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不少人曾为网络时代舆论力量的强大欣喜不已。但是,从类似于“铜须门”和“姜岩”事件,到“史上最毒后妈”等一系列事件的发生,我们看到的是,网络声讨从正义的道德审判转变成对公民人权的践踏。更多的人忧虑的是,越来越多的网络群体暴力事件正在向私刑的性质发展。 网络暴力并非是仅仅存在于虚拟空间,更对现实生活形成强大的冲击。正如一些专家指出的那样,网络暴力已经开始挑战传统社会的道德和法律底线,亟须运用法律、文化和道德手段给予制止。 帖子相关图片:
 任洁 制图 近日,人民网、新华网、央视网、新浪、腾讯、百度、天涯社区等国内七家著名网站分别开辟了“网络暴力”专题,网友积极参与,反应热烈。 近年来,“网络暴力”事件频发,远至2006年“铜须门”事件,近到汶川地震期间网上谣传北京将发生六级地震。一些网友认为,“网络暴力”存在的根本原因在于匿名和暴力成本低。新浪一名网友说:“一分钟注册个ID,谁也不知道我是谁,想说什么说什么”。 所谓网络暴力,是指网民在网络上的暴力行为,是社会暴力在网络上的延伸。其主要表现形式为:网民对某一事件发表攻击性、煽动性和侮辱性言论,造成当事人名誉损害;网民在网上散布谣言歪曲事实真相;网民在网上公开当事人个人隐私,例如“人肉搜索”。 值得关注的是,目前有相当一部分网友对“人肉搜索”有难舍的情结,百度贴吧的一名网友认为“人肉搜索” 本身并没有什么错,它只不过在网络与现实中架起了一座桥梁,桥对面走过来的是一群好人,我们看到的就是一个个令人感动的故事;如果走过来的是一群暴徒,那我们看到的就是打打杀杀。“所以,真正要解决的是如何提高网民的素质,而不是去苛责一项‘技术’。” 但有不少网民尖锐地指出,“网络暴力”已经开始挑战传统社会的道德和法律底线,亟须运用法律、文化和道德手段给予制止。 从各大网站的网友评论来看,绝大多数网友表示反对“网络暴力”,网友称:“坚决反对网络暴力,远离‘很黄很暴力’,构建网络和谐才更加有利于网络的健康发展。”新浪网友认为:“那些支持者肯定都是没有被‘暴力’过的,当你身陷其中,无中生有地被众人唾骂时,就会知道‘网络暴力’的危害有多大,惩治‘网络暴力’刻不容缓。”(周斌) 治理网络暴力需法律与道德双管齐下 秦平 经验告诉我们,技术永远是一把双刃剑,在造福于人类的同时,总会在我们不经意间显示一下它的反面。互联网就是如此,当我们惊异于它改变生活的力量,憧憬着它对民主政治和民主监督的巨大推动力时,网络暴力又向我们展示了它狰狞的一面。 关于网络暴力人们最早的感受可能源于两年前的“虐猫事件”,但是由于道德评判的作用,该事件对大多数人的触动还没那么深。而随后的“铜须门”事件却让更多的人感到了不安,毕竟这种暴力已深入到了人类感情的私域。其后越来越泛滥的“人肉搜索”让人们开始战战兢兢,不知自己是否也会因为一些所谓的“不道德”,而被强大的“人肉搜索”剥得干干净净,无遮无拦地暴露于世人面前。致此,网络暴力已到了不能不引起人们高度重视的程度了。 治理网络暴力需要法律与道德双管齐下。从法律的角度来讲,如何界定网络暴力,“人肉搜索”能否入罪还没有一个明确的答案,但这并不代表现行法律就不能制约网上的违法行为。造谣诽谤、毁坏他人名誉,造成严重后果的要承担刑事责任;侵犯他人隐私权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而且刑法修正案已将保护个人信息作为修改的重要内容,同时个人信息也有望通过专门立法获得保护。这些法律规定,虽然并不是针对网络的,也还存在着这样那样的问题和不足,但并不能说在网上违法就无法可依。 而真正需要法律进一步规范的是网站的责任,网站对网上违法侵权言论如何管理,应承担什么样的责任,以及提供“人肉搜索”服务的网站应该尽什么样的义务,对违法行为要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等。这些都需要法律进行明确且具可操作性的规定,笼统而简单的规定已成了一些不负责任的网站逃避法律的借口。 从道德自律的角度来讲,网络虽然是虚拟空间,但并不是自我放纵的天堂,它也需要道德的规范,只是很多上网者忽视了这一点。而要使上网者重视网络道德,自觉规范自己的言行,进而净化网络环境,加强引导是关键。有人说,如果网上总是充斥着非理性和语言暴力,那么理性者和理性的声音就会自觉退场。这样的说法当然没错,但是反过来也是成立的。如果文明、理性的声音占据了网络言论的主流,那么那些惯于使用语言暴力和谩骂攻击者也就会自觉退场或者改变其行为方式。所以,关键是我们如何引导,让哪种思维方式和表达方式成为网络上的民意主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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