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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几年他开了一家公司,50%的股份和法人挂的我的名字,另外50%股份挂的是他的一个朋友。他当总经理,所有的经营、业务他一人掌控,会计也是他找的。我在一家单位上自己的班,公司之事从未参与,所有的法人签名也是他签。去年他搞上了一个女人,并起诉要和我离婚,因为公司业务我从未参与过,具体有多少财产我也不清楚,但我知道赚了不少钱,可从账面上看却一分利润也没有。他在起诉离婚的同时告诉我说要是和他较真打官司公司财产我不但一分也得不到,而且还要给我一身的债务和责任,因为我是法人。说如果我痛痛快快的和他协议离婚,他就给我一笔。想到自已1月几百块的工资,想到我要把孩子抚养成人,我忍了,选择了后者。协议规定我拿公章,法人章,他拿财务专用章,公司工程款必须拨到公司基本户,工程款到账后先把该给我的支付给我,然后我把股权和法人全变更给他。之后的日子里,我毫无防备的就这么等着,却总也没有1分的拨款,直到最近,我才得知,年前(2008年1月)款早已拨下一部分来,他自已刻了一公章,给拨款单位开了个假证明让拨到另一个公司账户上了。我问他要我该得到的那一部分,他说可以给我,但不能按协议上规定的程序给,得先保证我和他变更过公司来,他才把钱打给我,于是按他说的我找了一个律师,委托他们事务所做中间人,先把钱打到事务所,和他变更完后再由事务所打给我。一切按他说的应该可以了吧,并且委托事务所的费用他坚决一分不出,我也没再和他计较,我出得了,花钱赶紧买个清静。就这样委托费我也交了,可是他又不干了,说是不这么办了,得让我把公司账户上仅有的一部分钱得全提出来给他,说那是人家的钱,然后让我和他把股权变更手续都签好了,他再把该给我的给我,说可以让他的律师做个担保。我不放心,怕他把我又给耍了,我也不知道这样的担保有用吗,法律上支持吗,如果不符合法律规定担保也是无效。如果公司变更给他了,他要是翻脸不给,我就更没法了。我该怎么办。公安局对他开假证明挪走款的事,说是因为我们的特殊关系也不给管,并且说他是公司总经理,他有权转款,对于私刻公章,公安说首先我得证明我手中的这枚是真的,得让我找到当时公司注册时的刻章地点,找出印模,并且还要看当初在公安局有无备案,如果没有备案,就无法说明谁的真谁的假,如果我的这枚当初公司注册时没有备案,而他又刻的这枚如果备了案,就说明他的是真的。我一听,完了,公司的一切我都不清楚,我怎么知道我手中的这枚一开始是在哪刻的呀,但公司以前所有的合同、业务包括工商备案都是这枚,应该足以证明是真的吧。他的那枚只有在转拨此笔款时,也就是说2008年1月份以后盖的,而我们07年的协议上明确写着公章由我保管。我感到很困惑,关于这些是要我自己查好了再报给公安局还是根据我提供的这些情况应该公安局去查这些事。有人告诉我说现在办事主要得靠关系,可我一个普通工人哪有什么关系,难道我只有任由他摆布吗。总经理他照当不误,款他随便拨,属于我的他爱给不给,我手中的公章成了废品,公司有什么责任还要由我这个挂名法人承担,难道他真的可以为所欲为,而我只能听之任之,天下还有说理的地方吗,我该怎么办,有谁能帮帮我,我和女儿谢谢你们了!!!急急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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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2008-5-15 18:23: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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