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我父亲84岁,是1950年的抗美援朝志愿军,一生勤勤恳恳、任劳任怨,不惜牺牲个人与家庭的利益,资助别人,于1992年从山西省关帝山林业局退休,居住在盂县南娄乡北上社村(我的老家)。在我母亲暂时来太原的10来天期间,于2015年9月27日失踪,户口本和身份证也不见了,我年迈的母亲与我心急如焚、居无定所,四处奔波寻找父亲。2015年11月13日,家里又接连遭到入室盗窃,盗窃者是隔壁院里的邻居石某昌,真是雪上加霜。直到2016年1月5日,警方破获两起连环命案后,我们才得知我父亲是被同一个凶手石某龙因谋财而杀害,被偷偷掩埋在一土坡处(头至今没有找到),并偷走了其户口本和身份证,伪造了我父亲坐车去了外地的假像。警方随后将我父亲的尸体放在盂县殡仪馆(未经我们同意),于1月7日进行了尸检,直到我们1月11日询问时,警方才答复我们可以领走尸体,费用竟高达8000元,是我们受害人家属支付的。几天以后,我父亲的单位通知我们“如果盂县属于火葬区,不给4000元的埋葬费”。 咨询问题 1.警方将我父亲的尸体放在殡仪馆,未通知我们领取,8000元费用是警方的原因造成的,是否应该由受害人家属支付? 2.我父亲被杀害后,第一时间被凶手土葬,不是我们的愿望。单位不给4000元的埋葬费是否合理?
| |
|
|
|
|
|
|
1楼 2016-2-21 12:06:11 |
|
本主题共有帖子数 0 篇, [<<] [1] [>>] |
精华帖子 | 撤销精华 | 置顶帖子 | 撤销置顶 | 锁定帖子 | 撤销锁定 | 加入收藏夹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