置费每亩20032元,不经过村民会议及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同意,被村委会私自截留每亩7512元,旱地补偿款﹑安置费每亩14000元被村委会私自截留每亩5250元,菜地补偿款﹑安置费每亩25139.2元, 被村委会私自截留每亩9427.2元,而且被占水田和旱地不按实际面积测量,村干部说多少是多少,我们农民自己开垦的土地将无偿被占,但是村干部自己开垦的土地却都算上有补偿被占。我们这里是南水北调的源头,已经没有地可开垦,也不能开垦了!没有了地我们农民今后生活怎么办? 我们房屋在龙背湾电站开工以前已经被测量过,而且我们都有确认签字。而现在又来测量,砖混说成砖木,砖木说成杂房,80多平米砖混结构竟被测量成20多平米砖木结构,与早先我们签字的原始测量结果相差太多,这说明拆迁领导小组在折腾什么?几位高龄母亲(今年已经快100岁高龄),有的瘫痪在床,现在也马上就要强搬,拆迁后也没周转房,而我们这儿穷地方也没有出租房,没有善后工作。拆迁领导小组说你们自己想办法,安置只给你们500元钱,自己搭窝棚!我们到没什么事,可以忍受,可是那可怜的九十多岁的老母亲该怎么办?难道拆迁领导小组就没有怜悯之心,给一个妥善的安置吗? 更有甚者说你们女儿结婚了户口没走,也没的补!拆迁领导小组还大言不词:结婚的姑娘泼出去的水!不能算。分配新宅基地也没有她们的。拆迁小组的人说了:“不合理不合法的事多了,有能力你们去县里、市里、省里、北京告去吧,看你们能怎么样!” 天啊,和谐太平的社会,我们山区怎么了?谁来为我们做主? 然而省里、市里的诸多政策为什么在竹山县无法落实?难道真的是山高皇帝远的缘故?希望相关领导能尽快消除湖北省十堰市竹山县柳林的违法拆迁事件给我们党和政府带来的负面影响,依法保护老百姓的合法权益,避免矛盾激化,打造和谐竹山 我们虽然不是法律顾问也不是律师,但总结如下: 一、不公开“湖北省十堰市龙背湾水电站移民安置”规划大纲,属于违法。 二、违反国务院第471号令第三条:“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补偿﹑补助移民使移民生活达到或超过原有水平”条例。 三、不实事求是测量及极低评估移民被拆迁建筑物。 四、村委会私自截留占地补偿款。 五、不按实际情况处理问题﹑不关爱高龄老人及特殊人群违背构建和谐社会的理念。 目前国家颁布很多好政策与相关福利在湖北省十堰市竹山县都未能有效落实,我们的生活已处在水生火热之中,尽请国家有关部门能够重视,帮我们解燃眉之急。我们需要您的帮助与支持... 本文由湖北省十堰市竹山县柳林乡农民,湖北省十堰市竹山县官渡镇农民联发 举报欺压的资料 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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