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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东猥亵杀害房客幼女获死刑 赔偿女童家长46万  浏览:12108 回复:0  
游客
202.102.251.*
 
本市农民孙秀林在自家对房客7岁的女儿王某进行猥亵后,恐罪行败露将女童杀害。近日,市二中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猥亵儿童罪,数罪并罚判处其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赔偿女童家长经济损失共计46万余元。

    去年8月2日下午3时许,孙秀林在朝阳区的家中,对房客7岁的女儿王某进行猥亵。后唯恐罪行败露,孙秀林
用家中绳索系勒王某的颈部,致其死亡。事后,孙秀林将王某的尸体抛弃于自家附近的夹道内。

    市二中院认为,孙秀林猥亵不满14周岁的女童,并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人死亡,其行为已分别构成故意杀人罪、猥亵儿童罪,依法均应惩处,并予数罪并罚。孙秀林所犯故意杀人罪,罪行极其严重;所犯猥亵儿童罪依法应予从重处罚。据此,作出上述判决
    

    1楼 2008-6-5 11:5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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