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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人防工程:黑心工头赚钱花,商户破了家!!!------誓死揭露工程黑幕!!!  浏览:117654 回复:142  
xxysh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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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 2009-5-15
强列建议您将此贴看完...
    终于憋不住了,不吐不快,为了全家上下老小的饭碗,即便面对生命危险,我也要把刚刚所了解的黑幕揭出来!
    自从新乡人防工程开工后,临街商户的生意是一落千丈!以前一天经营额能达到四五千元,除去房租,税收,营业员工资,月月还算略有盈余,一家老小的日子过的还算可以。可自从人防工程开工后,施工队乱挖乱占,严重影响了门店的生意。这一个多月来几乎是天天三四百元的营业额,全家老小就指望这个店糊口,可如今连一日三餐都成问题。
    去年此时开这个店时,用的钱都是向亲戚朋友借的,如今承诺的一年还款时间已到,本来指望五一黄金周将积压的库存全部清仓处理一下,可以一下子回拢一部分钱,将借款都还还,但人防工程恰逢四月开工,五一期间不仅一件未清,加之这几天下雨,库房受潮,积压的库存又出问题,真是屋漏偏逢连夜雨,船迟又遇迎头风!现在真是连活的念头都没有了。
    人防工程,本是国家工程,打起仗来人们有个躲身的地方,不管个人如何,本都应该支持,所以在人防工程开工时,我们临门商户虽然聊天时也表示不满,但都还是支持的,即便生意受损,我们也都想办法一直在坚持,但今天我来郑州总代理那里谈库存积压品时,却无意从火车上人们的闲聊中听到一些所谓的“平原路人防工程”的黑幕,受我受伤的心涌起了一股强烈的怒火!!!!
    原来整个人防工程招标前,政府就有意向为了弥补工程影响要给周边大的商场和个体商户进行补贴的,当时工程定的大体是两种方案,一种是类似于郑州火车站的人防工程实施方案,在路边挖个口进去在地下进行作业,这样几乎不影响地面上的正常情况,但这样花费太大。还有一种就是现在的,把整个路段大面积围起来,这样整个工程花费就少了许多。但这样影响市容,影响周围商户的生意。如果选择这种施工方式,工程承包方就要拿出一部分钱弥补周围商户的损失。[上边政府的好心好意,我先代表周围商户在这里谢过了!!(磕头)]但我们来看看为何最后没有选择第一种方案,(火车上当时人较多,闲谈的人也是故作神秘,不愿多透露),但大体的意思就是工程上直接用钱太多,直接负责的政府部门(人防办)就“捞”的少了。所以在这个直接负责的部门和工程承包方里外结合下,就以最后所谓“名正言顺”的方式选择了第二种施工方式,即:把整条路圈起来,挖!!    最后这样定,我在这里也不做评论,因为毕竟政府考虑问题肯定是全面的,现在的政府总之还是很不错的,对老百姓很好的,我们也爱真正的上级政府。但事情往往就是被下边的人给办坏的,最后关于这个补贴问题就不了了之了,听火车上人说,直接负责机构(应该是人防办吧)的一位老领导,因为也快退休了,好不容易看到这次机会,就该收的收,该“玩”的“玩”,[注意,在新乡东方之珠(大家可以在百度搜搜新乡东方之珠,就知道是干什么的了)工作的人员可以出来透露些消息啊,听说工程招标前承包方可是天天请人防办的这位老领导光临啊,几乎是夜夜笙歌,说当时的东方之珠工作人员无人不知无人不晓,由于天天消费都是几千上万块的,所以东方之珠领班特地交待,只要此主光顾,全部鞠躬盛请!]看到这里,大家也就应该明白了,为何最后给周围商户补贴的事也就不了了之了….
    这还不算气人的,更气人的还在后边。工程开工后,一开始有些商户的配合不力,就有一些“政府的人”上门吆喝,拿政府的名义压人。当都很多商户都表示出不满,政府的人怎么能这样?现在不是提倡服务型政府吗?为何搞的像地皮流氓似的?听火车上的人说完才知道,这哪里是什么政府的人啊?政府将工程承包出去后,几乎就不再插手了,都是承包商招的一批打手,听说养了上百号人,如果谁不听话,就打!!!
善良的商户啊,不仅没有得到他们一分钱损失赔偿,反而还要天天忍受他们的淫威!!!
火车上当时有些人都不信,这不是堂堂的五建集团承建的项目吗?这是一家正规的公司啊,不可能做出这样的事情啊?那人却道出了另我更愤怒的事,原来仅是一家很不正规的小公司用五建集团的资质承接的工程!
听到这里,我已经无语了……
    此时,坐在郑州某网吧一个无名的解落里,当我将所了解的这些情况打出来时,不知是愤怒还是委屈,一行泪水从我的双眼飞奔而下……
    今天来郑州商量库存退货的事,却等了一天负责人,到现在还未谋面,只有留在这里等明天了,身上钱不太多(本来想着当天来当天就回去的),晚上只能在这网吧熬一夜了。刚给媳妇打电话,媳妇说女儿发烧,家里钱不多,没舍得挂针,只买了几包退烧药…听的我心难受至死,,,,
    将此了解到的情况发到网上来,特别期望新乡正义的市领导能够看到,能够为我们商户申张正义,给我们合理的补偿,不要让我们在这个本是经济危机的时刻赔的倾家荡产!!!
    同时也呼吁我们商户能够联合起来,维护我们正当的权益!特别期待大商、丹尼斯、胖东来这些大商场能够带头找市政府直面对话,不要让这些黑心承包商以政府名义对我们进行欺压还让我们遭受损失!!!
望天下善良的人帮我支招!盼有义之士为我顶贴!让领导早日看到此贴,为我们挽回损失!!!

