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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福清市集体土地被非法出售私人建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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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海口镇供销社隆中村网点属于集体所有,福州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决定书》榕政复决第14号(2005)号,福州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判决书》榕初行第15号(2006)号,两书都否决了(2002)字第01864号《国有土地使用证》和(2005)字01889号土地转让字,都是非法的,已有明确结论,该土地属于隆中村集体所有,白纸黑字,铁案如山。但福建省福清市市长陈伙金(法人代表)至今不予执行,将被强占土地归还隆中村。 在万般无奈下,只好求助维权网站(决定书)(判决书)已经生效三年,至今未能得到陈伙金市长贯彻执行,并且采取卑鄙行政株连手段,控制、打击到北京诉求家属和村民。由于陈市长法制意识淡薄,权大于法,不遵守国法,负要不可推卸的领导直接责任。 因此我们村要求全国维权网站,为弱势农民维权,让陈伙金市长应该履行《两书》决定,把被非法强占集体土地归还隆中村。 由于被侵占上诉之案拖而不决,害得我们村民前后四年之久,曾几十次到福建省。北京上访,被接回来都被搁罢,置之不理。在万般无奈之中,我们只能求助维权新闻媒体。 我们全体村民已经铁了心,今后将继续上北京诉求,不打赢这场官司,决不罢休。 联系人:蔡平平,联系电话:135060425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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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2009-6-9 11:53: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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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清就是这样腐败的一个城市,一个乌烟瘴气的城市,当官的浮躁势力,百姓也是心浮气燥,这都源于这是一个爆发的城市. 朋友们祝你们好运,能真正讨回公道,作为福清人我深信你们说的事实是再真实不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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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楼 2009-8-7 9:04: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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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楼 2009-12-29 15:13: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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