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冤、冤、冤、冤、冤、冤┉┉ 关键词:冤、错误判决、清官 注:父母病、亡都是原告出钱操办,被告只是随女儿礼儿,现在被告独自霸占父母遗产。 错误判决,渴望清官出现 清丰县一农村出嫁闺女(被告)与残疾(右眼失明)弟弟(原告)争夺父母遗产(县城一房屋所有权):被告把父母房产证造假改为自己名字,原告起诉清丰县法院撤销其虚假房产证,在房产证瑕疵多多、造假非常明显的情况下,清丰县人民法院竟多次判原告败诉(被告丈夫有同学、老师在清丰法院工作),原告坚持提诉求,最终清丰县人民法院还是纠正了其错误判决,注消了造假房产证,终于还了原告一个迟到的公道。 苍天有眼,总算房产证撤销了,该分割遗产了,但清丰县人民法院和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却依据瑕疵多多的所谓造假“分家协议”和孤证作为分割父母遗产依据(①前审判决被告提供证据不足<包括“分家协议”>,不予支持,然而后审判决重新启用前“证据不足”的证据做为证据,前审和后审自相矛盾;②某位法官大人后来又说证人证言是重点,简直荒唐可笑极了,不采用直接证据而采用虚假的间接证据,违反法律原则,违背法律精神),在法院利用强权偏袒被告制造种种障碍的情况下,原告克服种种困难提供足够证据证明所谓“分家协议”有假(西南政法大学司法鉴定中心笔迹鉴定等),瑕疵多多(按道理说一处瑕疵就能推翻协议的真实性,应该认定协议违法),但清丰县人民法院和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依然蔑视事实、凭空猜测、曲解协议,不秉公办事、官官相卫,照顾法官、不顾法律,违反当事法官须回避原则、左右听证会。原告诉诸多位法律工作者和律师,他们都很气愤,纷纷表态:人民的法院怎么了,怎么这样啊! 这么简单明了的官司原告申诉六年了,耗费了一家人大量人力、财力、精力,而法院却在重复坚持没有新意的错误判决(咨询多位律师道:几审下来都在走过场,不尊重事实,避重就轻,毫无新意),始终不给原告一个公平公正的判决(有位法官还特不负责任地对原告说:你信不,我能让你这个官司打一辈子),试问法院是人民的法院还是法官自己的法院?请问司法公正哪里去了?再问伟大的法制时代哪里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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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2014-9-27 19:28: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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