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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眼中的"贪污犯",检查院眼中的"好孩子"  浏览:15515 回复:8  
游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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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IGN=CENTER]职工眼中的"贪污犯",检查院眼中的"好孩子"[/ALIGN]
  我们是登封市乡镇卫生院的干部职工,我们已于2006年12月20日、2007年元月11日、2007年4月4日三次到市委要求查处本单位李增献的严重经济问题,和李增献长期克扣我们的工资,并要求补发我们的工资问题,可卫生局的处理结果就我们提出的主要问题,只字不提,反而做出了一个“非结果的结果”,对此我们全体职工不同意我们集体向市委、市政府举报我院原任院长李增献有严重的经济问题,重大的贪污嫌疑。
李增献,男,现年44岁,系集体工工人,2000年12月14日,上任院长让位于他,后经登封市卫生局认可担任我院院长,至2007年1月11日因全院职工控告被登封市卫生局免职。李增献在任六年期间,医院的所有财务收入与支出帐目从不向全院职工公布。我们对李增献的问题于2006年10月份向上级主管部门登封市卫生局反映。我们第三次去登封市卫生局见到局长的时候,局长也说:“你们单位的帐目是有问题,就2004年大办出生医学证明来说,其他乡镇卫生院都差不多收入30万元以上,而你们医院只有一万八千元的收入?差的也太多了吧!”可是不知道是什么原因,登封市卫生局一直拖到2006年12月都没有给我们一个完整的解决办法。我们无奈之下只能到登封市市委,市委通知登封市卫生局在两个月内调查解决的,在我们全院职工的强烈要求之下,登封市卫生局于2007年1月11日将李增献免职。免职后李增献逃之夭夭,不知去向,至今杳无音信。可是李增献的经济贪污嫌疑问题一直拖到2007年4月3日还没有解决。在此期间,我们无数次去登封市卫生局,卫生局的工作人员每次都是同样一句话,说:“你们卫生院的帐目是一塌糊涂,是个糊涂帐,很难查的,你们回去等着吧”。无奈我们又于2007年4月4日再次到登封市市委,终于2007年4月9日登封市卫生局做出了这样一个处理结果:“责令李增献做出深刻检查,在卫生系统进行通报批评”。这样的结果对于我们来说是没有什么根本意义的,七个月来我们等待的结果就是空话一句?我们指控的是李增献有严重的经济贪污嫌疑,卫生院二百多万元资金不知去向(其中70余万元是李增献克扣我们六年的工资,平均每人每月克扣800元左右)。难道这么大的事情就用一句深刻检查和通报批评就什么都给解决了吗?这简直也太可笑了吧?我们一再要求由登封市卫生局主持由李增献和我院职工代表共同参加对他在任六年的所有财务收入和支出明细帐一一清算,然后张榜公布,“一个萝卜对一个坑”,钱花到什么地方,总应该有一个着落吧。可是李增献他不敢这样做,登封市卫生局也不敢让这样做。古人云:“身正不怕影子斜”、“不做亏心事,何怕鬼叫门?”既然李增献在经济上没有贪污嫌疑,为什么不敢和大家一起坐下来好好的认真仔细的清算一下他任职六年来的各项财务帐呢?通过清算、查帐,如果真是我们冤枉他了,也可以还他一个清白呀!可李增献为什么不敢这样做?这样我们就更加肯定了我们的想法。
我们医院共三十几个人,最大的开支是两项:一是工资;二是购进药品。其他就是日常的小开支,如:电费、长安汽车的油费和维修费、上级来人时的招待费(平均每年才会有几个人啊?)、日常办公用品(纸、笔)、扫把、拖把、还有就是冬季时每个科室发点煤球等。这些才能有多大的开支啊?我们这样一个小小的单位,我们都是单位的职工,虽然我们不是财会人员,李增献在任期间的财务明细帐是怎样的我们不清楚,也没有真凭实据,但是我们医院的大概收入和支出我们还是心里清楚的。李增献在任六年期间,我们医院既没有购进什么医疗设备,也没有办其他大型支出的事情,所以说,医院的大概收入和支出不符,相差了二百多万呀。这样还不够令我们产生深深的怀疑吗?另外就是李增献近六年来的个人开支太不可思议了,李增献在任院长期间和本院的张某某勾搭成奸(这样的事情是医院所有的人和医院附近居住的村民都家喻户晓的事情),致使其前妻程兆芳经常来我们医院吵闹,最后离婚时他们共同所有的房子归李增献的前妻所有,另外又给其前妻程兆芳六万元的补偿(椐听说还不止这么多的钱呢),另外就是李增献的孩子因学习太差,2004年在登封没能考上高中,李增献花了几万元钱把他孩子转学至郑州市区,郑州名校对于一个学习好的学生转学来说都要花好多钱,何况是一个学习差的学生不知道又要花去多少钱的开支了。而就在2006年,李增献又将正在郑州上高二的孩子花钱买进了南昌理工学院(本科学校),这又要花去多少钱啊?可想没有七万八万的能够办到吗?还有就是据有关人透露一个事实:李增献给其情妇买了一套房子(在登封市的具体地点不清楚),还买了一辆桑塔纳3000的轿车。另外还有就是李增献的电话费和吸烟钱的开销也不小啊,试问一个平均每月几百元工资的工人能够有这样的开销也是很少见的吧?
