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鹤壁市交警队,山城区法院长期违法扣车的情况反映》请求帮助 |
浏览:12887 回复:3 |
|
|
我们两人叫李金福、李天金,是安阳县居民,豫EK3351号面包车主,2008年6月24日,在鹤壁与崔迎宾发生交通肇事,我方已部分理赔,在交警队超期扣车共两个月之久,未放车,直到9月23日,我方代理人拒理力争,车才放行。但该车在修理厂修理期间,又被鹤壁市山城区法院石林法庭下裁定扣押,崔迎宾提供的是一个七十多岁与崔迎宾无法律上的利害关系的老人的宅基地使用证。 我方接到裁定,也提供了我兄长的宅基地使用证提供担保,但崔迎宾的就能接受,我方的就不能接受,要求我方必须用金钱提供担保,致该车超期被扣押至今,该车除交强险外,还投保了第三者责任险,保险公司应诉后,我们又提出崔迎宾的赔偿金额,在保险限项内,应予放车。但车至今未放,从交警扣车到法警扣车,差十天就满一年。 法院长期扣车,致我们无法向保险公司索赔,眼看索赔期限届满。且,该车是我们的主要生产工具,给我们的生产、生活造成了很大损失,无奈,我只得向你们反映上述情况,请鹤壁市领导过问,查清事实后,早日放车,以避免更大的损失,还我们一个合理的公道! 此致 反映人:李天金 李金福 2009年6月11日
| |
|
|
|
|
|
|
1楼 2009-6-24 19:13:13 |
|
|
2楼 2009-12-31 22:32:36 |
|
|
3楼 2010-3-15 13:19:11 |
|
本主题共有帖子数 3 篇, [<<] [1] [>>] |
精华帖子 | 撤销精华 | 置顶帖子 | 撤销置顶 | 锁定帖子 | 撤销锁定 | 加入收藏夹 |
|
|
|