(随后我将上传黑心承包商乱挖乱占图片)     

    1楼 2009-5-15 22:56:53
游客
123.14.250.*
 
帮你顶     
    2楼 2009-5-16 10:35:43
美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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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 2009-5-16
商户团结起来,像这样的,政府会责令开发商予以补偿的           
    3楼 2009-5-16 13:49:54
居民区建6层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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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 2009-5-19
希望政府能够出面。怪可怜的     
    4楼 2009-5-19 10:03:56
游客
218.28.238.*
 
http://bbs.373.cn/thread-101513-1-1.html

在新乡,这事吵翻了天。     

    5楼 2009-5-20 12:09:55
liuzhiliang65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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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 2009-5-25
政府要查一下     
    6楼 2009-5-25 14:10:45
游客
219.150.153.*
 
yao qiu  pei chang@@@     
    7楼 2009-5-28 19:14:12
无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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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 2009-5-29
在网上一搜 新乡人防工程  ,全是黑幕,咋回事???     
    8楼 2009-5-29 9:48:46
游客
218.28.171.*
 
新乡政府不作为....     
    9楼 2009-5-29 14:55:17
游客
218.28.7.*
 
政府法制网都说了,人防办还是不出面给说法。还包庇开发商,商户们当然要讨说法。     
    10楼 2009-5-30 21:24:13
meih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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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 2009-5-30
楼主所揭露的慢慢已经看清了,确实不假。
看看这个新闻: http://www.tv373.com/bxljl_player.php?id=18988
就是佰亨公司开发的。
如果说来,即然是房产公司开发的,他开发项目赚钱,就不应让商户为此赔钱啊。支持楼主的要求
    
    11楼 2009-5-30 21:35:47
河母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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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 2009-6-1
看看这些贴子,新乡人防办领导不能继续不作为啊
http://bbs.373.cn/thread-104712-5-1.html
http://bbs.373.cn/thread-105186-1-1.html
因为平原路人防工程开工,胖东来的日营业额日渐下降,看似人气还可以,但都是来讨便宜的,实际交易额和收益率远不如以前了,在此情况下,胖东来多次找人防办交涉无望,而开发商佰亨房产公司老一 刘州通多次在各种场合拿胖东来开涮,说:豫商算个吊,不要以为胖子在河南很历害,想封他的路,说封就封了。
这些消息大家从百度新乡贴吧多多少少就能了解到。现在胖东来如此做,也多少有些无奈吧。论坛内不是前几天有个贴子吗,说胖东来打算撤资新乡,看来也不是空穴来风吧。如果胖东来真的撤资新乡,最大的罪过就是人防办了。希望了防办的新上任领导不要在老家伙的淫威下,不务正业啊。如果继续不作为,上边领导早晚会看不惯的。     
    12楼 2009-6-1 13:53:06
lawr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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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 2009-6-2
好帖子就要让大家看看.路过顶上去....     
    13楼 2009-6-2 15:46:36
游客
123.12.71.*
 
看完顶上去...没什么说的...     
    14楼 2009-6-3 9:12:18
游客
123.12.71.*
 
千万别沉了.....顶上去......     
    15楼 2009-6-3 11:14:13
游客
123.12.71.*
 
帮你顶....别沉了...     
    16楼 2009-6-3 15:29:02
游客
219.150.220.*
 
主要大家都觉得是政府的事,所以也没有太多商户站出来要求赔偿,如果大家能明白这所谓的人防工程,也是商业工程的话,大家就会主动去追要补偿了.这条街北边的商户最惨,大部分几乎一天都等不来一个上门客.     
    17楼 2009-6-4 0:12:18
游客
123.6.171.*
 
政府也该出面管管了吧....     
    18楼 2009-6-4 9:48:38
游客
219.150.220.*
 
强烈要求补偿损失.要不然罢街     
    19楼 2009-6-4 9:51:32
游客
123.6.171.*
 

顶下....别沉....     
    20楼 2009-6-4 14:17:23
lawr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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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 2009-6-2
顶起来呀...就没有人来看看吗?     
    21楼 2009-6-4 15:41:55
游客
123.6.172.*
 
