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大致说一下`事情经过` 2005年10月份的一天我弟弟回家说同学问他要钱`说不给的话就打他`他上初中,我害怕弟弟被打`就说第二天我下班后去接他`第二天我和几个朋友约好要吃饭就顺便一起去接我弟弟`到了学校我弟弟已经走了`我因为害怕是不是被打了`就问她同学有没有见那个秦同学(就是问我弟弟要钱的那个同学),他们说前边刚下楼那个就是`于是我们决定过去说一下那个秦同学以后不要再问我弟弟要钱了`这种行为不好`到了学校马路对面才跟上那个同学`我们叫了他的名字他停下来了`于是在路边就说了说他`当时放学的学生很多路上的行人也很多`很多在等公交的行人都在说他这种行为不好`我们说了他之后就走了`也没讲这事情放在心上`可是一个多月后派出所突然叫我弟弟和我的家人去派出所了解情况`说是我给那个秦同学打成耳膜穿孔,当时我在派出所交待的情况是就我自己一个人去接我弟弟的`并没有打他`谁知道中间这么长时间是谁打的`派出所问了两次情况就再也没有叫我去过`一直到一年后06年过年的时候派出所又去我家找我`当时我已经结婚了`我妈妈没有告诉她们我的地址`他们来了两次就没来过了`于是这件事情我们根本就没放在心上`谁知道今年过年的时候他们又开始找我了`最后通过很多途径在路上我开车上班的时候没有任何手续只出示了警官证就把我带到派出所让我呆了32小时.还说因为我公安局长特批分局局长挂帅亲自成立专案组`连当时3年前处理我们这个事情的民警也调了回来`在派出所呆的32小时里`开始我一直说是我自己`后来不知道他们怎么下套我就说了我和我同事和另一个女孩我们3个一起去的`他们去我以前单位调查并没有那个人的存在`他们一直给我暗示要私了省事`可是我觉得我并没有打人`我不同意`他们就威胁我说别给我机会不要机会`到时候进去了后悔就晚了`到最后让我出来的时候还在让我考虑` 我想问的是`我当时说我自己一个人现在又说我们3个人`而且我弟弟3年前也是说不知道现在说我带了3个人`打不打人他不知道`我们这个口供有没有什么不利` 他们现在连我的电话都监听了`不然的话就是在我车上动手脚`不然的话我打电话给朋友说吃饭他们都知道` 如果我再次说是我自己一个人去的会怎么样? 我这件事情事隔这么久之所以再次立案是因为他们说那个秦同学的爸爸现在升官了在公安局工作`但是就不告诉我他叫什么`他给分局和派出所很大压力一定要给他个交待`我就不明白`这个事情至于分局局长直接挂帅成立专案组么? 而且当时在马路上那么多人我根本没有打人`我是个女孩子当时确实带了男的 但只是说出去吃饭一起去`当时因为怕连累他们就说了我自己一个人`现在我跟那些人完全失去联系了`叫什么甚至都忘记了` 鉴定书是在一个多月后出来的`能证明是我打的么? 他们这次拉我去的时候出了警官证什么都没出示`就强行把我拉下车让我坐在我车后边`电话也被没收`我进去很就我家人才知道。而且等可笑的是我的车钥匙他们竟然说丢了`在我呆32小时走时车子还在派出所`我第二天拿了备用钥匙才开回来` 我现在坚持公了`有把握么?他们在什么情况下才能对我进行再次传唤?有拘留我的可能么?我这件事情至于分局局长直接挂帅成立专案组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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