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声明,我是女生,是被一个朋友在一个偶然机会下带去夜总会的。但是随后的一连串发现,却着实让我目瞪口呆。 地点:以前在我印象中,夜总会是挂着“夜总会”的牌子招摇过市的,所以还曾经天真的找过。其实不然,是设在较高级别的饭店中的(至少四星),而且大都灌有“名绅会”之类的名字。 陈设:分若干个包间,类似ktv,可以点歌。中间放酒和食品的桌子下面有个小垫子,是便于“公主”跪着服务用的。 人员:由于只去过一次,所以弄的不是很清楚,大致分为:公关经理(可以相当于妈咪),公关(相当于小姐,但分为出台和不出台的),公主(跪着服务但是不陪唱的)。 我的经历:“公关”是完全陪唱、陪喝、陪聊的,可以说是卖笑为生的,“公关经理”一般是每个房间都转一转的,我遇到的是同时转了7个房间,喝的有些晕的,“公主”一般长相很漂亮,主要负责倒酒、点歌、收拾垃圾等杂货,不清楚遇到不好的人是不是也会被骚扰。由于三类人穿着不通制服,所以很容易分辨。 收费标准:讲到这个就比较瞠目结舌了。每位小姐(包括公关经理、公关和公主)最低收费标准300/人。公关经理大约每晚可逛7场,这样姑且算来7*300=2100,平均每晚最低收入2100元,不知道每月有无固定工资和奖金。 生活状况:其实我去夜总会也不过在某种程度满足自己猎奇的心理,主要想知道,同为女人,为什么会走这一步。 通过交谈,这些女孩大都不是本地人,从事此行当平均在一年半以上,工作时间是晚上18:00到凌晨2:00,生活水平普遍比较高,其中公关经理告诉我,她是87年的,已经入行1年半,先租一两居室房子独住,月租金2200元,天知道,我们刚刚毕业的大学生每月的收入也不过如此。 以上所述全部属实,仅供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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