看看都干的是什么事.真让人生气...     
    22楼 2009-6-5 9:17:26
游客
123.6.168.*
 
好帖呀 楼主有人了!     
    23楼 2009-6-6 8:34:58
游客
123.13.86.*
 
楼主所说属实,我是同路商户     
    24楼 2009-6-7 9:07:47
游客
123.14.250.*
 
这个事现在发展到什么阶段了?
有知道的吗?
知道的说说现在的发展情况呀...     
    25楼 2009-6-8 8:45:08
游客
222.89.66.*
 

建议把他放到人肉搜索中,让中国人都知道他的行为。你为啥不发到CCTV的论坛上去啊?     
    26楼 2009-6-8 9:46:34
游客
123.6.172.*
 
我也希望这不是党的作风......
    拿出点东西给受害者看看.....     
    27楼 2009-6-9 8:53:55
全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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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 2009-6-10
我觉得政府法制网的领导特别好,可以向着商户说法。说实在的,能为我们这些弱势人撑腰,我们特别感谢。我们没有别的要求,就是希望能够补偿我们些损失。开工两个多月来,生意一差再差,再这样下去,不仅没法生活,还要欠下一屁股债!!!     
    28楼 2009-6-10 21:29:35
lawr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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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 2009-6-2
这事还没完了,希望楼上的说的是对的。
要是政府法制网的领导看见了,能关心关心一下这事....     
    29楼 2009-6-11 9:34:08
游客
123.11.88.*
 
商户是弱势群体。要给予赔偿。公道自有人心在。群众支持群众     
    30楼 2009-6-11 19:37:09
游客
123.6.167.*
 
强烈支持把这个帖子顶上去,看看有没有人站出来支持商户这些弱势人群!     
    31楼 2009-6-12 8:45:34
游客
123.6.163.*
 
http://bbs.373.cn/thread-104712-5-1.html
http://bbs.373.cn/thread-105186-1-1.html
因为平原路人防工程开工,胖东来的日营业额日渐下降,看似人气还可以,但都是来讨便宜的,实际交易额和收益率远不如以前了,在此情况下,胖东来多次找人防办交涉无望,而开发商佰亨房产公司老一 刘州通多次在各种场合拿胖东来开涮,说:豫商算个吊,不要以为胖子在河南很历害,想封他的路,说封就封了。     
    32楼 2009-6-24 9:55:37
ssqdj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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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 2009-1-11
日他八代祖宗,坏了政府声誉,害了平民百姓。凌迟处死。。。。。。。。。。所有受欺者,团结起来,让法律维护我们的权益。。。。。。。。     
    33楼 2009-6-27 20:38:55
游客
122.85.99.*
 
其实人防工程关乎国家安全,人民生命。是一项利国利民的大事。国家政策好像也鼓励吸引社会资金来建设,使大家都受益。看来对楼主的生意影响不少,同情一下!     
    34楼 2009-6-27 22:08:29
popie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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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 2009-7-5
这世道,我们不顶,就全被吭了     
    35楼 2009-7-5 0:45:46
游客
123.6.166.*
 
听说新乡人防工程地下商铺要卖,我出来说两句!!!劳苦大众千万别上当了!!!一辈子赚的钱别因为买个没保证的铺子全给扔了。说正题吧,如下:

人比人的死,货比货的扔,铺比铺的砸,新乡商业已经由原来的小商铺格局向正规商业旗舰过度了,胖东来来了,新玛特来了,大型商业赚钱不是靠东西买的贵生存的,靠的是资本运作,靠的是货品流通,靠得是成本管理,商场买的东西能比地摊便宜是很正常的,小商户没有正规的管理成不了什么气候的,天龙城、金诺什么的为什么会倒?没有正规的管理团队和经验是核心问题,当然地理位置也会占一部分因素,还有停车场地等。原来世纪联华(现胖东来生活广场)弄的多惨?一楼的业主连还贷款的钱都没有,胖东来一进马上拿到租金了。所以投资前一定要看招商情况。
再来说说这个"地下商场",北京西单牛比吧,地下商场这几年也换了多少次经营者了,为什么要换,不赚钱呗!新乡的平原路应该是最火的地方了吧,但听仔细了重点来了,人家是广场地下,这里是路地下!路的地下能有什么土地保障?我们都知道路属于市政设施,地上地下无条件属于广大市民的公用设施,土地属于国际,地下的梁啊柱啊属于人防(这个是一定的)。你买到了什么?没有任何实体的空格子?就算按开发商说的那样,40年租赁权,谁租房子会一下子给40年租金?现在租房子最多也就一次交一年的吧?现在就哄着人把40年后的租金给交了,他当新乡满地都是傻吊了?40年的利息找谁要?40年的投资回报按8%来计算是320%,人要傻到什么程度才要现在一次把租金都交了?明显就是转嫁风险的行为!如果说开发商卖房子就是要转嫁风险,老百姓承担风险的同时也要享受增值带来的回报啊,40年的产权凭什么来保障投资者的利益?再说了没有任何的招商工作,卖出去收了40年的租金,别的什么都不管了,出了问题谁来埋单?

