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律网
法律通行证: 用户名: 密码:  注册
律师加盟热线:400-8919-913   律信通 律信通  
律师
公众 咨询 贴吧
律信通 案件委托
频道 房产 婚姻 交通事故 保险 建设工程 劳动
留学
公司 合同 刑事辩护 医疗 知识产权 工商
新闻 宽频 文书 常识 案例
法规 专题 杂志 百科 论文
查找全国各地律师: A B C D E F G H I J K L M N O P Q R S T U V W X Y Z 点击各城市名拼音首字母查找律师 公众找律师,信赖律信通!律师做宣传,首选律信通!
贴吧首页 >> 人身损害
户名名: 密码: 忘记密码?
导航 本主题共有帖子数 0 篇,   [<<] [] [>>]  
女子贪财脚踏多只船 男友无法忍受将其锤杀  浏览:11810 回复:0  
游客
202.102.251.*
 
 女友贪财脚踏多只船,痴情男杀死女友后自杀未遂潜逃老家,昨被批捕

    5月8日上午,(厦门)湖里区公安分局接到报警:湖里一美容美发店内发现一具裸尸。现场勘察后,民警发现尸体高度腐烂,死因无法确定。

    经过一个多月的侦查,警方终于在贵州松桃县一偏远山村将34岁的犯罪嫌疑人芯诺抓获。

    “女友宝琴是4月27日上午10点左右被我杀死的。”在湖里公安分局讯问室里,芯诺多次强调:“女友嫌贫爱富,老跟别人鬼混,谁都受不了。”

    芯诺反复强调自己很爱女友,“为了和女友相爱,三年前我还和结婚多年的妻子离婚了。”

    后来他俩就从贵州老家一起跑到厦门来讨生活,今年他们还一起在湖里开了一间美容美发店。负责经营的店老板是女友,而芯诺则是女友的助手,每个月女友还会支付一笔工资给男友。

    女友将他人领回美发店鬼混

    
初到厦门,他们的感情还不错,但是自从今年开了美容美发店后没几个月,“女友为了钱开始频繁跟一些不三不四的男人鬼混,并想跟我分手。”芯诺叹道。

    特别不能容忍的是——女友老跟一个老头在一起。案发前一天晚上,女友又跟那个老头在美容美发店里过夜。女友还给他打电话:“我们分手吧,除非你一年能挣一百万。不然,谁有钱我就跟谁好。”

    女友身边的老头则在电话里说:“你如果要和宝琴在一起生活,就要去挣钱。”

    当时已经是夜里11点多了,“听到这些话,我都快气晕了,我甚至想过自杀”,芯诺说。

    第二天,芯诺带上一瓶老鼠药,早早来到美容美发店守候,“尽管我知道女友和老头肯定在店里睡觉,但我没有勇气面对他们在一起睡觉或嬉戏的场面……因为我太爱女友了。”

    一直等到上午9点多,当芯诺看到老头从店里摇摇摆摆地走出来,芯诺才悄悄地开卷帘门进入店里。

  无法忍受女友贪财痛下杀手

    进入店里,首先映入眼帘的是——女友赤裸地躺在床上。芯诺直问:“你到底爱不爱我,要不要和我在一起过日子?”

    “谁有钱我就跟谁过,要我跟你一起过日子,除非你每年能挣100万。”女友反复强调说。

    听着女友的话,芯诺感到十分伤心。当着女友的面,芯诺把一瓶老鼠药喝了下去。

    可没想到女友却不为所动,双方继续争吵。女友甚至说:“你在威胁我,我不可能会跟你过日子,你死了也跟我没有任何关系!”

    此时芯诺愤怒到了极点,“作为一个男人,我再也忍受不了啦。”他的眼神僵直凶狠:“我们同居了三年,我对你那么痴情,可你却如此对我。”

    芯诺越想越气,终于受不了了,顺势抓起床下一把铁锤并逼问女友,到底愿不愿意跟自己过,可女友还是坚决不愿跟芯诺一起过日子。

    “每年挣100万,我就当你的女友。” 女友的这番话,反复在芯诺脑海里回荡。

    他这才相信:即使付出真爱,也无法挽回他们这三年的感情。一怒之下,他手持长达25厘米的铁锤,狠狠敲打女友的头部,直到女友奄奄一息,他才离开美发店并锁上门。

  自杀未遂潜逃贵州老家

    此时,芯诺喝下的老鼠药开始起效了,芯诺头晕晕地回到暂住处,再一次喝了一瓶老鼠药,之后,他又用刀割脖子和手腕,希望能结束自己的生命。

    从当天中午11点一直到下午6时许,芯诺一直期待着死亡的到来,可命运偏偏作弄他,不让他死。尽管鲜血流了很多,割开的伤口却凝固了,也不流血了。有气无力的他只好自己拨打120求助。

    4月27日晚18时45分,芯诺被120救护车送到中山医院急救治疗。可与此同时,女友却因头部遭受铁锤多次打击致重度颅脑损伤死了。

    第二天,芯诺逃离厦门回到贵州老家。5月31日,芯诺在贵州老家被警方抓获。昨日,自称“爱错了人”的芯诺被湖里区检察院正式批准逮捕。
    

    1楼 2008-6-18 16:07:34
本主题共有帖子数 0 篇,   [<<] [1] [>>]
精华帖子 | 撤销精华 | 置顶帖子 | 撤销置顶 | 锁定帖子 | 撤销锁定 | 加入收藏夹
快速回复  
粗体斜体下划线左对齐居中右对齐超级连接email连接插入图片flash动画插入代码引用内容
内  容: *
图  片:
验证码: *
122.114.192.228  登录 | 注册 | 忘记密码
 
 最新人身损害问答
我要咨询
 
  ·,,
  ·不是律师不能上次网吗?
  ·赔赏
  ·诈骗
  ·故意杀人
 最新人身损害帖子
  ·踢球被伤害,脑出血
  ·无赖倒打一耙
  ·[求助]伤残等级鉴定标准和赔
  ·[求助]湖北宜昌奥美医疗用品
  ·湖北宜昌奥美医疗用品有限公司
  ·人身损害赔偿
  ·从子弹威胁维权人 到 “民告
  ·[求助]
  ·河南司法警官学院学生教室强奸
  ·[求助]湖北宜昌奥美医疗用品
 
Power by http://www.5law.cn/post   Bbs-Bar V3.1 BEAT 投诉电话:0371-63691829 非法贴子投诉即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