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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组织卖淫被女友揭发  浏览:12076 回复: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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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陈世国 通讯员 康志强

  2008年8月6日 石狮市人民法院

  37岁的重庆男子魏某,在石狮市祥芝镇大堡村开了一家发廊,组织10多名小姐卖淫。魏某的女朋友陈某,则帮忙看店并向嫖客收取嫖资。

  2007年5月,专门介绍卖淫女的石狮男子刘某,给魏某带来两名女子,她们是刘某在晋江一间KTV灌醉后骗来的,当她们醒来发现是在发廊里时就想离开,但刘某强行拉住两人,把她们身上的钱拿光后丢下一句话:“你们两个就在这家店里上班(卖淫),哪里都不许走,敢跑就打死你们,不上班也会打死你们。”

  头一个星期,两人死活都不答应,到了第八天,在刘某的威胁下,这两名女子只好乖乖“上班”。在魏某的店里“上班”两个多月,两名女子赚的钱都被刘某拿走,吃饭睡觉也被刘某看得很紧,还经常遭打骂。

  看店收嫖资的陈某实在看不下去,去年8月22日凌晨,她成功将两名受害女子带到祥芝边防派出所报案。随后,在陈某的协助下警方一举端掉了其男友魏某的淫窝,并抓获刘某。

  因涉及个人隐私,石狮市人民法院不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作为魏某的女朋友,为什么愿意冒着坐牢的风险去揭发自己的男朋友呢?陈某在开庭时辩称,她其实是被逼做魏某的女朋友的,心里面并不愿意当这个女朋友,因为魏某威胁说“不做我女朋友,就找你妹妹下手”。

  昨日,法院一审以组织卖淫罪,判处魏某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一审以强迫卖淫罪,判处刘某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1万元;一审以协助组织卖淫罪,判处陈某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1000元。


    

    1楼 2008-8-7 8:3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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