再说说胖东来,胖东来和他应该说是最大的竞争对手,虽然不同业态,但是目前能以那么低的价格把2楼推向市场,很明显就是想把这样一个不负责任的项目扼杀在摇篮里,虽然开放的房源并不多(很明显就是用产品的竞争力把客户都挖走就可以了)但是销售政策的确能看出来对"地下商场"有很强的针对性。比比就知道了:胖东来有商铺证件齐全,收益稳定,50年后按国家规定交付土地使用权后继续对该物业享有所有权,虽然不能自己使用这些商铺,但是诱人的价格和年8%的稳定收益还是直接拉走了很多准备购买地下商城的客户。

反过来倒是很同情这个地下商城的开发者,挺聪明想了这么一招,满心欢喜觉得能赚点钱,给政府也没少交,给当官的也没少送,最后被同行狙击了!真是人生不如意10有89啊!

这样的竞争越多越好,收益的是新乡百姓,收益的是新乡的经济!接下来开发商们都不会闲着,更激烈的斗争还会展开,瞪着眼睛等着捡便宜吧,胖东来还会有动作,最后地下商城买不出去就只能一年一年慢慢租了,这是他唯一的出路,作为新乡的投资经商的人来说,1年一次结算租金的话对很多人的创业也是有一定帮助的!

最后补一句!提前交40年租金的事儿,自己先回家问问你爹愿意交不交?新乡人再傻也不会掉这坑里!     

    36楼 2009-7-29 18:43:19
游客
123.13.83.*
 
   一场年年即来的大雨,又让新乡人防工程找到了新的借口--工程继续延期!!!据内部消息,可能10月交工都危险。再一次欺骗了善良的新乡人民,更让平原路临街商铺伤透了心。生意已经受损近四个月,而如今,又可能无限期等待下去,无法再等待的好多都已搬离平原路,或者彻底撤离了新乡,我身边在平原路做生意的好几个朋友如今都已去了郑州另谋生计,长此下去,新乡平原路商业街的往日繁荣将一去不复返,胖东来已经开始对外销售商铺,网上有传言,说胖东来因与人防工程佰亨公司结下梁子打算撤离,也有说老胖因不满新乡人防办老主任收受佰亨公司-贿-赂-私下打压胖东来准备全线撤离新乡,无论从何种角度,这都是对平原路商业街的极大伤害!!!胖东来在新乡市人民的心中感情还是很深的....
   做为媒体圈内的一名自由写手,本人也与新乡媒体圈内的人士私交甚好,前天与一媒体朋友吃饭,无意中听到一消息,更让我震惊:为了给工程托延找到民意立足点,佰亨公司开始私下-贿-赂-相关记者及新乡几大权威媒体,要么是给封口费,要么是出钱寻求媒体正面宣传!!!竞然新乡这么大一个政府工程需要拿钱来为舆论开道,也算是稀奇之事啊。并且这哥们还向我投露,其实平原路人防工程投资方佰亨房地产公司资金早已枯竭,按照佰亨公司的计划是工程已开工就对外招商、销售一部分,然后用回拢的资金使工程顺利结尾,可没想到变数太多,温州人也有玩失误的时候(注:这个佰亨公司的董事长是温州人),最后这个佰亨公司的董事长刘州通求救于温州的炒房团,无奈其个人名声在圈子内不怎么样,一时竞无人买账(在网上搜搜刘州通就知道其人其事了...),最后在7月份就上演了一场闹剧,说“人防工程土方开挖中触及到地下排涝暗河,延期一个月”,而后又在刚刚的这几天,因为一场大雨,又得到消息,又要延期!!!这不禁使人愤怒了,请不要拿新乡人的智商开玩笑,开挖遇到排涝暗河纯属借口!拿这么幼稚的借口忽悠新乡百姓,真的以为新乡百姓是幼儿园的小朋友啊?这么大的工程,事先难道就没有规划设计?就没有勘探?对这个暗河事先就没有处理方案?工程进度规划预计就没有考虑到汛期?难道我们的工程施工一切都是孩子们摆积木的游戏,摆哪算哪儿?!不禁要感叹:拿什么拯救你?--新乡人防工程!!!!
    