以下我们将我们医院财务近几年的逐项收入的预计数向贵市委,市政府一一列举出来,由于我们不是财会人员,医院的详细帐目数字不清楚,只是说出个预计数:
一、01年至04年6月,乡财政拨发的卫生院财供人员的工资约: 10万元
二、02年,卫生院三次普及打乙肝疫苗总收入: 23万元
三、04年7月至06年,卫生院财供人员工资上划后补发的和拨发的工资大约: 46万元
四、01年至06年,国家向卫生院拨的专项资金约: 45万元
五、01年至06年,收取卫生所管理费上交后返还: 2万多元
六、01年至06年,食品卫生办证资金的返还: 3万多元
七、01年至05年,计划免疫儿童的入保: 4万多元
八、01年至06年,共72个月,每月防疫打疫苗针的收入,对各村卫生所批发有价防疫针疫苗差价收入,两项共约:70万元
此两项收入需向检察机关说明一下:01年至07年1月11日期间,每月固定打一次防疫针的收入和对各村卫生所批发的有价疫苗的差价收入均没有在医院的收费处交费,全部是有关人员私自收费的,然后这些收入是怎么处理的,也只有身为院长的李增献和有关人员知道。具体这些钱是多少我们大家都不知道。直到2007年1月11日后新的院长上任之后,在大家的强烈要求之下,新任院长规定以后每月打防疫针的收入必须交至医院收费处,不得私自收费,结果在07年3月份只打了四天的防疫针,收入就达一万元之多。可想而知,01年至06年七十二个月防疫收入会是多少呢?
九、01年至03年,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约:9万元
十、04年,因全国人口普查,大办户口,因此我院也大办出生医学证明约:40万元(可李增献只在帐上入了一万八千元)
十一、05年至06年,办理低价、高价出生医学证明约:30万元
李增献在上述的第九、第十、第十一项此三项收入中的问题最大,也最为严重,百分之九十五的收入均未入帐,并且此三项收入均为李增献私自收费。主要是指第十、第十一项两项,因为在2004年至2006年三年期间,李增献不知道是从什么地方搞来了许多的假出生医学证明,在大金店卫生院以每份200元、300元不等的价格坑害生育子女户,此事,我们医院的职工向登封市卫生局反映过,登封市卫生局也曾几次找到李增献追问假证明的来源,李增献无论如何也不说,登封市卫生局也束手无策,这些可对照登封市卫生局的调查报告中有关出生医学证明一事的情况,去推敲。另外,此事也不难查清,只要到公安派出所户籍处查01年至06年的儿童户口,就可知道这六年里办了多少份出生医学证明,每份收取多少钱可以调查当时入户口儿童家长,就什么都清楚了。
十二、01年至06年,房屋出租金约:2万元
十三、各村卫生所医生交的押金:8万元
十四、卫生院聘用人员所交的押金:9万元
十五、卖车款:(此车是郑州市人民政府拨的车,是不能卖的)3.6万元
十六、01年至04年,药库对各村卫生所搞药品批发的差价收入约:14万元
十七、艾滋病专项返还费用:此项收入都是李增献自己办理,又不入帐,六年共收入多少钱,我们没法预计。
十八、01年至06年,医院医疗业务收入:包括药房卖药收入、住院收入、门诊治疗收入、B超收入、放射科收入、外科收入、化验收入、妇产科收入、手术收入、心电图收入等共约:360万元
十九、2004年上级拨的乡镇中心卫生院改建专项资金40万元,此项为单列项。李增献在卫生院建了一栋坐西向东的两层小楼房,大约三百多平方米,花了多少钱?钱没有用完,又在卫生院各处拆拆修修,又花去了多少钱?这一项需根据2004年当时的物价行情进行清算公布。
二十、卫生院2006年10月份以前,每月发工资的总数2.7万元左右,购进药品平均每月在1.2万元左右,加上其他开支,了不起每月的开支在6万元左右。止2006年10月底,共5年零10个月,总开支按450万元预算,也还差二百多万元不符。
二十一、2006年8月,李增献在电工来我们卫生院收费时,让电工在一张单据上就多开了1600多元钱。卫生局的调查报告中有提示。
    

    1楼 2007-7-22 22:5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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