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律网
法律通行证: 用户名: 密码:  注册
律师加盟热线:400-8919-913   律信通 律信通  
律师
公众 咨询 贴吧
律信通 案件委托
频道 房产 婚姻 交通事故 保险 建设工程 劳动
留学
公司 合同 刑事辩护 医疗 知识产权 工商
新闻 宽频 文书 常识 案例
法规 专题 杂志 百科 论文
查找全国各地律师: A B C D E F G H I J K L M N O P Q R S T U V W X Y Z 点击各城市名拼音首字母查找律师 公众找律师,信赖律信通!律师做宣传,首选律信通!
贴吧首页 >> 人身损害
户名名: 密码: 忘记密码?
导航 本主题共有帖子数 1 篇,   [<<] [] [>>]  
女泳客与泳池管理员发生争执被拍下裸照  浏览:12272 回复:1  
游客
123.6.87.*
 
因为与泳客发生争执,游泳池的管理人员竟拍下泳客的裸照。日前,市民林女士来电反映了她在徐汇区某游泳池的遭遇。对此法律专家表示,泳池相关人员的做法已经构成了侵权,必须承担全部责任。


泳客裸照竟被拍下


据林女士回忆,8月初时,她独自来到位于华山路上的某游泳池游泳,并把随身携带的物品按规定寄存,但当她在游完泳后想到管理员那里取出包里的沐浴用品时,管理员拒绝让她再次寄存。“当时为了保留证据,我从包里拿出了随身携带的MP4把争吵的过程都做了录音。”


事发两周后,林女士和家人再次来到该游泳池。“我洗完澡后,光着身子准备拿包,这时上次那个管理员突然拿出一部手机,对着我按下了快门。”


“管理员表示,如果我不销毁上次的录音,她也不会将我的裸照从手机中删除。”林女士气愤地说,当时不管她怎么说,管理员就是不肯让步,无奈之下,她只好求助警方。


日前,记者来到林女士所说的泳池采访,但管理人员拒绝记者入内,对于林女士被拍裸照的事,他们拒绝接受采访。


照相手机威胁更衣室


记者之后走访了一些体育馆和健身会所,发现多数泳池的更衣室里都没有“禁止照相”的标志,其中部分泳池的工作人员向记者表示,在更衣室里不拍照不摄像是所有管理人员和泳客的基本准则,并不需要明文规定。


由于目前带拍照功能的手机非常普遍,部分游泳池也对此做出了相应的防范措施,在静安体育中心游泳池,“不准拍照摄像”的告示被醒目地张贴在女更衣室的入口处。那里的管理人员告诉记者,除了张贴告示外,在游泳人流高峰时间,更衣室内也会派工作人员进行巡查。


泳池管理方应负全责


“作为泳池管理者,擅自拍摄客人的裸体照片已经构成了民事侵权,应承担法律责任。”北京广盛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的律师高时月表示,林女士可以通过公安部门出面盘问拍摄照片的管理员,并要求她删除照片。“泳池作为一种特殊场合,为了给顾客提供更好的保障,应该贴上明确的禁止标语,并在发生偷拍等不雅事件后及时妥善处理,而作为泳池的管理员,就更不能侵犯客人的隐私,并有责任保证客人的隐私不被侵犯。因此在这次事件中,泳池的管理员是绝对失职的,应当承担全部责任。”

    

    1楼 2008-9-3 8:43:53
本主题共有帖子数 1 篇,   [<<] [1] [>>]
精华帖子 | 撤销精华 | 置顶帖子 | 撤销置顶 | 锁定帖子 | 撤销锁定 | 加入收藏夹
快速回复  
粗体斜体下划线左对齐居中右对齐超级连接email连接插入图片flash动画插入代码引用内容
内  容: *
图  片:
验证码: *
122.114.192.228  登录 | 注册 | 忘记密码
 
 最新人身损害问答
我要咨询
 
  ·,,
  ·不是律师不能上次网吗?
  ·赔赏
  ·诈骗
  ·故意杀人
 最新人身损害帖子
  ·踢球被伤害,脑出血
  ·无赖倒打一耙
  ·[求助]伤残等级鉴定标准和赔
  ·[求助]湖北宜昌奥美医疗用品
  ·湖北宜昌奥美医疗用品有限公司
  ·人身损害赔偿
  ·从子弹威胁维权人 到 “民告
  ·[求助]
  ·河南司法警官学院学生教室强奸
  ·[求助]湖北宜昌奥美医疗用品
 
Power by http://www.5law.cn/post   Bbs-Bar V3.1 BEAT 投诉电话:0371-63691829 非法贴子投诉即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