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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局德不配位,新安县政府岂能坐视不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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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感谢各位网友的支持!告知网友:在广大网友的舆论监督下,新安县卫生局终于承认被监管的曹村卫生院存在“无证行医、非法医疗、滥用抗生素”等违法行为!但该局避重就轻,对查出的问题仍含糊其辞、模糊处理,对应当依法查处的伪造、篡改病历问题从置若罔闻到包庇袒护、公然不顾廉耻谎言骗人。 在党中央吹响严格治理行政上的庸、懒、散号角之际,新安县政府岂能拒绝监督,任由新安县卫生局滥用职权、非法行政?新安县卫生局作为医疗卫生监管机关,接举报后本应依法针对投诉的问题进行调查落实,查明被投诉的医院是否存在“1、伪造篡改病历;2、非法行医;3、非法医疗、滥用抗生素”问题,然而,新安县卫生局不但不履行查处违法医疗行为的职责,反而欺压、阻遏投诉人行使权力,欺上瞒下、愚弄网友,有事实为证: 1、新安县卫生局颠倒是非、掩盖错误、粉饰太平 2013年12月5日,新安县卫生局针对曹村卫生院非法医疗致22岁青年身亡案,专门成立了包案组,包案领导高正文(县卫生局副局长,电话……),责任人张小东(曹村卫生院院长),稳控措施是通过所在村委关注其动向,发现上访苗头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 新安县卫生局本应对医疗机构依法监管,但从2013年8月17日事发到2013年12月5日,将近四个月的时间里,面对受害人父亲的申诉,该局不是针对非法医疗行为积极查处,不仅不履行法定监管查处义务,反而为了应对受害人家人上访,和肇事医院成立了包案小组,沆瀣一气结成了联盟,对受害人家人进行稳控,成了曹村卫生院的护身符、急先锋。 2、对医院违法医疗行为的查处轻描淡写、敷衍了事 2014年1月8号,受害人父亲对曹村卫生院病历依法进行复印并封存,并于2014年1月15日向新安县卫生局提交书面申诉材料,依据掌握的事实,要求对曹村卫生院滥用抗生素、非法行医、伪造篡改病历进行查处。 新安县卫生局在广大网友的谴责声中,于2014年2月11日答复,虽然首次承认曹村卫生院存在滥用抗生素、非法行医,但仍然含糊其辞、糊弄百姓,未向投诉人告知、反馈究竟谁没有资质而非法行医?对身亡青年大剂量五连抗生素堆砌用药是否属于滥用抗生素?进行查处采取了哪些措施?通报批评都向谁公开了?为什么不向受害人反馈查出的问题和要求整改意见?行政处理程序有关规定在新安县卫生局眼里难道就是废纸一张吗?其违法行政不应受政府监督吗?事实已确凿无疑,县政府还要偏听偏信吗?愿意容忍县卫生局行政不作为和非法作为吗? 3、新安县卫生局指鹿为马、谎言连篇,愚弄广大网友 2014年2月14日,卫生局以病历原件与复印件比对相符为由,做出“不存在伪造篡改病历行为”的荒谬结论。卫生局究竟什么时间将病历复印件与原病历进行了比对?病历中没有化验的项目竟然赫然出现在化验单,原件本身就是自相矛盾,不是伪造篡改病历又是什么? 综上,事发至今六个月有余,新安县卫生局和曹村卫生院狼狈为奸,对违法行为包庇隐瞒,对存在的违法事实指鹿为马、欺上瞒下,充当非法医疗机构、不法庸医的保护伞,这样的领导干部,德不配位,怎么能为百姓服务?新安县政府对县卫生局的上述行为岂能坐视不管?是可忍孰不可忍,强烈呼唤上级政府依法监督,查处违法医疗单位伪造、篡改病历行为,为受害人父母主持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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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2014-2-28 21:34: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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