    37楼 2009-8-9 9:13:39
doles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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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 2009-9-8
社会太黑暗,连信访办的工作人员也说,法律要时候也是说不清楚的。
法律都说不清楚,老百姓能依靠谁呢,希望我们的父母官,闲的时候能不能想想老百姓。     
    38楼 2009-9-8 13:15:45
牛牛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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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 2009-10-5
要求省政府彻查新乡人防工程。焦点访谈即将播出一期关于新乡人防工程的调查     
    39楼 2009-10-5 9:48:07
qiuyuxil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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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 2009-11-2
对于国家的拆迁补偿政策和标准老百姓到底有没有知情权?怎么到处都是关于政府和百姓在征地和拆迁中产生的纠纷?     
    40楼 2009-11-2 14:55:43
游客
218.28.144.*
 
楼上质问的好     
    41楼 2009-11-2 16:04:16
gg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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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 2009-11-16
这社会谁能说的准,土地国家没管理好让底下的官员有可乘之机,土地应该由国家直接管理。     
    42楼 2009-11-17 11:14:01
游客
219.154.94.*
 
和谐社会的挑战-新乡人防工程     
    43楼 2009-11-18 14:59:46
XHENWEIWEI000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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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 2009-12-13
天下乌鸦一般黑,     
    44楼 2009-12-15 21:28:56
游客
122.79.79.*
 
顶一下~~~不管不行的,市政的人马们,不要总是吃吃喝喝的,拿着老百姓的钱,不办人事,老百姓哪还能养起你们这些乞丐     
    45楼 2010-1-10 14:43:36
lqg082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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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 2010-3-8
永远支持站在正义一方的老百姓!帮你顶!!!     
    46楼 2010-3-11 19:58:06
游客
221.8.67.*
 
社会黑还是工头黑,政府不作为还是官员拿人家手短,吃人家嘴短,不能没哟偶说理的地方吧。     
    47楼 2010-5-5 16:13:42
游客
221.8.67.*
 
社会黑还是工头黑,政府不作为还是官员拿人家手短,吃人家嘴短,不能没哟偶说理的地方吧。     
    48楼 2010-5-5 16:13:43
游客
115.49.224.*
 
编者按:出于对职业道德的敏感,更多是使命般的责任,记者近日整理并刊发来自河南商丘一位年近六旬残疾女上访讨债的艰辛历程,耗费多年心血,黑发变白发,只为求得真相大白于天下,这位残疾女将矛头直指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事情的来龙去脉究竟如何?

     集资的冲动

    王丽辉,年近六旬,身患残疾不能独立行走,需依靠双拐才能艰难行进,就是这样一位残疾女,自2005年以来,奔波于家和法院之间,偏高的年龄,不便行走,为维护自身权益受尽艰辛,只为商丘市梁园区饲料厂集资生产的一笔集资款。这笔集资款涉及多人,历经河南省高院、商丘市中院、商丘市梁园区法院的判决,缘于王丽辉等人在各级法院屡判屡胜的结果,在律师的建议下,王丽辉等人采取了财产保全措施,本以为通过法院执行胜券在握,可一场突如其来的变故,改变了王丽辉等人对商丘市中院的看法。

     1998年以来,河南省商丘市梁园区饲料公司下属面粉厂因经营不善,缺少必要资金,为改善企业经营困境,经商丘市梁园区饲料公司研究并报商丘市粮食局党委同意,以采取领导干部带头,广泛动员员工募集大量资金,用于企业再发展使用。该集资方案经河南省商丘市梁园区人民法院(2007)商梁民初字1935号判决定性:“梁园区饲料公司为改善公司状况,扩大生产和安置就业人员,自筹资金,名为集资,实为借贷,该借贷关系并不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应为有效的借贷关系,且双方没有规定还款期限,故原告李正洪、苏俊英、周子正、汪秀珍、李萍(40000)元、王丽辉、李纪春所持有的被告梁园区饲料公司出具的欠款凭证和首收条合法有效,其请求被告梁园区饲料公司偿还欠款并承担约定利息的理由成立,本院予以支持”。

    想到企业还能继续生产,人员还能保证正常开支,还能让家里稍有空闲的资金发挥用途,再经过领导的动员和承诺表态后,以李正洪为主的其他员工纷纷倾家所有,拿出有限的资金,李正洪还专门发动家族的亲属关系,大量筹措资金以用于梁园区饲料公司的经营状况改善。自1999年至2004年间,饲料公司通过这种集资方式先后共向李正洪、苏俊英、周子正、汪秀珍、李萍、王丽辉、李纪春等人集资本金人民币共计879948.7元;加上约定月息二分利息,共计人民币153.5万元。初期,上述款项被用于生产经营,梁园区饲料公司还能维持正常生产经营。一段时间以后,李正洪、王丽辉等人开始要求梁园区饲料公司兑现集资承诺,梁园区饲料公司以公司账面没钱为由拒绝兑现承诺。李正洪等人要求退还集资款时,商丘饲料公司也以没钱为理由拒绝还款。2003年5月,几经交涉下来,因兑现不了承诺,无法承受社会压力,一气之下李正洪愤然辞去梁园区饲料公司经理的职务。        

    

    判决的欣喜

2005年,李正红、王丽辉等人经商议一纸诉状将商丘梁园区饲料公司起诉至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定李正洪、王丽辉等人胜诉,判定商丘市梁园区饲料公司依法偿还所欠李正洪、王丽辉等人集资款项。同时法院还判定商丘市梁园区饲料公司承诺利息有效,一并判处商丘市梁园区饲料公司限期支付。判决下达后,商丘市梁园区饲料公司不服提起上诉至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河南省高院于2007年4月6日作出(2006)豫法民一中字第273号民事裁定书,撤销原判,发回重审,并指定商丘市梁园区人民法院审理。        

