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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川县公安干警,你们踢皮球太厉害,我伤不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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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川县公安干警一房多卖携款潜逃。作为受害人我予2014.1.26日到伊川县公安局5楼经侦大队504办公室报案,王建彬主任说小产权不受法律保护,不予立案,你去法院立案。我来到法院,法院人说:“小产权不受法律保护,不予立案,但是张够上诈骗罪,应该以诈骗罪到公安局立案,因为张在2010年就把房屋抵押给洛阳融盛担保有限公司,2011年张隐瞒真情以欺骗手段再次以15万元卖给你,又在2012年卖给伊川县城关镇西场村民,一房三卖携款而逃。理由一,张是一房三卖携款而逃够上诈骗罪,二,卖房前做过抵押,故意隐瞒事实真像属于事实欺骗,已够上经济诈骗罪。” 我在电脑上下载立案的依据,小产权一房多卖实施诈骗的案例。 2014.2.17日我再次到 5楼经侦大队504办公室报案,王建彬说这属于普通诈骗你去三楼,三楼干警让我去四楼,四楼让我去11楼,十一楼牛晓可说是合同诈骗你到五楼经侦大队,又来到五楼经侦大队,干警又说这是普通诈骗不是合同诈骗,我们以前办过这案子,检察院不予受理你还得去11楼找刑侦大队赵大队长,我来到11楼 1119房刑侦一大队,赵队长把我领到1109办公室,工作人员又说你还去经侦大队,我再次来到504办公室时是10.35分人去门闭,没人值班了!我没办法只好来到公安局的信访接待室,接待人员很和气的说你再去1119办公室找赵大队长,看赵队长是怎么说。我再次来到刑侦大队1119办公室找到赵队长,赵队长也是很和气的给控诉股(信访接待处)的董海坡股长通了电话。董股长说你下午去 507 找 经侦刘大队长 。下午我去找刘大队长报案,结果还是不能立案。 2014.2.24日我又来到经侦大队504房间王主任拿起法律条款给我看后说:你还的去11楼刑侦大队。我在刑侦大队找到了牛晓可,他说:第一次是抵押,第二次是卖给你,这不是一房多卖,够不上诈骗罪。我说现在担保公司已经把房屋门电焊了,难道说还不是一房多卖吗?我去找值班局长(上午找不到值班局长,下午我再次来到值班局长办公室,还是门锁禁闭,没人值班),我找到正局长:刘晓宁919房间,刘局长说张犯罪是他的事情,张犯法有法律制裁,与我公安局没有任何关系。我反问刘局长:你是局长,就是公安局的一家之长,难道说你的孩子在外面招摇撞骗,与你这个家长没有任何关系吗?张经常不上班难道这也正常吗?刘局长包庇张说:张是请假。我问张可以请多长时间的假期。刘局长回答:张是病假。我问张有没有医院的证明。刘局长没话可说,就冲我说:这不是你要关心的事,公安局有监督机构。不知道刘局长这个家长当的怎么样,公安局的监督机构是在睡眠,还是不作为? 我在无奈的情况下,被逼上访这条路上,我早上没吃饭就去信访局排队领票,拿到了第一号信访票,可是一直站着等到10点半,信访局工作人员说公安局没人来,没法接访。 2014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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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2014-3-3 10:41: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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