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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决纠正错案 杜绝司法不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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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决纠正错案 杜绝司法不公 今年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特点之一,是以纠正错案推动法治进步,这是多么地令人感慨和期盼! 但是,韶关市检察院违反法定程序造成的违法拘留以及中国银行韶关分行违反劳动法规造成的违法开除案,在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和民事赔偿的审判中,人民法院却不以证据为根据认定案件事实,再次造成冤案错判,又何以纠正错案推动法治进步?又何以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检察机关是在询问现场拘留嫌疑人的,拘留证上的公安人员也是检察人员冒充,法庭质证时检察机关承认有瑕疵,应视涉嫌伪造或者变造拘留证,违反拘留由公安机关执行的法律规定。可是,人民法院却以拘留十四天未违反刑事诉讼法的规定驳回国家赔偿请求。 用人单位是在栽赃协储经营遭举报被央行查处后,进行打击报复诬告贪污,查无犯罪事实不捕仍以贪污罪名欺骗省行批准,并未事先通知和征求工会意见,且在取保候审期间开除嫌疑人的,应视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程序违法。可是,人民法院却以超出劳动仲裁时效以及隐匿时效中断或中止情形驳回民事赔偿请求。 可见,人民法院在以纠正错案推动法治进步方面还任重道远,每一次不公正的审判,其恶果甚至超过十次犯罪,每一宗错案的发生,都会对百姓的生活产生冰火两重天的影响,人民法院应该对冤假错案的发生进行深刻反思,深刻汲取教训,并勇于纠正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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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2018-4-11 15:58: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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