                

2008年5月18日,商丘市梁园区人民法院作出(2007)商梁民初字第1935号民事判决,判李正洪、王丽辉等人胜诉。判梁园区饲料公司依法偿还所欠李正洪、王丽辉等人集资款及支付利息。


事情至此,王丽辉等人本以为会有一个较为完整的结果,但梁园区饲料公司继续以不服判决为借口提出上诉,河南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08年12月14日作出(2008)商民终字第111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于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借款并支付利息。


看到诉诸法律手段赢得了判决上的胜利,王丽辉等人分外高兴,几年来的奔走终于能有了一个满意的说法,他们发自内心的为审判机关和主审法官叫好,为他们能秉持正义而高兴,更加相信在法律的天平下获得权益维护。高兴之余,接下来发生的事却又让王丽辉等人感到不解和困惑。


执行的疑惑

早在2005年,根据律师的建议,王丽辉等人在提起诉讼时就向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了财产保全,缴纳了诉讼保全费,在诉讼中申请了查封商丘市梁园区饲料公司位于商丘市凯旋北路东侧310国道北(土地证号010801713,面积16365.3平方米)的一宗土地和相关手续。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据王丽辉等人的申请作出(2005)商民二初字第56号民事裁定,依法查封了该宗土地。其实,据王丽辉等人了解,他们那时的申请查封还算“到位”,因为查封期间没有任何单位对该宗土地申请查封,包括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据律师介绍,王丽辉等人的保全、查封措施已经发生了法律效力,依法享受法律保护。然而变化正悄然发生,就在王丽辉等人希望通过执行来维护自身权益时,一个令他们措手不及的变化,彻底击垮了这位六旬老人。

变化源于商丘市饲料公司的另一宗官司,在这宗官司中,商丘市饲料公司也扮演了被告的角色,这起官司经过诉讼、审理,也已经到了执行阶段。对方当事人也采取了对商丘市饲料公司凯旋北路东侧310国道北(土地证号010801713,面积16365.3平方米)同样一块土地申请的查封措施,只是对方当事人递交的查封手续是在商丘市土地资源局设在商丘市政府政务大厅的窗口办理的,没对该宗土地在商丘市土地局梁园分局的原始档案查封。现在经王丽辉等人了解掌握,商丘市国土资源局自接到另一方的查封申请后,始终没有将凯旋北路东侧310国道北(土地证号010801713,面积16365.3平方米)的该宗土地档案从梁园区国土分局调到商丘市国土资源局进行封存。王丽辉介绍,就是现在商丘市国土资源局也没有把梁园区分局的档案管理权收回统一管理。王丽辉坚定的认为,另一方的查封既然没有在该宗土地的管辖单位梁园分局办理手续,也就不可能获得合理合法的手续,从程序上讲,尽管另一方也办理了查封手续,但因为没有将该宗土地的原始档案从梁园分局调出,究其实质属于无效查封。相反,王丽辉等人却直接从根源上、从该宗土地的管辖单位梁园分局办理的查封手续,毋庸置疑,真实有效,能够被法律接受的还应该是王丽辉等人的查封。

事情的进展远不止如此,2007年3月27日,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在没有事先通知王丽辉等人的情况下,委托拍卖公司对位于凯旋北路东侧310国道北(土地证号010801713,面积16365.3平方米)的土地进行拍卖,拍卖十分具有戏剧性,仅一家参与拍卖并最后以3005000元的价格成交。根据该宗土地所处的地理位置、地上建筑附着物、设备和商丘市土地当时价格,王丽辉通过咨询掌握,该宗的土地实际价格应为600万元左右。拍卖一次成交、超低价位、仅此一位买家,其操作流程如此简单,且买家直到2008年下半年才补齐土地出让金。此种作为实在让王丽辉有些不寒而栗。王丽辉现在经常考虑的一个问题是,该宗土地的拍卖是否已经构成国有资产流失。

通过咨询和调查,王丽辉渐渐明白,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李正红、王丽辉等人一案的查封不是轮候查封,而对(2003)执字第54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执行查封认为不生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9条规定:“查封、扣押、冻结已登记的不动产、特定的动产以及其他财产权,应当通知有关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未办理登记手续的,不得对抗其他已经办理了登记手续的查封、扣押、冻结行为”。本案的土地登记档案在商丘市梁园区国土资源分局,李正红、王丽辉案的查封裁定直接送达到了商丘市梁园区国土资源分局,而(2003)执字第54号协助执行通知书执行查封送达的是商丘市国土资源局在商丘市行政服务大厅设立的一个窗口,显然并没有送达到土地登记机关。

