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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9月28日14点许在南昌市青云谱区井冈山大道127号一楼楼道内,家住五楼的吁(穿高跟鞋)上楼时踩到正从电动车(王驾车)后座下来准备进屋的张(王表妹、17岁)的脚,由于对方不但没有道歉还用南昌话说 “犀利东西在这里挡路”,因为是高跟鞋踩的比较痛,并没有道歉,所以张(表妹)气愤之下便顺口说了句:“踩到我脚你没长眼啦”。此时与其母(吁)同行的黄(已先上楼)母女俩便从楼上冲下来喋喋不休的骂个不停,(吁跟黄是一对母女)此时的张(表妹)吓得不敢做声,王还主动说了句小孩子不懂事,而她们辱骂根本就没有停的意思随后黄还从楼上顺手扔了个扫把砸向张(表妹),正在此时张某(王的母亲张的姑姑)刚下班回家,看到楼上扔下的扫把说了声“哪个丢扫把下来”便随手拾起放到旁边。从楼上下来的黄在辱骂中冲向张某就打,张某都不知道咋回事,王在看到自己母亲张某被打得这种情况后丢下电动车就去解围拉开,由于拉不开,加上吁的参与帮忙,王也受到了殴打进而引发了肢体冲突。同时,吁的婆子黄的奶奶(80岁)听到吵闹后也从楼上赶下来,手持木质扫把棍猛击王XX的头部,并将扫把棍打断,手段极其残忍。后来又拼命揪住张某的头发不放让其孙女(黄)和媳妇(吁)殴打。在路人和邻里的及时拖开后并劝三人赶紧走,带着受伤身体的王、张及吓得不敢动手的张(王的表妹)及时的逃开了。事后,张某某等三人听说黄老太婆在她们走后不久经抢救无效死亡。(事发现场有监控为证) 2015年9月28日事发之后,张某某,王X主动向青云谱区公安分局三店派出所汇报,并一再申诉没有向黄老太婆老人家动过手,并可验身为证。两日后三店派出所下达了治安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张某实施15天的行政拘留。并于2015年10月14日行拘其满放人了。我们认为此案就此结束。因为黄老太婆的死亡与张某的行为无任何事实上的因果关系,纯属意外。黄老太婆在明知自己年迈的情况下,应当预见自己的后果,更不能参与其中帮忙,其家属对黄老太婆出来伤人也未予以劝阻,因此,黄老太婆及其家属理应承担所有后果。考虑到黄老太婆已死亡,平息一下亡者家属的情绪,对张某的行政拘留15天我们也认了,甚至,至今都摆放在我家门口的花圈我们都一忍再忍。因为我们相信法律是公正的,执法机关会申张正义的。但是,不知何因,事过近月,南昌市青云谱公安分局于2015年11月11日又将张某列为网上逃犯,予以通辑并下达了刑事拘留通知书,将张某收监至今。 现张某家属要求公、检、法及相关职能部门澄清事实,依法维护张某某的合法权益,还我们公道!法制社会,再也不能让冤假错案害死人了。目前在走法律程序,可是法律程序至少要好几个月吧?人就得这样一直被关着张某年龄也有50好几了,在并没有证据证明是我方的原因造成对方死亡的情况下,为何要对张某某实施强制关押,最为关键的视频也显示都是对方在对张某某及张某某的女儿进行残忍的殴打!!一个根本不是我方造成的意外事件说成过失致人死亡,被打的是我方,被关的是我方,最后还想大捞一笔钱,难道以对方有人员死亡这个说法就可以由他们说了算吗?没关系的就只能认命是吗?而且从始至终不管是打人纠纷事件还是被关押,对方都没有接受过任何调查,只是做了口供就可以迅速离开,被调查被打被关的只有我们这方,这难道就是所谓的关系社会?作为普通老百姓真的只能感到万分的无可奈何,我们只有等着所谓的漫长的侦查过程结束,并且什么都做不了!!!最让人感到害怕的是,如果因为关系势力侦查的结果出来判定了张某的罪行,我们又该怎么办!!! 实在是求助无门,法治社会,我不相信真的有人可以只手遮天,希望各位懂法的大神给我们一点法律意见,到底应该怎样去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十分感谢!!! 张某某家属 2015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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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2015-12-24 13:09: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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