王丽辉确认商丘市梁园区国土资源分局是该案土地登记机关的依据是:该宗土地卷宗、土地登记卡均存放于商丘市梁园区国土资源分局。《土地登记规则》第65条规定:土地登记卡是土地登记的主体,也是土地使用权、所有权和土地他项权利的法律依据。该土地登记卡的存在应认定商丘市梁园区国土资源分局为登记机关;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2007年元月22日依据李正红、王丽辉等人的申请对该宗土地进行了查封,协助机关是商丘市梁园区国土资源分局,该局依据执行通知对该宗土地的档案进行了查封登记;2009年元月19日中院又对该宗土地进行续查封,协助机关也是商丘市梁园区国土资源分局,该局也依据执行通知对该宗土地的档案进行了查封登记;2010年元月15日依李正红、王丽辉等人的申请,由梁园区法院执行局通过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签字盖章后又对该宗土地进行了第二次续封,协助机关也是商丘市梁园区国土资源分局,该局也依据执行通知对该宗土地的档案进行了查封登记。该局也出具了该宗土地的原始档案保存于该局地籍科的证明材料;该宗土地已经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拍卖,但档案还在商丘市梁园区国土资源分局。据2008年生效的土地登记条例规定,已经法院拍卖的土地,应办理土地资料注销登记。但该宗土地为什么没有注销?显然(2003)执字第54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执行查封没有送达到商丘市梁园区国土资源分局,自然不能注销,该档案是被李正红、王丽辉申请查封的;(2003)执字第54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执行法官李云山也曾于2006年11月27日向商丘市梁园区国土资源分局送达过协助执行续封手续(在李正红等人查封后)。如果登记档案不在商丘市梁园区国土资源分局,那为什么他们在商丘市国土资源局在商丘市行政服务大厅设立的窗口查封后,居然要在商丘市梁园区国土资源分局进行续封呢?执行法官的这种做法如何解释?

综上所述,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2003)执字第54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执行查封没有送达到土地登记机关,未办理登记手续,而李正红、王丽辉等人的查封办理了登记手续,应当受到法律的保护。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对(2003)执字第54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执行查封违反了司法解释和明确规定,属错误执行行为,侵犯了李正红、王丽辉等人的合法权益,应予更正。

另外,该宗土地(2003)执字第54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查封,由于未送达到登记机关(商丘市国土资源局收到查封裁定但不能代表土地登记机关商丘市梁园区国土资源分局),没有生效,所以不存在轮候查封,目前,登记机关查封的手续还正在生效。

(2003)执字第54号协助执行通知书杨自祥等人查封是在商丘市国土资源局在商丘市行政服务大厅设立的窗口于2003年6月13日查封的,第一次续封时间是2006年11月27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规定,查封时间应该是两年有效(2003年6月13日至2005年6月13日),显然续封时间不对,中间断档了近一年半,查封应该自动失效,更别说是续封(与杨自祥等人同一案件的另一原告,商丘市智业建筑基础工程有限公司于2005年元月21日在商丘市国土资源局在商丘市行政服务大厅设立的窗口对该宗土地进行了轮候查封,该查封也没有送达到商丘市梁园区国土资源分局。商丘市智业建筑基础工程有限公司后又于2007年2月12日在商丘市国土资源局在商丘市行政服务大厅设立的窗口对该宗土地进行了轮候查封的续封,此次续封也没有送达到商丘市梁园区国土资源分局。中间断档了21天,查封也应该自动失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30条之规定,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人民法院未办理延期手续的查封、扣押、冻结效力消失。

在法律界专业人士看来,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在执行杨自祥等人案件时的查封和续封完全是无效并且没有法律效力的。而李正红、王丽辉等人的查封、续封是完全符合法律程序的,是有效查封。所以,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的查封拍卖行为是完全违法的,应当予以纠正。

拖着残疾的身体,王丽辉依靠双拐往返奔走于土地局、法院之间调查取证。超负荷的付出终于有了事实的明鉴。王丽辉现在越来越清楚,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在2007年的执行拍卖存在极大疑点和不公正。  

  

就在2007年获知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即将要拍卖己处查封的土地时,王丽辉就迅速于当年2月22日向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申请,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的答复是:查封的财产为被执行人饲料公司所有,有该宗土地的权属证明为证,案外李正洪、王立辉等人在另案诉讼中申请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宗土地采取保全措施系属轮侯查封,不影响该案执行;该案委托拍卖标的是依法可处分的财产,案外人李正洪、王丽辉等人对该宗土地没有所有权,在另案与饲料公司的诉讼并不妨碍执行。据此,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驳回了王丽辉等人的异议申请。

在异议申请被拒绝后,王丽辉又对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所谓的“轮侯”多方举证,也就是从那时起,王丽辉明白,轮侯是有条件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土资源部、建设部和我国《民事诉讼法》关于依法规范人民法院、执行和国土资源房地产管理部门协助执行若干问题法发(2004)5号通知第十九条:“两个以上人民法院对同一宗土地使用权、房屋进行查封的、国土资源、房地产管理部门为首先送达协助执行通知书的人民法院办理查封登记手续后,对后来办理查封登记的人民法院作轮侯查封登记,并书面告知该土地使用权、房屋已被其他人民法院查封的事实及查封的有关情况”和第二十条第一款“轮候查封登记的顺序按照人民法院送达协助执行通知书的时间先后进行排列。查封法院依法解除查封的,排列在先的轮侯查封自动转为查封;查封法院对查封的土地使用权、房屋全部处理的,排列在后的轮候查封自动失效;查封法院对查封的土地的使用权、房屋部分处理的,对剩下部分排列在后的轮候查封自动转为查封”。

如果按照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的“轮侯”说法,王丽辉是第一轮候人,无论任何时候,只要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该宗土地,那王丽辉等人就优先享有执行结果。对“轮侯”说法的更大疑问困扰着王立辉等人。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轮侯”说法是否牵强附会呢?但王丽辉更愿意相信这个说法是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为其执行该宗土地寻找托辞。

王丽辉等人到现在都始终确信,早在该案件的诉讼初期就已经由乙方采取保全措施并要求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该保全手续直到2009年到期,仍然由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09年1月19日以(2005)商民二厅字第56号对商丘市国土资源局梁园区分局下达协助执行通知书续封。在续封通知书上,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明确要求:“对商丘市梁园区饲料公司(原商丘市饲料公司)位于310公路北侧、凯旋北路以东划拨市园林处非耕地19952.66m2的土地使用权予以查封,查封期间不得转让和过户。”

2007年3月,王丽辉从梁园区国资源局一位不愿透漏姓名的工作人员处了解到,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梁园区饲料公司产生纠纷的另一方要求,在拍卖前就已经悄悄解除了对该宗土地查封。解除查封确保了拍卖的顺利进行。

王丽辉现在越来越搞不清楚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究竟在乙方案件中扮演着什么样的角色。在走投无路的情况下,王丽辉想到通过新闻媒体来维权,在相关媒体的关注下,几番周折,梁园区法院执行局在2009年终于同意立案并开始执行。商丘市梁园区人民法院的执行更加验证了王丽辉等人原先的推测。


土地的两档

2009年8月,梁园区人民法院在执行过程中居然发现位于凯旋北路东侧310国道北(土地证号010801713,面积16365.3平方米)的土地竟早在2007年8月份被过户给北京大北农饲料公司。听到这个消息后,就连梁园区人民法院执行局的同志也感到匪夷所思。王丽辉等人将这个消息反映给有关新闻媒体,在媒体的陪同下,商丘市国土资源局地籍科一位刘姓工作人员表示,王丽辉等人最初在梁园区查封的并不是土地的原始档案,真正的档案仍然保存在商丘市国土资源局,接着这位工作人员向记者出示了一份1994年9月由商丘市国土资源局下发的编号为(商国用地籍字00116号)的土地使用证和原梁园区饲料公司用地的相关证明文件。王丽辉当即指出:梁园区饲料公司成立于1976年,1984年经当实商丘市政府批准征得该宗土地,并办理了相关手续(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梁园分局查封该宗土地时显示的时间也证实梁园区饲料公司办理该宗土地的时间为1984年)。随行记者和王立辉等人开始感到震惊和不解,一份土地竟然出现两个档案,在时间上相差10年之久。

事情发展到目前真让王丽辉糊涂了,2009年1月,因为查封手续到期,王丽辉还要求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续封,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也完成了续封。同样一块土地,同一个法院,同样一个国土资源局,却在原保全当事人毫不知情的情况下完成了土地拍卖、过户。最让王丽辉百思不得其解的是己方查封在先,续封也已完成,一个半路杀出的程咬金、饲料公司发生经济纠纷的另一方当事人竟能在凡事差半拍的情况下,堂而皇之将该宗土地拍卖过户,商丘市中人民法院也在明知不可为的情况下完成了执行。

从 1998年到现在,王丽辉等人期盼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有作为十年无果,她已记不得自己依靠双拐奔走的次数,身体的健康状况已经越来越不行了,精神状态濒临崩溃的边缘,王丽辉的想法是,只要还有一口气能动,在有生之年也一定要讨个说法。当初参与集资的其他家庭也因为饲料公司不能及时还款而变得岌岌可危。王丽辉:退休职工,残疾人,左侧患有小儿麻痹,没钱看病导致病情恶化,最终演变成双侧股骨头坏死,长期生活在病痛折磨中;李正洪一气之下辞职,终日郁郁寡欢,导致患上心脏病;江秀珍爱人身患多种疾病;李萍因借款导致夫妻关系紧张最终离异,唯一的女儿还和李萍生活,女儿患病无钱医治休学在家。

    只要一息尚存,就要坚持走下去。王丽辉面对媒体毅然决然的表态。
    

    49楼 2010-5-9 20:4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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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吧。     
    50楼 2010-6-27 14:1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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